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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图拉(Bandura,A.)1925年生于加拿大北部阿尔伯达省。大学毕业后,班图拉去美国依阿华大学攻读临床心理学,1952年获博士学位。1953年开始,班图拉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任教,担任过教授和系主任职务,1974年,班图拉被推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会长。
班图拉提出了以认知为基础的社会学习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了替代经验、自我调节以及认知因素的作用,因而不同于米勒与多拉德的理论,事实上,班图拉在后期的著作中为了使读者易于区分他的社会学习理论与米勒与多拉德的社会学习理论,甚至把他的理论易名为“社会认知理论”,尽管理论的内容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班图拉在建设其理论的过程中深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行为主义的影响。行为主义的客观性原则深深影响了班图拉,尽管班图拉强调认知的作用,但认知过程一直被摆在“先行刺激”和“行为后果”的控制下。班图拉也力图以客观的方法研究认知因素。另一影响来自认知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探索内部心理因素给了班图拉以深刻启示。然而,班图拉认为上述两种理论都有局限性,“行为主义的理论专注于操作而忽视了行为的内部决定因素,而认知论的方法却把自己沉溺于思想中从而脱离了行为。”班图拉则要联合这两种方法于一种理论系统中。“社会学习理论在它的框架内既包含了有机体的内部过程,也包括了与操作关联的决定因素”。
在班图拉的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也是最有影响的是他的观察学习理论。此外,他对攻击行为的研究也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占一席之地。下面就对他们这两种理论观点作一简要介绍。
一、观察学习理论
在传统行为主义的理论框架内,学习一直被认为是在直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经典条件反射而发生的。传统行为主义者一直认为,学习者必须经历行为的后果,学习才能发生。班图拉则反对这种观点,认为“实际上所有导源于直接经验的学习现象都可在替代的基础上,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及其后果而发生。”通过观察学习,人们可以获得大量的行为模式,而不必经过令人生厌的尝试错误的过程。
(一)观察学习的特点
观察学习有三个特点。首先,观察学习并不必然具有外显的反应。班图拉把学习同操作加以区分,认为学习者经由观察可以获得新的反应模式,但并不必然表现出来,因此观察学习也可以叫做“非尝试学习”。其次,观察学习并不依赖直接强化。传统行为主义把强化作为学习的必要条件,而班图拉则认为强化在观察学习中并不是关键因素,没有强化观察学习同样可以发生。再次,认知过程在观察学习中起着重要作用。班图拉认为,在观察学习中,学习者从接触榜样到以后表现榜样的行为中,中间经历了注意、记忆、表象利用等认知过程。后一特点使得班图拉被许多人称为“认知的行为主义者”。
(二)观察学习的过程
1.注意过程班图拉认为“除非注意到且精确地知觉到示范活动的相关方面,否则人们就不能从观察中学到多少东西……选择性注意因而是观察学习过程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