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的成员。他在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是一位颇负盛名的学者,影响也是很大的。他所发表的一系列思想和著作,均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所以自1980年以来,美国论述米德思想的文章和著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可见他在西方社会心理学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一、米德的生平、著作和思想来源
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于1863年2月27日生于美国的马萨诸塞州。1888年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然后到欧洲学习心理学和哲学,历时三年。1891年他在密歇根大学与杜威共事三年之后,于1894年到芝加哥大学任教。这时杜威正在该校主持哲学系,1904年杜威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之后,米德继续在芝加哥任教,直至1931年4月26日逝世。
米德去世之后,由于他的学生和同事的努力,根据他的讲义的速记和笔记以及他本人的札记而编写的四大部著作得以整理付印和发行,这就是:《目前的哲学》(1932)、《意识、自我和社会》(1934)、《19世纪的思潮》(1936)、《行动哲学》(1938)。这些著作都享有盛名,而且一再重印。此外,还出版了两部书:《米德论社会心理学》(1956年初版,1964年增补第2版)和雷克编辑的《米德著作选集》(1964)。
二、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
米德首先是一位社会思想家,他最感兴趣的问题是社会问题。他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因此他对研究个人机体与他所从属的社会集团的关系这个老问题采取了新的见解。他主张,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便是分析个人机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孤立地加以考察的,而是在每一个具体场合都作为某种社会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出现。因此,米德把他自己的观点称为“社会行为主义”。
米德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说他的“社会行为主义”不同于华生的行为主义,决不否定意识是人的经验的内在方面,不否定心理现象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他只是否定意识的实体性质,不承认内省有重大的认识作用,而主张对意识的发展及其在人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客观的研究。
米德认为,不应当用意识的术语来说明人的行为、行动,而是要以行为、行动的术语对意识作出唯一科学的说明。所以他强调社会心理学所要解决的一个任务,就是要说明意识的发生过程,也就是要说明人“自我”或“自身”怎样在人的行为内部和从人的行为中出现。
三、符号的互感论
在米德的心理社会学说中,人和社会的关系进展为人我的关系。人即社会或集体,我即个体。自我概念的产生,鲍德文在研究心理发展时已经说过自我和他人是同时发生的,主要是社会的。库利以为自我要以社会为镜子,我们的面相、衣着、姿态、性格、事业等等是否满足自己的理想都可凭这面镜子照了出来,这就叫做“镜中的自我”。
米德也论及“镜中自我”,他说:“谁也不能知道自己,除非从别人那里发现自己的结果。”
詹姆斯讲社会我时,也说:“一个人有多少人认识他,心向带着他的形象,他便可有多少个社会我。谁损害了他的这些形象就等于损害他的生命”。但人是属于不同团体的,这些团体可能对他有一定的意见。因此,“团体中有多少人的意见是他所关心的,他便有多少个不同的社会我。”
所以米德认为自我主要是一种社会的结构,产生于社会的经验。
在米德看来,不能把人的有机体和“自我”混为一谈。人的有机体是生物进化的结果,其神经生理结构不过是“自我”出现的一个条件。只有当人的个体成为他自身的客体,成为所谓主体─客体时,自我才能出现。同时,只有在开始把自我作为客体来对待时,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否则,可能有意识,却不可能有自我意识。”
为了解释符号交感还必须理解符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