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精神分析的某些反思:說話如何了解經驗?
作者:陳俊澤、蔡榮裕(松德院區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
1.「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
事件:劉佳昌醫師代表< 臺灣精神分析學會>(目前是IPA的Allied Center),參加2010年十月< 國際精神分析學會>(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al Association, IPA)在北京舉行的亞洲會議。
說明與想像:嚴格而言,到底是先學習「精神分析」之後,再學習「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或者兩者可以並行學習,其實也是一個值得議論的課題。但由於種種因緣,我們採取了英國的經驗,讓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兩者,成為平行且合作的方式來學習。
尤其在劉佳昌於2010年十月參加國際精神分析學會亞洲會議後,更確立了台灣精神分析發展,與國際精神分析學會的落實關係。雖然離台灣在地自行訓練「精神分析師」,在制度面仍有長路,但方向與步伐己經跨出了一大步。而更令人興奮的是,國際精神分析學會亦已正式邀請劉佳昌醫師,書寫精神分析發展百年史專書裡台灣的一章。
至於< 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在2010年七月的正式活動,也讓「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師」的訓練方案得以逐步落實,雖也是長路,但也欣喜至少在多年來默默進行後,成為公開且正式的方案。規劃正式成立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前,為了與國際的聯絡亦可上道,三年前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開始設計與籌劃時,即先開始啟動的「臺北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國際研討會」,至今已順利完成了三屆活動。這活動仍將設法將之持續下去。
這活動在設計上是以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劉興政主任)為主體的財力與人力為基礎,再以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與心身醫學科陳冠宇主任合作,再請< 臺灣精神分析學會>與< 台灣精神醫學會精神分析學術委員會>的協辦而形成。因此原先「臺北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國際研討會」裡的< 心身醫學>,是以台灣現行概念裡的精神科為基礎,而非德國系統裡精神科與心身醫學科是不同系統下的概念。第四屆(2011)與第五屆(2012)的活動,已委請與英國Tavistock Centre成人部門頗有淵源的松德門診部陳俊澤主任(目前亦是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 成人心理治療>訓練方案召集人),開始聯繫相關人員的邀請,與活動內容的設計討論。
這些情況的確立與進展,也讓「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的相關訓練,在學習者個人被分析、個案督導與理論閱讀,這三個部分的訓練完整性,得以被學習者了解與接受,並逐步彰顯與落實實踐。
2.「診斷與處方」與「評估與建議」後,我們「了解」個案了嗎?
事件:最新碰到在大學諮商中心工作多年的心理師朋友,多年未見,她見面即抱怨,當他們帶個案去精神科就診時,醫師只在診斷後,給與葯物處方,即叫他們回去了。
說明與想像:由於是多年朋友,我也直接討論這現象的多重意含。當我詢問她,如果學生到學校諮商中心要求諮商,然後心理師在評估後給與建議,然後限定在六次後即得處理好學生的困境。這兩者之間所依循的「診斷與處方」與「評估與建議」,乍見似乎不同,但工作模式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給(餵)葯與給(餵)建議。我聽到的回應是,「但是葯物與建議是不同的啊」,而且「醫師沒有聽個案說話啊」。我的回應是,好的葯物與好的建議皆可能有副作用,我們也聽過美言卻是一言喪邦的話啊。而且我認為醫師與心理師皆有聽個案,再做診斷或評估啊。我再聽到「但是葯物不是心理治療啊」,我的回答是:「但是給建議也不必然是心理治療啊」。
這並非要互相貶抑,我深深自豪自己是精神科醫師,我也期待心理師的自豪,這位心理師老友亦具有自信心,因此我也就如前討論。但得回答一個命題:「當我們給個案診斷名稱,或給心理評估的答案時,是否即意味著我們已經了解個案了?」。如果答案為「是」,那似乎意味著,個案這個人等同於他的症狀,或者說,症狀名稱就等於個案本人了;如果不同意前述命題,意味著任何症狀診斷與心理評估結果,只是個案的一部分,而非等同於個案這個人。我假設,大部分人會較接受後者的想法,就好像我是精神科醫師與精神分析取向的工作者,並非我就只是那樣。
3.病理歸因與後續處方
事件:一位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個案,在相當規律就診一年半後,過程中曾多次詢問葯物是否會造成依賴?後來表示,她只服葯二個月,即未再吃葯了。
說明與想像:個案的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診斷是確立的,我記得當初,個案對於我建議心理治療,我以為這是好的建議,她的反應讓我困惑,她回應說:「我有這麼嚴重嗎?」。這讓我覺得,我的建議好像冒犯了她,她接著說,她不需要心理治療。多年後,發現這並非是少見的反應,但我必須坦言,對這現象的了解,仍然有限。後來個案陳述她來就診前,已涉獵關於憂鬱症的知識,她堅信她的病因,是某些腦分泌物的不平衡所致,她要求服葯。我依個案的要求,而給與抗憂鬱症葯物,個案也滿意地離去。
作者:陳俊澤、蔡榮裕(松德院區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
1.「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
事件:劉佳昌醫師代表< 臺灣精神分析學會>(目前是IPA的Allied Center),參加2010年十月< 國際精神分析學會>(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al Association, IPA)在北京舉行的亞洲會議。
說明與想像:嚴格而言,到底是先學習「精神分析」之後,再學習「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或者兩者可以並行學習,其實也是一個值得議論的課題。但由於種種因緣,我們採取了英國的經驗,讓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兩者,成為平行且合作的方式來學習。
尤其在劉佳昌於2010年十月參加國際精神分析學會亞洲會議後,更確立了台灣精神分析發展,與國際精神分析學會的落實關係。雖然離台灣在地自行訓練「精神分析師」,在制度面仍有長路,但方向與步伐己經跨出了一大步。而更令人興奮的是,國際精神分析學會亦已正式邀請劉佳昌醫師,書寫精神分析發展百年史專書裡台灣的一章。
至於< 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在2010年七月的正式活動,也讓「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師」的訓練方案得以逐步落實,雖也是長路,但也欣喜至少在多年來默默進行後,成為公開且正式的方案。規劃正式成立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前,為了與國際的聯絡亦可上道,三年前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開始設計與籌劃時,即先開始啟動的「臺北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國際研討會」,至今已順利完成了三屆活動。這活動仍將設法將之持續下去。
這活動在設計上是以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劉興政主任)為主體的財力與人力為基礎,再以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與心身醫學科陳冠宇主任合作,再請< 臺灣精神分析學會>與< 台灣精神醫學會精神分析學術委員會>的協辦而形成。因此原先「臺北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國際研討會」裡的< 心身醫學>,是以台灣現行概念裡的精神科為基礎,而非德國系統裡精神科與心身醫學科是不同系統下的概念。第四屆(2011)與第五屆(2012)的活動,已委請與英國Tavistock Centre成人部門頗有淵源的松德門診部陳俊澤主任(目前亦是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 成人心理治療>訓練方案召集人),開始聯繫相關人員的邀請,與活動內容的設計討論。
這些情況的確立與進展,也讓「精神分析」與「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的相關訓練,在學習者個人被分析、個案督導與理論閱讀,這三個部分的訓練完整性,得以被學習者了解與接受,並逐步彰顯與落實實踐。
2.「診斷與處方」與「評估與建議」後,我們「了解」個案了嗎?
事件:最新碰到在大學諮商中心工作多年的心理師朋友,多年未見,她見面即抱怨,當他們帶個案去精神科就診時,醫師只在診斷後,給與葯物處方,即叫他們回去了。
說明與想像:由於是多年朋友,我也直接討論這現象的多重意含。當我詢問她,如果學生到學校諮商中心要求諮商,然後心理師在評估後給與建議,然後限定在六次後即得處理好學生的困境。這兩者之間所依循的「診斷與處方」與「評估與建議」,乍見似乎不同,但工作模式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給(餵)葯與給(餵)建議。我聽到的回應是,「但是葯物與建議是不同的啊」,而且「醫師沒有聽個案說話啊」。我的回應是,好的葯物與好的建議皆可能有副作用,我們也聽過美言卻是一言喪邦的話啊。而且我認為醫師與心理師皆有聽個案,再做診斷或評估啊。我再聽到「但是葯物不是心理治療啊」,我的回答是:「但是給建議也不必然是心理治療啊」。
這並非要互相貶抑,我深深自豪自己是精神科醫師,我也期待心理師的自豪,這位心理師老友亦具有自信心,因此我也就如前討論。但得回答一個命題:「當我們給個案診斷名稱,或給心理評估的答案時,是否即意味著我們已經了解個案了?」。如果答案為「是」,那似乎意味著,個案這個人等同於他的症狀,或者說,症狀名稱就等於個案本人了;如果不同意前述命題,意味著任何症狀診斷與心理評估結果,只是個案的一部分,而非等同於個案這個人。我假設,大部分人會較接受後者的想法,就好像我是精神科醫師與精神分析取向的工作者,並非我就只是那樣。
3.病理歸因與後續處方
事件:一位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個案,在相當規律就診一年半後,過程中曾多次詢問葯物是否會造成依賴?後來表示,她只服葯二個月,即未再吃葯了。
說明與想像:個案的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診斷是確立的,我記得當初,個案對於我建議心理治療,我以為這是好的建議,她的反應讓我困惑,她回應說:「我有這麼嚴重嗎?」。這讓我覺得,我的建議好像冒犯了她,她接著說,她不需要心理治療。多年後,發現這並非是少見的反應,但我必須坦言,對這現象的了解,仍然有限。後來個案陳述她來就診前,已涉獵關於憂鬱症的知識,她堅信她的病因,是某些腦分泌物的不平衡所致,她要求服葯。我依個案的要求,而給與抗憂鬱症葯物,個案也滿意地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