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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琪嘉
2003年8月28日
足戀與纏足的動力性含義
“足”為身體最下的部分,為人體的支撐結構之一,如成語中有“腳踏實地”從其功能引申到做人的原則,但也有“足不出戶”的說法,為對婦女“四德”中“婦德”的延伸(如閉門修學)。在金文中,“足”一字的來源為“止”,即幾個張開的腳趾構成的圖形
( )。從象形中可以看出該字的含義為“站”、“立”,代表著“足”1。
將足賦予情感和性的色彩應該首推南唐主李煜(937-978),作為一個失敗的皇帝,他卻開闢了中國的詞風,在《菩薩蠻》中他寫到:
花明月暗籠輕霧,
今宵好自郎邊去。
剗畿步香階,
手提金縷鞋。
畫堂南畔見,
一晌偎人顫。
好為出來難,
教君恣意憐。
在唐代和唐代以前的文獻中找不到有關纏足的線索,而在宋代,纏足已經十分流行。李煜為其寵妃窅娘所制一六英尺高的大蓮花,用布帶把她的腳纏起來,使其足尖呈月牙型,讓她在蓮花上表演他喜歡的舞蹈,窅娘的纏足引起了婦女爭相模仿的時尚2。如此看來,纏足被模仿初衷並非在於限制女性的活動,而是如現在的時髦,具有美的效應。中國其他的有些文學作品也表露過足戀的傾向3,如曹植的《洛陽賦》:淩波微步,羅襪生塵;陶潛《閒情賦》:願在絲而為履,同素足以周旋。這些傾向中也表現出對足的依戀和對其美感的嚮往。
纏足與性的關係在《金瓶梅》第四回中有過描寫:西門慶一面斟酒勸那婦人,婦人笑著不理他。他卻又待拿起箸子起來,讓他吃菜兒。尋來尋去不見了一隻。這金蓮一面低著頭,把腳尖兒踢著,笑道:“這不是你的箸兒!”西門慶聽說,走過金蓮這邊來道:“原來在此。”蹲下身去,且不拾箸,便去他繡花鞋頭上只一捏。那婦人笑將起來,說道:“怎這的羅唕!我要叫了起來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