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都是大脑的错?———法庭上的神经科学
撰文 迈克尔·S·加扎尼加
翻译 朱机
环球科学2011-5 光明网
美国法庭的陪审团 资料照片 说来也巧,麦克阿瑟基金会(美国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之一———编者注)设立了一个新项目,探索与刑事司法制度有关的神经科学问题。就在出任该项目负责人之后不久,我生平第一次被法庭召去参加陪审员遴选。这是一个关于一名年轻女子被指控酒后驾车的案子。参加陪审员遴选的有80人,但我的这群同伴中,大多数人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而被排除,尤其那些曾酒后驾车的。最后,我被叫到法官面前。他说:“告诉我你的职业。”
“我是一名神经科学家。”我回答说,“实际上,我研究的是法庭上发生的神经科学问题。举例来说,我正在研究错误的记忆是如何形成的、成瘾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大脑如何调节行为。”
然后我就落选了。我有些失望,在某种程度上,法官将我排除的做法,大概正是现今法律体系对神经科学抱有戒心的表现。
借助复杂先进的成像技术,神经科学家如今能够仔细观察活人的大脑,并梳理构成行为或思考方式基础的大脑活动模式。目前司法系统正在尽力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决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把这类扫描结果作为有效证据。接下来,一旦能够将大脑活动模式与精神状态相联系,确定被告能否控制自己行为、评判被告应受何等程度处罚的旧规则可能都会被颠覆。目前,人们对这些变化还没有清晰的思路。但是,法律体系、公众以及科学家需要了解这些议题,因为,随着科技发展的推进,也许不久我们的法庭就将“传大脑出庭作证”。
暂时不足采信
随着脑成像技术日益进步,大脑的状态逐渐能够直观地通过图像来说明,越来越多的律师要求法官采信脑成像图片,以此证明被告由于精神失常而无罪或者证言属实。但迄今为止,和绝大多数神经科学家以及法学者的传统观点一致,法官往往判定脑成像扫描结果没有或只有极小的证明效力。因为科学家并不支持将脑部扫描结果作为证据使用,除非出现物理性脑损伤的情况。刑事辩护律师希望引入扫描结果来说明被告具有某类认知障碍或情绪失常,例如判断力失常、品行障碍或冲动控制障碍等。但是,至少目前为止,绝大多数法官与研究人员都认同科学还未发展到足以满足这类应用的程度。
功能核磁共振(fMRI)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能够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但极少能作为合法证据。为了探索人脑在诸如读、说或空想等不同过程中哪些脑区处于活跃状态,研究人员把fMRI技术当作法宝。但这一技术并非直接测量脑细胞的发放,而是测算被认为与神经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相关的血流量。此外,为了确定与脑活动的特定模式相关的成像信号,研究人员往往必须平均统计多次扫描结果,而这些结果来自多位受试者,这样就可能有很大个体差异。
但是,难题已经摆到了法官们的面前:是否要采纳物理性脑成像结果来给被告的精神状态做鉴定并定罪。接下来几年,他们也许还要面临更难以决定的问题,即是否采纳脑成像结果来说明相关人员更为复杂的精神状态,比如证人的可信度或真实性。
上世纪早期,美国心理学家、发明家威廉·莫尔顿·马斯顿博士(Dr. William Moulton Marston)第一个宣称利用多导生理记录仪测量血压、脉搏、皮肤电导率以及其他生理信号能够确定一个人有没有在撒谎,自此以后,测谎一直是法律界的热门话题。美国法庭在很大程度上认为测谎仪的结果属于不可采信的证据。然而,还有其他技术正在发展,日后法庭最终必然会被迫将那些结果评判为可采信的证据。这些发展中的技术工具包括特定的脑成像方法,其目的在于检测出反映真实行为的精神状态。
测谎与可信度
举例来说,新近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安东尼·D·瓦格纳(Anthony D. Wagner)及同事完成的研究表明,在有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下,用fMRI结合复杂的名为模式分类器的分析算法,研究人员能够精确地确定出受试者正在回忆,但并无法确定检测到的回忆内容究竟是真实的还是假想的。换言之,我们或许能够利用fMRI探测出一个人是不是以为自己在回忆什么东西,但我们还没法分辨这种想法是否准确。瓦格纳总结说,fMRI方法或许最终可以有效地测谎,但还需要其他研究进行补充。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法定证据专家弗雷德里克·绍尔(Frederick Schauer)指出,如今法庭依惯例接受了很多种远比现在被排除在外的测谎科学更为不可靠的证据。在评估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有没有说真话时,目前的方法是不准确的,是基于对不诚实行为的一些误解,例如,有些好的举止并不一定是诚实的可靠线索。法律在确定证词是否可信时有自己的标准,而那些标准要比科学标准更宽泛。
最近,一起试图将脑部扫描技术用于测谎的案件在美国田纳西州联邦地方法院结案。在该案中,地方法官拒绝采信由商业fMRI测谎公司提供的证据。其主要反对理由是,实施测谎的辩方专家并不能向法庭说明,被告针对任何一个特定问题的答案究竟是真是假。事实上,辩方专家证明,他只能测出被告在回答整套有关案件的问题时大体上是不是在说真话。
那么,在将来的案件中,如果把测谎目标进一步局限为确定被告大体上是不是在撒谎,这样的结果有可能被接受吗?最终,神经科学的应用也许是评估被告的品格、大体上的诚实程度,而不是判定被告在法庭上的具体事项上有没有说真话。目前这类证据是由其他证人对该证人品格所提供的证词组成。但是,将来会怎样呢?法官会不会想知道证人在某种不诚实可能性测试中的得分?由怪异的机器得出的某人具有不诚实倾向性的证据会更公正吗?依我的猜测,将来终会用上这样的证据,而且最初可能会有偏见,但随着社会运用此类证据的经验增加,偏见将会消失。
针对精神病病者的脑部扫描
现在法官和律师已经开始要被迫应对脑部扫描结果在法庭上所扮演的角色了。然而,从长远来看,将来神经科学对法律体系的最大冲击,并然来自于人们对大脑如何塑造行为的机制取得更深入理解。人类在婴儿期就会表现出与生俱来的公平和互惠,表现出宽慰被虐者和惩罚违规者的愿望。我们天生就是法官和陪审员。并且,以这些本能为基础,我们构建了文化应当如何评价和处罚反社会行为的文明见解。有朝一日,神经科学可能会迫使法律体系修改判决是否有罪与判罚量刑的规则。神经科学可能还将撼动社会对“自由意志”的理解,让人们重新思考如何断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追究个人的发社会行为。
按照精神病态者的精神病学和法律标准,精神病态者只占普通人群的1%不到,但在囚犯中占25%左右。尽管人们常会不管是暴力犯罪分子还是非暴力犯罪分子都贴上精神病态者这一标签,但实际上,精神病态者是专指特定的一些人,这些人患有精神疾病具有明确定义,可以根据专业量表,即《黑尔精神病量表修订版》( Hare Psychopathy Checklist-Revised, PCL-R ) 加以诊断。
精神病患者往往表现出表里不一、自我中心、夸大其词、欺骗他人、指使他人,并且缺乏罪恶感或移情能力——所有这些症状都可以通过PCL-R评估。然而,PCL-R之类的心理测验只是一些指标,以此用来衡量这些人精神生活失常背后更深层次的神经机制障碍。因此,以神经成像的方法测量大脑活动,至少在理论上,应当为鉴定精神病患者提供一种更好的方法。
撰文 迈克尔·S·加扎尼加
翻译 朱机
环球科学2011-5 光明网
美国法庭的陪审团 资料照片 说来也巧,麦克阿瑟基金会(美国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之一———编者注)设立了一个新项目,探索与刑事司法制度有关的神经科学问题。就在出任该项目负责人之后不久,我生平第一次被法庭召去参加陪审员遴选。这是一个关于一名年轻女子被指控酒后驾车的案子。参加陪审员遴选的有80人,但我的这群同伴中,大多数人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而被排除,尤其那些曾酒后驾车的。最后,我被叫到法官面前。他说:“告诉我你的职业。”
“我是一名神经科学家。”我回答说,“实际上,我研究的是法庭上发生的神经科学问题。举例来说,我正在研究错误的记忆是如何形成的、成瘾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大脑如何调节行为。”
然后我就落选了。我有些失望,在某种程度上,法官将我排除的做法,大概正是现今法律体系对神经科学抱有戒心的表现。
借助复杂先进的成像技术,神经科学家如今能够仔细观察活人的大脑,并梳理构成行为或思考方式基础的大脑活动模式。目前司法系统正在尽力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决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把这类扫描结果作为有效证据。接下来,一旦能够将大脑活动模式与精神状态相联系,确定被告能否控制自己行为、评判被告应受何等程度处罚的旧规则可能都会被颠覆。目前,人们对这些变化还没有清晰的思路。但是,法律体系、公众以及科学家需要了解这些议题,因为,随着科技发展的推进,也许不久我们的法庭就将“传大脑出庭作证”。
神经科学与法律
目前,出于法律上和科学上的理由,法庭审讯时很少把大脑扫描结果采纳为证据。然而,随着神经科学的日渐成熟,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脑部扫描结果作为被告神经状态或证人可信度的相关证据呈现在法官面前。
脑科学对法律最大的影响,最终或许来自于反社会违法行为的神经生物学根源的更深刻的理解。例如,未来的新发现也许会为新的刑事辩护事由提供基础。
然而,神经生物学的见解也可能颠覆关于个人责任与公正处罚的传统观点。因此,法庭及社会各方面,应当一如既往谨慎地吸收神经科学的发现。
暂时不足采信
随着脑成像技术日益进步,大脑的状态逐渐能够直观地通过图像来说明,越来越多的律师要求法官采信脑成像图片,以此证明被告由于精神失常而无罪或者证言属实。但迄今为止,和绝大多数神经科学家以及法学者的传统观点一致,法官往往判定脑成像扫描结果没有或只有极小的证明效力。因为科学家并不支持将脑部扫描结果作为证据使用,除非出现物理性脑损伤的情况。刑事辩护律师希望引入扫描结果来说明被告具有某类认知障碍或情绪失常,例如判断力失常、品行障碍或冲动控制障碍等。但是,至少目前为止,绝大多数法官与研究人员都认同科学还未发展到足以满足这类应用的程度。
功能核磁共振(fMRI)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能够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但极少能作为合法证据。为了探索人脑在诸如读、说或空想等不同过程中哪些脑区处于活跃状态,研究人员把fMRI技术当作法宝。但这一技术并非直接测量脑细胞的发放,而是测算被认为与神经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相关的血流量。此外,为了确定与脑活动的特定模式相关的成像信号,研究人员往往必须平均统计多次扫描结果,而这些结果来自多位受试者,这样就可能有很大个体差异。
但是,难题已经摆到了法官们的面前:是否要采纳物理性脑成像结果来给被告的精神状态做鉴定并定罪。接下来几年,他们也许还要面临更难以决定的问题,即是否采纳脑成像结果来说明相关人员更为复杂的精神状态,比如证人的可信度或真实性。
上世纪早期,美国心理学家、发明家威廉·莫尔顿·马斯顿博士(Dr. William Moulton Marston)第一个宣称利用多导生理记录仪测量血压、脉搏、皮肤电导率以及其他生理信号能够确定一个人有没有在撒谎,自此以后,测谎一直是法律界的热门话题。美国法庭在很大程度上认为测谎仪的结果属于不可采信的证据。然而,还有其他技术正在发展,日后法庭最终必然会被迫将那些结果评判为可采信的证据。这些发展中的技术工具包括特定的脑成像方法,其目的在于检测出反映真实行为的精神状态。
测谎与可信度
举例来说,新近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安东尼·D·瓦格纳(Anthony D. Wagner)及同事完成的研究表明,在有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下,用fMRI结合复杂的名为模式分类器的分析算法,研究人员能够精确地确定出受试者正在回忆,但并无法确定检测到的回忆内容究竟是真实的还是假想的。换言之,我们或许能够利用fMRI探测出一个人是不是以为自己在回忆什么东西,但我们还没法分辨这种想法是否准确。瓦格纳总结说,fMRI方法或许最终可以有效地测谎,但还需要其他研究进行补充。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法定证据专家弗雷德里克·绍尔(Frederick Schauer)指出,如今法庭依惯例接受了很多种远比现在被排除在外的测谎科学更为不可靠的证据。在评估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有没有说真话时,目前的方法是不准确的,是基于对不诚实行为的一些误解,例如,有些好的举止并不一定是诚实的可靠线索。法律在确定证词是否可信时有自己的标准,而那些标准要比科学标准更宽泛。
最近,一起试图将脑部扫描技术用于测谎的案件在美国田纳西州联邦地方法院结案。在该案中,地方法官拒绝采信由商业fMRI测谎公司提供的证据。其主要反对理由是,实施测谎的辩方专家并不能向法庭说明,被告针对任何一个特定问题的答案究竟是真是假。事实上,辩方专家证明,他只能测出被告在回答整套有关案件的问题时大体上是不是在说真话。
那么,在将来的案件中,如果把测谎目标进一步局限为确定被告大体上是不是在撒谎,这样的结果有可能被接受吗?最终,神经科学的应用也许是评估被告的品格、大体上的诚实程度,而不是判定被告在法庭上的具体事项上有没有说真话。目前这类证据是由其他证人对该证人品格所提供的证词组成。但是,将来会怎样呢?法官会不会想知道证人在某种不诚实可能性测试中的得分?由怪异的机器得出的某人具有不诚实倾向性的证据会更公正吗?依我的猜测,将来终会用上这样的证据,而且最初可能会有偏见,但随着社会运用此类证据的经验增加,偏见将会消失。
针对精神病病者的脑部扫描
现在法官和律师已经开始要被迫应对脑部扫描结果在法庭上所扮演的角色了。然而,从长远来看,将来神经科学对法律体系的最大冲击,并然来自于人们对大脑如何塑造行为的机制取得更深入理解。人类在婴儿期就会表现出与生俱来的公平和互惠,表现出宽慰被虐者和惩罚违规者的愿望。我们天生就是法官和陪审员。并且,以这些本能为基础,我们构建了文化应当如何评价和处罚反社会行为的文明见解。有朝一日,神经科学可能会迫使法律体系修改判决是否有罪与判罚量刑的规则。神经科学可能还将撼动社会对“自由意志”的理解,让人们重新思考如何断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追究个人的发社会行为。
按照精神病态者的精神病学和法律标准,精神病态者只占普通人群的1%不到,但在囚犯中占25%左右。尽管人们常会不管是暴力犯罪分子还是非暴力犯罪分子都贴上精神病态者这一标签,但实际上,精神病态者是专指特定的一些人,这些人患有精神疾病具有明确定义,可以根据专业量表,即《黑尔精神病量表修订版》( Hare Psychopathy Checklist-Revised, PCL-R ) 加以诊断。
精神病患者往往表现出表里不一、自我中心、夸大其词、欺骗他人、指使他人,并且缺乏罪恶感或移情能力——所有这些症状都可以通过PCL-R评估。然而,PCL-R之类的心理测验只是一些指标,以此用来衡量这些人精神生活失常背后更深层次的神经机制障碍。因此,以神经成像的方法测量大脑活动,至少在理论上,应当为鉴定精神病患者提供一种更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