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翟学伟:《【作者简介】翟学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主要从事中国人的关系网络、家庭与家族、权力与权威、社会流动与信任、价值观、社会与组织心理与行为等方面的研究。代表作有:《中国人的关系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人的脸面观》(台湾桂冠图书公司1995年版)等。
中国社会是一个讲人情面子的社会。众多的研究成果和文化比较研究已证实了这一点(韩少功,2001;阎云翔,2000;翟学伟,1995;金耀基,1993;黄光国,1988;胡先晋,19881944)。近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在研究中国社会的论文中开始使用这两个概念,但由于对它们各自的涵义、彼此的关系及其在中国社会如何发生作用等,都还缺少理论的推演和概念关系的逻辑整合,[1]因而也就很难由此获得对中国社会关系运作的解释。近来,受西方诸多理论和概念,特别是社会交换理论、社会资源理论及社会网络理论的影响,有些学者逐渐倾向于将人情和面子作为一种关系资源附加在西方的相关理论框架内进行研究或建构模型。看起来,后面这种研究思路似乎使前者的不足得到了解决,但认真追究便可以发现,这种附加方式在把中国人的社会交换方式硬套于西方有关理论的同时,已迷失掉了其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运作方向。其实,中国人运作关系的策略和思路同上述西方社会理论中的旨趣和指向有诸多的不同,需要我们认真而细致地一一加以细究和讨论。
一、什么是情理社会
在本研究展开之前,我首先将中国社会预设为一种情理合一的社会,从而使此种社会中发生的人情面子全然不同于西方人的类似心理和行为。在中国社会,我们在经验中便可以发现大多数人的办事和处世原则既不会偏向理性,也不会偏向非理性,而是希望在两者之间做出平衡和调和。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先从这一预设开始讨论。中国先秦时期的儒家经典中的“情”不同于我们后来所讲的人情,其含义是人之常情和性情,诸如:
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仪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礼记·问丧》)
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礼记·礼运》)
故礼之于人也,犹酒之有蘖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
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礼记·礼运》)
情绪和情感没有什么区别,[2]其原意是指人的天然和自发的感情,“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礼记·礼运》)。但是随着儒家对伦理的重视,中国人后来所讲的人情已不再指人的本能情感。也许儒家认为这种意义上的人情是随心所欲,没有节制或放肆胡来的,必须在一种符合社会之义理的路线上限制人情,从而实现了人情的内涵从心理学认识向社会学认识的重要转化。
从这些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早期儒家所讲的人情同心理学里所讲的如何让这些感情在一个人的生活中能从心所欲不逾矩呢?儒家认为这其间需要有一套做人的规则来调教,这个规则在儒家看来就是“礼”。所谓“克己复礼”的意思就是要人克制自己的欲望,让自己的感情不要随意发泄。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礼”字的起源可以看出一点端倪。礼字最早的意思是祭鬼神的器皿(周何,1998:12),后由此而发展出庄严肃穆的祭祀节目和仪式,以表达顺天承运的使命感。《礼记·礼运》上说:
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其居人也曰养,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故礼仪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