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赶快枪毙我吧
时间:2011年12月16日|2673次浏览|1次赞

2011年6月19日中午11点52分,在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邮储银行发生了一起惨烈的抢劫杀人案件,劫犯只用了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接连捅死两名工作人员,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左右手各提一个银行专用的金属钱箱走出银行,打车扬长而去。

晚上听到这个银行被抢的消息,我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怀疑,我略微想了想,最后认定这是坊间以讹传讹而形成的谣言,我还奇怪:怎么会造出这么个谣言来?第二天,像平常一样浏览网页时,发现了这则“谣言”,我颇为震惊,因为案发之地根本不具备打劫的条件。被抢的储蓄银行门口就是一个公交车站,11点52分会非常拥挤,门口还有卖樱桃和蔬菜的人,储蓄所的左右两边都有店铺营业,向左向右不到10米各是集市,从银行出来,穿过马路,就是一个广场,当时还未下雨,广场也有不少的人,劫犯进入和离开银行都会置于众人的注视之下,更要紧的是,七里墩派出所就在附近,即使七里墩派出所不能及时出警,其它派出所如能及时出警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在现场或在逃跑的路上将劫犯抓住。天水是个小地方,且地形狭长,公路呈东西走向,如果警察反应迅速,只要在案发后20分钟之内封锁路口,劫犯就会插翅难逃。

可劫犯还是动手了,他利用工作人员的疏忽,轻而易举地进入了银行内部。他进去之后,立马开始杀人,与他的杀心相伴随的是被害人的恐惧和哀号声,杀了人之后,就像一个公务员从上级部门处领到重要文件一样,他左右手各提一个银行专用钱箱走出银行,匪夷所思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和专用钱箱一起离开了案发地。

你能想象这是发生在银行的杀人抢劫事件吗?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相信,并开始自发地为案子编造情节,以使它合乎逻辑,比如劫犯还有同伙,比如没人敢阻拦是因为他们有枪……人们的编造更多的是为袖手旁观者开脱,因为碰到歹徒,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袖手旁观。

抢银行绝对不是小事,想必他很清楚。杀人是死罪一条,想必他也很清楚。他一进去就杀人,而且毫不手软,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抢钱是他的目的,杀人也是他的目的,而且杀人比抢劫更为重要。如果仅仅是为了钱,那他不杀人也完全可以抢到钱,他可以找人协同作案,他可以去买枪,就是他一个人他也可以做到不用杀人最后提着钱箱全身而退,比如他可以用铁棍、大棒将工作人员击伤。

劫犯身体健康,无明显的外部特征,面部是他最重要的识别部位,可他在作案的时候,只是戴一顶帽子对面部稍作遮掩。天水是个小地方,居住上一两年,走在大街上总是能遇到熟人和以前遇到过的陌生人,他不怕遇到熟人?不怕被摄像头和围观的人记住他的面部特征?他难道没有意识到应该遮掩脸面吗?案发的前两天,他曾对朋友兴奋地谈及了发生在天津宝坁的邮储银行抢劫案,该案的案犯作案时就戴了头套,可见我们天水的劫犯在谋划作案时是何等的“粗心”。

他作案时的“粗心”还表现在离开时。他是左右手各提着一个银行专用钱箱离开银行的,这不是故意暴露自己吗?城市里生活的人,有谁不知道那是银行用来装钱的?再说了,现在很少有人会提着铁箱,提着铁箱太招摇了。另外,怎么处理铁箱也是个问题。还有,他是出租车司机,打车的时候就不怕碰上认识他的同行?在案发之地案发之时打车,难道就不怕留下线索?事实上,他可能真的不怕,他下车后连钱都没有付便提着两个银行专用铁箱慌慌张张跑了。你想,乘客不付钱,出租车司机能不上心吗?也许这点并不能说明他故意要留下线索,可也能说明他并不具备能保证作案成功的能力。

他如此胆大、心狠手辣,却又如此粗心大意,说明他想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并被警方成功捉住,强迫别人来处死自己,以类似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无力面对的生活。他正是看中了该邮储银行和其附近的条件才下手杀人的,这儿既可以保证作案顺利,又能为破案留下线索,随着劫犯的落网,案子的逐渐明朗,我越发觉得以上观点的正确。事实上他成功了,成功地证明了自己是一个不配活在世上的废人。

据《兰州日报》载,6月17日晚饭后,他曾给朋友提及新近从网上看到一起天津宝坻邮政储蓄银行被抢劫的案子,他说:“据网上介绍,这是历史上最牛逼的银行劫匪,手段之粗劣,贼胆之包天,结果之悲惨,都堪称史上最典型最失败的银行抢劫案例,一把斧子4分钟198下敲开防弹玻璃,节奏之稳健……”在作案之前和朋友的这次谈话很能说明他作案的真实动机。他谈及的案子中的劫犯并没有获得成功,正表示他也不想在抢劫邮储银行时获得成功。在谈话后的第二天,他就开始伺机作案,只是看到办业务的人多,才没有下手。在企图作案的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谈论抢劫银行,说明他很想让朋友知道自己正在酝酿同样的事,想让朋友劝说自己放弃计划,同时也为自己有这么一个计划而洋洋得意。

他作案后,并没有及时离开天水,而是在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的时候才选择“离开”天水。据报载,他被抓住后“看到罪行暴露,当即痛哭流涕,高喊道:‘是我干的,你们赶快枪毙我吧!'”可见他还是很内疚的,觉得自己罪该万死,从表面上看,这与他杀人时的干脆利落不相符合,而实际上前后之间一以贯之。以被抓的大圆满结局结束这场高风险游戏,不正是他的愿望吗?之间际上。

 据劫犯交待,他家里经济拮据,2009年家里人借钱给他买了辆“富康”跑出租,3年下来还欠六七万元没还上。他很爱他的妻子和女儿,想给她们好的生活,可总不能如愿。最近,他的父亲因病住院,高额的医药费也让他不堪重负,觉得靠跑出租车,永远给不了家人富裕的生活,于是便产生了抢劫银行的想法。(《兰州日报》载)

中国人在成人之后,面对家人会出现一种很矛盾的心态:一方面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认为应奉行“孝悌”、“慈爱”,另一方面却又在内心排斥这些。比如在征婚启事中,“无负担(家中无需要照顾的老人、小孩和病人)”是作为优点出现的。我们的劫犯就是在这种矛盾心态的支配下作出了让人费解的举动。

我在网上寻找劫犯的个人信息时,“天水在线·市长留言板”的这条留言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上初中时,**的母亲曾给我带过音乐课,一堂课45分钟,她光整顿课堂纪律能花40分钟,且堂堂课如此”。从这句多少有些夸张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劫犯所受到的家庭教育,我们还可以从中得出其父母之间感情不会很亲密的结论。

在一个行为偏差者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个有问题的家庭。毫无疑问,劫犯很反感他的家人,可他又不能把反感表现出来,并把这一切都朝向了自己,因为他认为是自己不好才招致了父母的指责。他觉得应该孝顺自己本来很厌恶的父母。一直压抑着的厌恶之情,并不会因压抑而真的消失,相反,会带给他持续不断的痛苦,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会不停地指责自己;会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处处都不尽人意;同时,因为压抑了自己对父母的厌恶之情,所以他会觉得自己家人的问题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是自己伤害了他们。劫犯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其表现为对自己的指责——始终觉得自己不能给家人幸福。

这种自我摧残在我们的文化中受到了充分鼓励和政治保护。“二十四孝”的中心思想就是如此,父母犯了错误,或生病了,孝子就会认为是由于自己不好才会让父母变成了这样,于是就采取忍让、“卧冰”(自虐)、“杀子”(把问题转移到更弱小的人身上)、“喂乳”、“温席”(把自己变成大人)等自残行为来承担并解决本属于父母的问题。还有一种名唤“割股救亲”的疗法,父母生病了,孝子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一片,作为一味最重要的药材,熬了给父母大人喝下,结果只此一药沉疴痼疾豁然痊愈。再比如父母去世了,孝子在告牌上会这么写:不孝子某某罪孽深重不自陨灭祸延显考(显妣)……

他很不幸地接受了“传统美德”,否认了自己所受到的伤害,掩盖了自己敌意,从而把自己从“弱者”变成了“强者”,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强者”身份表现为他想给家人幸福(好像家人幸福与否由他决定)和抢劫、杀人,“施暴者”身份表现为他始终不能给家人幸福,而家人不幸福是自己无能造成的,是自己害了他们,同时还表现为抢劫、杀人。同时己由由己

他杀人和抢劫的疯狂举动包含着对自己父母的抗议和对妻子、女儿的歉意。他对父母的矛盾心态让他在面对妻子女儿时也无所适从,妻子越是出众、对他越是体贴,女儿越是聪明可爱、越是喜欢和他亲近,他就越是内疚。我从网上看到了解他的人都在说他家庭如何如何的好,毫无疑问“美好的家庭”会让他在无形中越滑越深。妻子

我们该把帐算到他的家人头上吗?不,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的业力而受生、显现诸蕴,每个人通过身体、言语和心念所造作的一切善恶业也只能由自己来承担。毁灭他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内部冲突,他之所以以飞蛾扑火般地突入人们的视野,为的是给自己寻找一个最终的结局。

如果我们对他的成长过程能有足够的了解的话,我相信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心理过程:他化恶意为营养,把别人的指责内化为自己的生存动力和存在依据,慢慢地,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无能的人,是一个多余的人,是一个应该受到指责的人。

人一旦对自己有了明确的定位,就会顽固地坚持这个看法,并会尽力挫败企图改变自己的一切努力。如一个人认为自己是个十恶不赦、应该受到人们的惩罚的坏人,那他会对真心帮助他的人采取攻击的方式,因为帮助证明了他还是一个值得关心的人;反之,如果他觉得人们对他的指责不足以惩罚自己的“罪行”的话,他就会犯下错误,来迫使人们不得不加大惩罚力度。人会对自己的过失作出补偿,这个“过失”是否是真实存在,倒无所谓,因为世人都活在虚妄的名相之中。主动让别人来惩罚自己的事情在生活中随手可见,比如韩峰,他写日记的目的之一就是想让别人看到,让自己受到惩罚,还有某些官员房产29套,情人几十个,还一点都不收敛,恐怕最重要的动机就是让别人来抓自己,从而对自己的错误作出补偿。

   我们的劫犯也是这个心理,他一直生活在愧疚之中,他的愧疚更多地出自想象,并逐渐发展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于是他想得到人们更多的指责,想结束自己无力面对的生活,于是他铤而走险了。抢钱只是他的表面理由——我可是为了你们而去犯罪的,我是多么地想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啊,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不是我不想承担我的责任,而是我触犯了法律,不得已被关进了监狱,我杀了人,我得去偿命,你们应该明白,我是为了你们才这么做的,他的真实目的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作案的过程充分证明,在他心中抢劫的行为比抢到的钱重要,而杀人又比抢劫重要。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说明了他对自己的极度否定。不怕死的人往往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生活的人。当活着是沉重的负担,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迷茫黑暗,那么死亡就成了解脱。很遗憾的是这种“解脱”只会使自己从黑暗走向黑暗,从一个心牢转向另一个更深的心牢。

    案发后,储蓄银行门前情景依旧,不特别注意的人根本不会看出有何异常之处,等车的人继续在等车、卖樱桃人继续在卖樱桃……看得出,对这件事人们并不特别上心,他们在想,这个人是来抢钱的,与我无关。与此同时,伏羲祭祀大典正在热热闹闹地举行着,媒体和大街上正装模作样地洋溢着节日的喜庆,五彩缤纷的烟花装点着阴沉的夜空,流过温热的鲜血的储蓄银行的卷闸门暂时还紧闭着,在不远处,新的邮政网点已在装修,很快,路过这儿的人们将不会记起,在这间房子里曾经发生过的血案,人们更不会去想就在这儿,曾经有一个对自己的极度苛刻与否定的人,用手中的屠刀,为自己挖掘了一条通往地狱的黑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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