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的互补性
张 辉 蔡 辉
(原载《外国语》2005年第3期)
摘要: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所共同关注的中心议题之一是语用推理。本文认为,作为人类主要认知方式的隐喻和转喻在话语解释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隐喻和转喻是自然的推理图式。不管是隐喻还是转喻,其两个认知域之间容易被激活的概念映现,为语用推理提供了必要的桥梁。关联理论提出的关联的认知原则和交际原则又规约着隐喻和转喻中两个认知域之间所激活的概念映现,决定了哪一个概念映现在某一特定的语境下被首先激活。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语用推理上的这一互补性进一步拓展了我们话语理解研究的范围。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关联理论;隐喻;转喻;语用推理
1. 引言: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都关注语言理解中推理机制的作用和性质,但它们侧重点有所不同,认知语言学一般把与语言有关的推理看作为激活相关的概念结构,它更强调在激活概念结构的过程中认知机制的研究和认知机制在语言理解中的主导作用。而关联理论则更强调语用和认知原则在语言理解中的作用,相对来讲忽视概念结构和激活概念结构的认知机制在理解中的作用。在处理隐喻和转喻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关联理论通常把对它们的理解看作是人们从中可得出强和弱的隐含义(strong and weak implicatures), 而没有把它们看作是一种认知机制。在本文中,我们认为,虽然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所关注的重点不同,但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互补之处,这些互补之处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对语言理解过程的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2.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互补的方面
具体地讲,本文主要是探索关联理论的推理理论特别是明确义和隐含义之分(explicature and implicature distinction)和认知语言学对隐喻和转喻研究之间的关系。[1][2][3][4][5]。首先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处理隐喻和转喻方面有互补性。在关联理论中,隐喻和转喻被看成是语言的解释性使用的一个例子,其中包括交际隐含假设或隐含义的产生。关联理论把隐喻和转喻与夸张等修辞格一样看待,这一解释虽然有其独特之处,但其中有两点不足:一是关联理论忽视了隐喻和转喻作为心理机制的作用;二是关联理论认为,对隐喻和转喻的解释就是得出其强和弱的隐含义,因此这一解释忽略这样一个事实:隐喻和转喻作为人类常用的思维方式与其它的修辞现象不一样[6]。这种解释上的缺陷造成,关联理论没有注意到隐喻和转喻之间的联系是异常紧密的,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隐转喻相互作用的概念映现(conceptual mapping)恰恰是认知语言学所关注的。但认知语言学并没有太关注隐转喻概念映现在交际中的作用和效果。
再者,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语用推理方面具有互补性。关联理论关于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和隐喻及转喻的概念作用可以结合起来。关联理论强调,明确义来自话语的逻辑形式所提供的蓝图,明确义通过指称锁定,解歧和丰富(enrichment)等获得。指称锁定等手段是基于初始假设图式(initial assumption schema)的发展和拓展。在本文中我们认为,明确义的获得还可以通过隐喻、转喻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概念作用来拓展初始的假设图式。隐喻、转喻在获得明确义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3.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处理隐喻和转喻上的差异
3.1 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
Sperber 和Wilson[1]批评了格赖斯的观点。格赖斯认为,除了解歧和指称锁定之外,话语解释的任何方面都是隐含义。而Sperber 和Wilson指出,有些通常看作是隐含义的,实际上是属于明确义的,这一区分扩大了明确义的范围,而相应地缩小了隐含义的范围。研究明确义形成过程是语用学研究的重点之一[1][7]。明确义形成过程可概述如下:
一个假设是明晰的(explicit), 如果它是话语所编码的逻辑形式(logical form)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一个逻辑形式是一个完好的公式和一组有结构的成分,这一公式经历由其结构决定的形式逻辑的操作。当一个逻辑形式在语义上是完整的,并能有真假之分时,该逻辑形式就变为一个命题(proposition), 不完整的逻辑形式是作为假设图式储存在概念记忆之中的,这些假设图式可在语境信息的基础上得到补充并完整起来,从而获得一个完整命题。明确义的获得是超越解码(decoding)的推理过程的结果。听读者必须在明确义的基础上,再结合语境提供一些隐含的信息,使他能够创建一个条件/结果类型(condition-consequence type)的语用推理模式,从而得出隐含义[1]。请看例句:
(1)John: Why don’t you row upstream to the island?
Peter: That’s five miles away.
(2) Traveler: How far is it to Birch Wood?
Local resident: That’s five miles away.
在例(1)中,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语境:John 和Peter正在一只小船上沿河顺流划船,Peter已经厌倦了划船。Peter 对John的建议的回答有隐含义,即他不想去那么远的岛屿了。而在例(2)中,当地居民的反映只不过是回答问题,没有隐含义在里面。
Sperber 和Wilson[1]认为,在例(2)中话语“That’s five miles away.” 所包含的推理只有一个阶段:明确义的获得。这个阶段是,“that”指的是Birch Wood,它距离旅游者和当地居民谈话的具体地点有五英里之遥。这里包括两个过程,指称锁定和丰富,都是推理过程,因为它们超越了语言词语所编码的内容,但同时又是根据语言编码的信息补充丰富起来的,因此属于明确义。在例(1)中,John要想理解Peter所要传达的意思,他不但要提供明确义,还要提供补充的隐含信息,这一信息在条件/结果的推理模式下推导出来,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例(1)的推理经历了两个阶段:明确义和隐含义。
再请看例(3)和(4):
(3) The park is some distance from where I live.
(4) A: Do you enjoy your holiday?
B: The beaches were crowded and the hotel is full of bug.
在例(3)中,仅仅通过语言编码和指称确定,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是,公园离说话人居住的地方有一些距离,这一信息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要使这句话相关,含糊的词语“some distance”应被补充丰富为“比你相象的离我住的地方要远一些。Carston[8]指出,丰富的命题(enriched proposition)蕴含着(entail)字面意义。
而对例(4)来讲,要使B的反映相关联的话,A需要可及隐含的假设,即休假时的舒适常受到虫子和人满为患的影响,结果我们推理,说话人的休假过得并不好。我们所得出的这一信息是隐含义,因为它具有不同的命题形式,并以独立于明确义的方式运作。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明确义和隐含义的获得都必然进行推理,但两者的推理方式有明显的差别,这反映了语言理解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3.2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处理隐喻上的差异和互补
从上面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Sperber和Wilson区分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必要性。近几年来,Carston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具体细化了明确义产生的机制,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结果,一些原来认为是隐含义的都被放到明确义产生的领域去研究了。Carston[2]认为产生明确义三个机制是解歧、指称锁定和丰富。后来她发现,Sperber 和Wilson[1]的语言“松散的用法”(loose use)包括所有修辞格和与字面义分离的语言的用法,例如在“This steak is raw.”包含了词汇概念“raw”的松散化(loosening)即从“not cooked”到“underdone”。Carston建议把松散化看作为产生明确义的机制。这一机制通常应用于隐喻,但在此之前关联理论把隐喻看作为是产生强或弱的隐含义的。
Sperber 和Wilson[1]和Blakemore[9]把隐喻等非字面义的语言现象看作是产生隐含义的语言,例如:
(5) Robert is a bulldozer.
Sperber 和Wilson[1]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常规化的隐喻,对它的解释 涉及“Robert”和 “bulldozer”的百科知识,结果是产生一系列语境隐含(contextual implications)。 虽然其之间相互矛盾,许多语境隐含会被自动摒弃。在例(5)中关联性的建立是通过寻找一系列的弱或强隐含义的语境效果,这些语境效果与Robert的毅力和不敏感性等特征有关。隐喻被人们看作是优化关联的方式之一,即获得在处理努力和语境效果之间的适合的平衡。
Carston[7]提出,加强(strengthening)和松散是特定概念构建(ad hoc concept construction)形式。特定概念构建包括,在语言提示的基础上,根据语境要求进行调整,从而创建一个概念。特定概念的构建由关联原则所规约。根据这一原则,听读者有权假设话语所要表达的意图,并用最小的处理努力创造出要表达的语境效果。关联原则制约了在调整语境效果后词语产生的许多可能的意义。然而只要求与关联原则一致起来有时并不能解释明确义和隐含义是如何产生的或在其产生过程中包括不包括什么概念机制。关联原则并不能解释是什么规约了“raw”和“half-done”之间的联系。词汇概念的不同明确义产生的认知机制与其内涵的常规化的刻度性质(scalar nature)有关。在刻度的基础得出明确义就相当于在刻度上下寻找,直到听读者寻找到刻度上的某一个点,而这一点将会产生以语境为条件的意义效果。
Carston[7]把隐喻看作为特定概念构建,其中包括松散化(loosening)。对Carston来说,例(5)中的“bulldozer”是一个松散的使用,是个非词汇特定概念。但这也无法清楚地说明我们是如何得到相关解释的,这表明关联理论在隐喻解释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在认知语言学中,隐喻是不同认知域之间的概念映现。保证获得相关解释的条件是存在从来源域(bulldozer)到目标域(Robert)的概念映现关系,我们以推土机的行为和做事的方式等来理解Robert的行为和做事的方式。换句话讲,我们有内在的起作用的认知操作(cognitive operation),提供了一系列与语境相适应的不明晰的意义。寻找所有可能的认知域之间的映现关系不是关联原则所能涵盖的,关联原则所能做的是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建立这一联系的必要性上,但弄明白映现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和找出其交际的效果则取决于我们实施的与语境相互关联的认知操作,这一点是关联理论所忽视的。[10]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对隐喻进行分类:一是从所包括的认知域的概念本质入手;二是从概念映现的角度入手。前者把隐喻分为本体隐喻(ontological metaphor)、方向隐喻(orientational metaphor)和结构隐喻(structural metaphor)。本体隐喻强调来源认知域的典型特征,并把这些特征赋于到目标域上,如“Achilles is a lion.”, 我们把文化关于狮子的典型特征(勇气)赋于给Achilles。方向隐喻与空间方向有关,并根植于我们的物质和文化经验之中。结构隐喻使我们以具体概念来理解抽象的概念,如 “ARGUMENT IS WAR.” [3][11]
后者从概念映现入手把隐喻分为两类:单一对应隐喻(one-correspondence metaphor)和多次对应隐喻(many-correspondence metaphor)。[5][12]单一对应隐喻与本体和方向隐喻紧密相连,这是因为所涉及的认知域概念结构较为简单。多次对应隐喻利用丰富的概念系统,因此与结构和非方向的图像图式隐喻(image schematic metaphors)相关。我们要想理解句子所拥有的非明晰的意义,有必要激活所有相关的对应关系,因此这种基于概念映现的分类对我们探索通过隐喻映现所产生的明确义有一定的帮助。从概念映现数量来看,多次对应隐喻可产生更多可能的明确义。Ruiz de Mendoza 和Camp[5]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明确义产生中概念映现所起的作用。
(6) John is a lion.
(7) You’re going nowhere that way.
从例(6)中,我们得出明确义:John和狮子一样有勇气,这是一个单一对应隐喻。从例(7)中,根据听读者所了解的多次对应隐喻(LIFE IS A JOURNEY/GOALS ARE DESTINATIONS)的结构的不同方面,我们可以产生出许多明确义,其中一个明确义比其它的明确义具有类典型性,但这并不排除对其它明确义的推理。如果例(7)是一位愤怒的父亲对不争气的儿子讲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明确义:
a)如果他继续这样做,他肯定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 b)他在生活中没有做出什么成绩; c)如果他改变做事的方式,他或许会做出成绩来; d)他以错误的方式做事; e)他没有明确的目的; f)他的目标是错误的。[10]
这里典型的明确义是a。其它明确义的产生是利用了这个隐喻的其它对应关系,例如b关注的是行为,c 和d关注的是行为的方式;e 和f关注的是某种目的。这些推理我们之所以称为明确义(而不像关联理论认为这些推理都是隐含义),是因为这些推理是词语所编码内容的自然和逻辑的发展和延伸。这里既没有隐含的条件也没有隐含的结果,因此不属于条件/结果类型的推理所得出的隐含义。我们试想一个语境:这位父亲并不太担心儿子的所作所为,但他知道其母亲对儿子的行为非常不安。在这一情境下,隐含的结果是,说话人想让听者为了母亲而改变行为方式。其隐含义是,你这样做,实际上伤害了你母亲。这一隐含义是基于c和d的明确义在这一语境推导出来的。
从上面论述我们可以看到,隐喻概念映现制约了词语产生明确义的数量和种类。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关联原则决定了哪一个可能的明确义在某一语境下将会被首先激活.
3.3 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处理转喻上的差异和互补
根据关联理论, 当两个命题形式之间具有相似性,我们用一个命题形式来表征另一个具有命题形式的表征时,我们说人们以解释(interpretively)方式使用这个具有命题形式的表征。话语的解释性这种用法(interpretive use)不同于其描写性用法(descriptive use), 因为话语的描写用法所反映的是真实状态命题形式人们用它来描写这一状态。[1]
转喻是解释性用法的一类。首先转喻引进了一个新的名字,再者转喻作为试图要表达的所指物,包含了对现存词语指称的重新确定,请看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