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宋文里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本文係初稿,請勿徵引)
第三路數之必要︰轉離本土主義的文化心理學[1]
宋文里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0.
《兩種文化》一書的作者C. P. Snow曾說︰「『二』是個危險的數字…想把一切事物一分為二的嘗試都是應當加以懷疑。」他在這句話中間還插上一句說︰「正因為這樣,辯證法才是一種危險的方法。」[2]但是,他這本轟動一時的科學史/知識社會學著作,通篇都是建立在『二』的討論之上。我們很難說他用的是不是辯證法,但我們可以肯定他已把科學/人文知識領域之間的一大矛盾予以點明。
而在《兩種文化》的三、四十年之後,我再提此書,難道當年的討論還有意猶未盡之處?這問題常常很不容易回答──我是說︰假若我們拿「華人社會」[3]來做個觀察,我們很難掌握確切的證據說這問題已經被談完了或沒有談完,因為我們常假定「我們」這個社會自然是全球國際社會裡的一環,緊緊密接的一環,因此,那裡發生什麼,這裡就發生什麼。我有很多相關的證據,或說是旁敲側擊的證據,說︰事情絕非如此。
目前我還沒打算花篇幅來討論這個問題,但我們至少可以拿個比較容易有共識的處境來接上這個話題,那就是說︰在我們的學術圈子裡,所謂的「國際接軌」一直是個難題。我們使用的學術語言(特別是學術研究的語言)是一種中/英併用的語言,用英文讀,用中文講,對英文常讀得一知半解,或另生新解,而後用中文口語拼命發揮,若發現言不盡義時,則乾脆夾帶大量的英文辭彙。這樣的語文不叫洋涇幫,而是另一種目前尚無名稱的語言狀態。語言如此,則對於文義的理解大抵也是如此。雖然許多人認為這是因為知識殖民的歷史,才會變成這樣的半吊子,但我的理解不同──我的後殖民理解是說:我們的語言狀態還不叫真正的雙語(bilingual),但在我們的歷史上可從來沒有這麼接近的機會,讓我們用這麼特別的雙語來進行教育。這是和「兩種」的議題沒有直接瓜葛的另一議題,但是,它和「文化」的相關就非同小可了。
對於科學、學術、研究等等事情,我們的處境,首先是︰對於其中的知識內容,我們和許多第三世界一樣,常有苦苦追趕卻難於迎頭趕上之憾;其次則是︰我們還有另一個屬於知識社會學或知識文化的問題層面,需要相當多的自覺才能理解釐清,然後也才能用來引導知識內容層面的選擇。
這就是我要談的「路數」問題。我先選擇我所熟悉的心理學學術領域來展開這場議論。
1.
美國心理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以下簡稱APA)對於這個世界的心理學者來說,是一個龐大的帝國組織,其成員超過十五萬人,而其中的各個次領域分會(division)看起來幾乎囊括了心理學所有可能的次領域,但是,仍有些新興的心理學活動卻並未被「包含」在內──而我想談的「文化心理學」就是此其中的一條漏網之魚。
文化心理學不但沒有在APA裡註冊,它至今也沒有成立一個正式的學術組織。唯一可以顯現這種心理學者集結之所在,乃是一份創刊於一九九五年的期刊Culture and Psychology,由英國的Sage Publications出版,全部論文都是以英文發表。據我所知,目前有關文化心理學方面的著作之主要英文作者幾乎都列名在該刊物的編輯委員名單中。[4] 和任何一種國際性期刊一樣,這些編輯委員包括來自世界各地的心理學者在內,而其中有兩個名字一看便知是某種華人。[5]
我特別要提這「不在APA裡」和「英文著作」的意思,一方面是說,這「國際性」裡頭仍然有「盎格魯薩克遜語系就是國際語言」的中心預設;另方面則是說,在「美國心理學」中,顯然有些和主流不同的叛教者(heretics)、破門者(defactors)存在,他們雖然是道地的美國人,也多半受過美式主流心理學的教育,但他們現在正結合許多非美國世界的心理學者,在推展一種去中心化的心理學。
正因為文化心理學還在新興階段,我們要想知道這究竟是什麼東西時,不免會從既有的心理學脈絡來尋找它的淵源。譬如說「跨文化心理學」(cross-cultural psychology),或是「文化與人格」論述(culture and personality)等等。在本地的學術脈絡中,我們也可看到,一位現在執掌本土心理學發展任務的心理學者黃光國說︰他們所作的就是文化心理學。但是在Richard Shweder的一篇近乎獨立宣言的文字中,他卻明顯揭櫫「文化心理學不是跨文化心理學」的主張。除此之外,Shweder還說︰文化心理學也不是普通心理學(general psychology)、不是心理人類學(psycho-anthropology)、不是民族心理學(ethno-psychology)」。[6] 他的意思是說︰文化心理學不接受普通心理學裡對於「心靈即是一種普世性的中央處理器」(central processor)」之論,[7]不接受跨文化心理學所預設的文化比較標準,也不接受心理人類學和民族心理學所設定的研究對象(譬如「當地人」、「土著」、「民族」)。而Michael Cole則說,文化心理學應是主流心理學(第一心理學)之後的第二心理學(second psychology)。[8]Jerome Bruner更說︰文化心理學將會成為心理學的「下一頁」。[9]事實上,以上提到的Shweder和Bruner在文化心理學的發展之中,都不是領導型的大師。這個新興的心理學運動沒有確定的典範,因此不易畫出它的輪廓。但有兩種方式可以說它是從何而來,第一是Bruner的講法︰這是在「第二次認知革命」(second cognitive revolution)之後出現的跨學科心理學,而它的影響來源包括Lev Vygotsgy的社會主義心理學、Emile Durkheim和Max Weber的社會學、以及Alfred Schutz的社會現象學。[10]其次是Shweder的講法︰對於「文化」之為物的定義,是透過專研語言與文化的學者Edward Sapir的宣言而出現,[11]而後集合多種知識社群的影響共同構築出這樣的文化心理學。[12]要之,這是一種受二十世紀下半葉的文化理論知識影響而逐漸型塑的新心理學。我個人認為Jonathan A. Smith, Rom Harré and Luk Van Langenhove合編的Rethinking Psychology一書所描繪的那種種心理學可以綜合地看成這種文化心理學之最清楚的圖像,雖然是一幅拼貼圖。[13]
以上所簡介的,僅是一點點趨勢概要,方便我進行以下的一些論述。本文要討論的重要問題並不是文化心理學這個學術現象,而是在我們的學術脈絡中,究竟有沒有可能接受、呼應或是面對文化心理學挑戰的問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