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治疗-主体间取向 (史特罗楼等著 郑瑾译) 第一章_03
时间:2020年07月25日|1050次浏览

Robert D. Stolorow, Bernard Brandchaft and George E. Atwood  (1995). Psychoanalytic Treatment - An Intersubjective Approach.


精神分析的认识与现实


自从精神分析创立以来,贯穿其思想的一个基本并且很大程度上未被质疑的哲学假设是,存在着一个可以被分析师所认识、并最终被患者所认识的“客观世界”。这个假设位于传统移情观点的核心位置,最初Breuer与Freud(1893-95)将其描述为患者所形成的“虚假连接”(“false connection”),而后来被认为是分析力图纠正的关于分析师“真实”特质的“扭曲”(Stein, 1966)。Schwaber(1983)曾经颇具说服力地反驳了这个将移情视为扭曲的概念,因为它根植于“一个等级有序的双现实观点”(“a hierarchically ordered two-reality view”)(p. 383)——一个患者所体验的现实与另一个被分析师所“认识”的更为客观真实的现实。

已经成为指导我们研究工作的一个基本假设是,与精神分析探询(即,共情与内省)相关并且可以由此靠近的唯一现实是主观现实——患者的主观现实、分析师的主观现实以及两者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心理场域。从这个视角来看,客观现实的概念是我们称之为“具象化” (“concretization”)的普遍心理过程的一个实例,即象征性地将主观体验的构造转化为被认为是客观上感知且了解到的事件与实体(Atwood and Stolorow, 1984, Ch. 4)。换言之,客观现实的属性是主观真实的具象化。分析师援引客观现实的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扭曲概念,会使编码于患者心理产物中的主观现实变得模糊,而这正是精神分析研究应该设法阐释的。

这种模糊效应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关于真实的童年期诱惑与婴儿化的幻想在癔症之起源上所起作用的持久争论中可见一斑。在这个议题上,两种对立立场的支持者都没有认识到,不管诱惑的影像是来自于真实事件的记忆,还是来自于幻想的建构,它们都包含着患者早期主观现实的关键性、致病性特征的象征化封装(symbolic encapsulations)。

我们关于精神分析研究与知识本质的观点,与许多其他论著者的观点截然不同;尽管他们也与我们自己一样,深受着科胡特共情-内省性的自体心理学的影响。例如,Wolf(1983)提出,“我们在收集数据材料的外观与内省的两种模式之间摇摆”(p. 685),有时从患者自身的主观世界内部进行观察,而有时则从外部进行观察。Shane and Shane (1986)认为,精神分析洞悉不仅来源于患者的主观世界以及在分析情境中的主体间体验,而且还来源于“分析师所拥有的关于患者的生活、人类的发展与人类心理功能的客观知识”(p. 148)。Basch(1986)则主张精神分析的解释必须以经过实验验证的、以客观方式获得的大脑功能知识为根据。

与这些观点不同,我们自己的观点吸纳了科胡特(1959)的理论命题,并力图将其推向极致,即精神分析的实证及理论范畴是由其共情与内省的探究立场来定义且界定的。据此,在原则上无法经由共情与内省而理解的事物,都不真正属于精神分析探询的范畴。

因此,与Wolf(1983)的观点有所不同,我们坚持认为精神分析探究总是从主观世界(患者的或者分析师的)内部的视角出发的;它总是共情性的或者内省性的。当一位分析师退回到经验-远离的公式化表述(一种频繁的、不可避免的以及常常是反移情-引发的情形)、或者坚持其公式化表述具有客观真实性的时候,他就不是在用精神分析模式进行着工作;就分析师而言,对于这种视角上的转变对精神分析对话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思考,是至关重要的。

与Shane and Shane(1986)的观点也有所不同,我们不认为分析师拥有任何关于患者的生活、或者人类发展以及人类心理功能的“客观”知识。分析师所拥有的是他自己的一个主观参照系(a subjective frame of reference),来源于各种各样的原始材料以及形成性体验;分析师正是试图通过这个主观参照系而将分析素材组织为一组连贯一致的主题及其相互关系。分析师的参照系一定不能被提升到客观事实的地位。实际上至为关键的是,分析师不断地努力拓展他们对于自己无意识组织原则的反思性觉察(reflective awareness),尤其包括那些铭刻在他们的“客观知识”与理论中的原则;以此这些原则对于分析过程的影响才能被认识,而这种影响本身就成为了分析研究的焦点。

鉴于前文的讨论,我们与Basch(1986)的信念有着根本性的分歧就不足为奇了,Basch认为精神分析的解释必须以大脑功能的知识为基础。我们认为,大脑功能甚至不属于精神分析的范畴,因为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原则上,大脑都是无法使用共情-内省性的研究方法的。在抽象与归纳的所有层面上,精神分析理论都应该保持在经验-贴近的范畴之内——这就是我们的观点。为此,我们努力尝试发展唯一适用于共情-内省性探询方式的指导性解释结构,诸如主体间场域的概念。这些结构涉及主观体验的组织、它们的意义、它们的起源、它们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的治疗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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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D. Stolorow, Bernard Brandchaft and George E. Atwood  (1995). Psychoanalytic Treatment - An Intersubjectiv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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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探索的原则

主体间取向的精神分析的基本要素,在我们1早先的著作《主观之结构》(Structure of Subjectivity)(Atwood and Stolorow, 1984)中被这样定义:

以最概括的方式来说,我们的论题是……精神分析力图阐明那些在特定心理场域之内出现的现象,这正是一个由两个主观(患者的主观与分析师的主观)的交互所构成的心理领域。……在这里,精神分析被构想为一门主体间性的科学,聚焦于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组织性各异的主观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观察的立足点(stance)总是在被观察的……主体间场域的内部,而非其外;这样一个事实保证了作为观察方法的内省与共情的核心地位。……精神分析是一门独特的科学,因为其观察者同时也是被观察者……(pp. 41-42)。

临床现象……如果离开了它们形成于其中的主体间情境(intersubjective contexts),就无法被理解。患者与分析师共同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心理系统,而正是这个系统构成了精神分析探询的经验范畴(p. 64)。

主体间性的原则(the intersubjectivity principle)也同样适用于发展系统:

不管是心理发展,还是致病机制,都可以在那些特定主体间情境中得以最好地概念化——即塑造儿童发展进程的主体间情境,以及促进或阻碍儿童对于关键发展性任务的协商力从而使其顺利度过发展阶段的主体间情境。观察的焦点在于,由孩子与养育者组织性各异的主观之间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心理场域……(p. 65)。

我们在本书中的核心目标正是,详尽充实地阐述,采用一种始终如一的主体间观点来进行精神分析理解与治疗的意义。在这项研究的过程中,主体间性的观点将被用以阐明一系列广泛的临床现象,包括移情与阻抗、冲突的形成、治疗行为、情感与自体的发展以及边缘与精神病性的状态。最重要的是,我们希望证明,主体间性的方法极大地促进了以共情的方式进入患者的主观世界,并且在同样的程度上,极大地增加了精神分析的范畴与疗效。


注释

1在本书中,我们将使用词语“我们”与“我们的”来指代我们中的一人、我们中的两人或者我们三个人一起攥写的内容。


** 译文在喜马拉雅可听——http://xima.tv/j8mrql

此译文仅为分享学习之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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