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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的團體心理治療:概念與療效研究之探討
張馥媛
台灣心理諮商季刊2012年,4卷3期,17-32頁
摘要
情感轉移及不同之詮釋;支持團體則著重藉由成員之間的同理、關懷與接納以克服憂鬱情緒。團體進行部分,認知行為屬結構性團體,人際團體為半結構,心理動力及支持性團體偏非結構性;認知行為和人際團體屬短期治療,心理動力團體時間長,支持性團體時間長短不一定;認知行為、人際及心理動力團體需由專業人員帶領,支持性團體則可由半專業或經驗豐富之同儕帶領。憂鬱症療效研究方面,認知行為、人際團體治療成效目前獲得較多實證研究支持,心理動力與支持性團體較少。根據本文之探討,治療者可根據個人專長、當事人需求及環境資源選擇適宜之團體治療,亦可針對國人進行憂鬱症團體心理治療之療效研究,並發展出更適合國人之團體心理治療模式及技巧。
本文目的旨在介紹認知行為、人際、心理動力、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運用於憂鬱症的概念及療效研究介紹。概念部分,認知行為取向認為憂鬱情緒源自負面認知,團體模式有助於呈現引發失功能思考及不適應行為之刺激,並有替代學習、同儕增強效果;人際取向認為憂鬱情緒是人際問題引起,團體模式除有多重示範及鼓勵作用,亦為社會縮影,有助練習與當事人問題有關的人際互動;心理動力取向則以童年失落經驗解釋憂鬱,心理動力團體利於原生家庭再現,並形成多重關鍵詞:憂鬱症、團體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