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洛伊德的「移情—愛的觀察」On Freud’s:Observations on Transference-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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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Fonagv
五南 2009-4
9789571155746

移情—愛的觀察(1915)移情—愛的觀察(進一步對精神分析技術之建議三)

SIGMUND FREUD 著

盧志彬 譯

每位精神分析之初學者,當他去詮釋病人的聯想以及處理潛抑之再現時,極可能一開始會驚覺於留存給他的那些困難。不過,當時刻到來時,他很快就會知道這些困難並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他相信他必須面對的,唯一真實的、嚴肅的困難,是存在於移情的處理之上的。

在這個連結當中的情境裡,我挑選了一個非常清楚劃分開來的狀況;而我挑選它的一部分原因是,那情況是發生地如此頻繁,而且在真實的面向上是如此地重要;另一部分原因則是為了它理論上的趣味。我心中的案例是一個女病人表現出毋庸置疑的意思,或公開宣稱她已愛上了正在分析她的醫師,正如其他活生生的婦女一般。這個情境具有困難又詼諧的面貌,也有其嚴肅之處。它也由如此多且如此複雜的因素所決定,而且是這樣難以避免且難以清除,以至於長久以來要把它討論到符合某個重要的分析技術之需求就一直被延遲了。但是因為我們嘲笑他人的失敗,並非總是意謂著我們自己就能免除那些失敗,所以我們迄今也一直未急於完成這個任務。我們持續碰到了專業判斷上謹慎的義務─一種在真實生活裡不能被免除的義務,但那在我們的科學中卻是派不上用場的。截至目前為止,精神分析之發表也是真實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我們在此有一個無法解決的矛盾。我最近在某方面不理會這個義務【1】,而且顯示出這個相同的移情情境是如何讓精神分析治療的發展在前十年裡停滯不前。

對一位受過良好教育的外行人來說(對精神分析而言,這是理想的文明人),與愛相關的事情是不可與其他任何事情用同一單位來衡量的;它們是寫在特別的某一頁上,在其上卻無法容納其他書寫。如果一位女病人愛上了她的醫師,那麼對這樣一位外行人來說,似乎只有兩種可能的結局:一個是所有的情況都允許他們有一個永恆的法律上之結合,這相對來說很少發生;另一個是醫師與病人分離開來,並放棄那個他們已經開始且原本要讓她康復的工作,雖然它已經被某些重大的現象給中斷了,而這樣的狀況是較為常見的。確定的是,有第三種可想像得到的結果,而這甚至似乎與治療之持續是一致的。這情況就是他們應該進入一個不合法的,且並非企圖永遠維持下去的愛戀的關係中。但是傳統道德以及專業標準並不讓這樣一個過程成為可能。雖然如此,我們的外行人將會乞求分析師讓他儘可能毫不猶豫地確信第三種選擇是被排除在外的。

清楚的是,精神分析師應該從一個不同的角度來看事情。

讓我們想想第二種所考慮之情境的結局。在病人愛上她的醫師後,他們分離開來;治療被放棄了。但很快地,病人的情況讓她需要嘗試與另一位醫師進行第二個分析。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是她感覺自己也愛上了第二位醫師;而且如果她與他中斷了,並且又再度開始,那麼與第三位醫師也會再發生相同的事情,以此類推。這個現象屢試不爽,而且如同我們所知道的,它是精神分析的理論基礎之一,所以該從兩個觀點來衡量這個現象,也就是從執行分析的醫師以及需要分析的病人這兩方面來考量。

就醫師這方面來看,此現象標示出一個有價值的啟發,而且對於存在醫師心中可能的反移情傾向也會是個有用的警告。【2】他必須認知到病人愛上他,是被分析情境所誘發出來的,這個事件不可歸因於他個人的魅力,所以他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因為「這樣的征服」而感到志得意滿;如果情況是發生在分析之外,那麼它可能會被這麼稱呼。而且記住這個總是好的。不過,就病人這方面來看的話,就會有兩個選擇:一者是她必須放棄精神分析治療,或者她必須接受愛上她的醫師是一個無可脫逃的命運。【3】

我毫不懷疑病人的親戚與朋友會明顯地決定這兩種選擇中的第一個,就如同分析師會選擇第二個一樣。但我想在此這個情形不可以交由她親人之溫柔的─或者甚至是自我為中心的,以及嫉妒的─考量來決定。純然的病人之福祉才應該是試金石;親人的愛並不能治癒她的精神官能症。分析師不需要把自己往前推,但是他可以堅持,要達成某些特定的結果,他是不可或缺的。任何採取托爾斯泰對此問題之態度的親人,可以保持著不受困擾地擁有他的妻子或女兒;但他必須試著接受的事實是,她,就她自己的部分來說,會維持著她的精神官能症,以及所牽涉到的,對她愛的能力之干擾。畢竟,此情境類似於一個婦產科的治療。更有甚者,如果他認為把她交給某種治療,而非與精神官能症戰鬥之分析的話,病人將避開愛上醫師的情況,那麼嫉妒的父親或先生就大大地誤解了。相反的,不同之處將只是在於,一個這樣形式的愛必然不會表達也不被分析,因此絕不會對病人的復原有所貢獻,而分析卻將從愛中萃取出復原來。

就我所知,某些執行精神分析的醫師經常【4】會讓病人為情慾移情之出現做準備,或者甚至迫使她們「往前走並愛上醫師,如此以使治療有所進展」。我很難想像一個更為無意義的行動了。分析師如此做會奪取了那現象當中如此令人信服的自發之元素,而且也為自己在未來放置了難以克服的障礙。【5】

一開始,如果病人在移情中愛上了醫師,乍看之下此情況當然不能對治療產生任何助益。無論她之前如何地順從,但突然間她失去了所有對治療的瞭解與興趣,而且她想談論或聽取的都只有愛情,她要求以此作為回報。她放棄了自己的症狀,而且不再關注它們;確實,她宣稱她好了。場景全然地改變了,就好像某個假裝的片段被突然插入的現實所打斷一樣─舉例來說,就如同當戲劇演出時有人高喊失火了一樣。沒有任何一位首次經驗到此情況的醫師會發現保持自己對分析情境之掌握是容易的,並且能清醒地將治療真的走不下去的這個看法當作是錯覺。

一個小小的省思可以讓一個人發現到自己的相對位置。首先且最為重要的,我們要存於心中的質疑是,任何干擾治療持續的事情都可能是阻抗之表達。【6】毫無疑惑地,爆發出一個對愛情的熱切需索,大多是來自於阻抗之工作。某位醫師將注意到病人長久以來有著一種深情的移情之徵兆,而他將一直能確實地感覺到她所顯露出的馴良、她對於分析之解釋的接受、她顯著的瞭解,以及她所顯示出的高度智力,都可歸因於這個她對於醫師的態度。現在這些都被掃除殆盡,她變得相當沒有洞見,而且似乎要被自己的愛所吞噬了。更有甚者,這個改變相當規律地出現,而且就在一個時間點上,當醫師正必須試著讓她承認或記憶起某個特別艱難且嚴重被潛抑的生命歷史之片段時。她長久以來一直陷於愛戀之中,但現在阻抗正開始使用她的愛來阻礙治療之持續,讓她所有的興趣從工作中偏離開來,並把分析師放在難堪的位置上。

如果一個人更仔細地審視這個情境,那麼他會認知到那些讓事情更為複雜的動機之影響,這些動機中,某些是連接著陷入愛中的情況,其他則是阻抗之特別表達。其中第一種是病人努力要確認自己之不可抗拒,要摧毀醫師的權威,藉由把他往下拉到一個情人的位置上,並且去獲得所有其他附帶於愛的滿足之上的承諾過的利益。當考慮到阻抗時,我們可能懷疑有時它利用在病人這端宣稱愛上醫師,以作為一種手段來讓分析師的嚴謹接受考驗,如此一來,如果他竟然顯露出配合的跡象時,那麼他可以期待要面對的工作是什麼了。但是畢竟我們有一個印象是,阻抗正以一個煽動負責人來行動;阻抗強化了病人陷在愛中的狀態,而且誇大了她準備好要在性上臣服的姿態,如此方能更加斷然地,藉著指出如此淫蕩有多麼危險來合理地進行潛抑的工作。【7】所有這些額外的動機,在較單純的案例中可能並不存在,但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阿德勒(Adler)卻把這些視為是完整過程中的根本部分。【8】

但分析師究竟該如何表現,以防不致為此情境而哀傷。假設雖然出現了這個情慾移情,他仍相信治療應該執行下去,並該克服此移情?

強調那舉世皆然的道德標準,並堅持分析師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接受或回報病人提供給他的溫柔感情,對我而言,這應是簡單的:也就是相對地,他必須考慮到對他來說已來到的時機,他要把社會道德的要求以及必須克制的情形,置放在那個愛上他的女人面前,而且成功地讓她放棄她的慾望,並能克服她自己之動物面向而持續進行分析工作。

不過,我將不會實踐這些期許─第一個與第二個都不會。對於第一個來說,因為我並非為病人而書寫,而是為了那些有困難爭鬥的醫師,並且也因為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可以追溯那道德處方之源頭,也就是權宜主義。在這個情況下,我很樂於處在能以分析技術之考量來取代道德禁令的位置上,而不會對結果有任何改變。

不過,甚至更為堅定地,我更不想去實踐我所提及的第二個期許。迫使病人壓抑、放棄或昇華她的本能,就在她承認自己的情慾移情時,這不是一種分析式的處理方法,而是個沒有意義的行為。那就好像是,藉由狡猾的魔咒將地底精靈召喚上來之後,卻不問他任何問題,又把他送回去一般。某個人可能把潛抑的東西帶進了意識裡,但卻只在驚恐中再次潛抑了它。我們也不應該欺騙自己任何這樣的進展是成功的,正如我們所知道的,熱情很少受到崇高演說的影響。病人將只會感覺到受辱,而且絕不會不為此採取報復行動。

正因為我甚少可以宣布一種中間過程,而某些特別聰明的人卻可能會採用它。這包括了宣稱醫師要回報病人的喜愛,但同時要避免在身體上執行這個愛意,直到醫師能引導此關係進入較平靜的渠道,並將其提升至較高層次為止。我反對這個權宜之計的理由是,精神分析的治療乃是建立在真理之上的,在這個事實裡,會有著很大的教育效果以及倫理價值。偏離此基礎是危險的。任何已經精熟精神分析技術的人,將不能再利用那些謊言或偽裝,而這卻是一般醫師覺得無可避免的;而且如果帶著最棒的企圖,他確實嘗試這麼做,他仍極有可能背叛他自己。因為我們嚴格要求病人真實,所以如果我們讓自己偏離真理而被她們逮個正著的話,那我們全部的威信就會身陷重圍了。除此之外,那讓自己對病人的溫柔感情往前走一小步的實驗,也並非沒有危險。我們對自己的控制不是如此完全,以至於可能突然某一天前進得比我們想要的多一些。因此我的想法是,我們不該放棄對病人的中立,而這是我們由持續檢測反移情而得來的。

我已經讓大家瞭解,分析技術要求醫師應該對渴求愛的病人,拒絕滿足她所需索的。治療必須在禁慾下進行。對此,我並非意指單純地身體的禁慾而已,但也不是要剝奪病人所慾望的每一樣東西,因為這對一個生病的人來說可能是難以忍受的。相對地,我會說這是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病人的需要與渴望應該被允許持續存在,以作為推動她工作並得以改變的力量,而且我們必須知道藉由代理人來安撫這些力量。我們所能提供的,除了代理人之外別無其他,因為病人的情況是這樣的,所以她無法獲得真正的滿足,除非她的潛抑已被移除了。

讓我們承認這個治療要在禁慾下執行的基本原則已遠遠超越了在此所考量的這個單一案例的範疇了,而且它需要被完整地討論,以讓我們可以定義出它可能的應用上的限制。【9】不過現在我們將不這麼做,而是要儘可能地接近於我們的出發情境。如果醫師表現出不一樣的反應,會發生什麼情形;而且假設病人與醫師雙方都是自由的,如果他趁著他自由之便而回報病人的愛,且要緩和她對情感的需要?

如果他計算著他這部分的配合將確保他對病人之主導,並因而使他能影響她去進行治療所需要之任務,然後在這樣的方式中,將她從精神官能症裡永久地解放出來,那麼經驗將會告訴他,這個算計是錯的─病人會達成她的目的,但他卻絕不會達成他的。發生於醫師與病人間的,將只會是發生在牧師與保險營業員之間那個有趣的掌故。有位不信神的保險營業員即將死亡,他的親戚們堅持帶一位神職人員讓病人在臨終前皈依神。由於談話進行得如此之久,以至於等在門外的人們覺得可能會成功。然而這位無神論者並未皈依,反倒是牧師帶著保險離開了病房。

如果病人的進攻被回報了,那麼對她來說,這將是個極大的勝利,但對治療而言卻是個完全的挫敗。她成功地達到了所有在分析中的病人都努力的目標─她成功地行動化了,成功地在真實生活裡重演了那些她應該只是要回憶起來的,只是該以心理之材料再現的,並且被擺放於心理事件範疇之內的東西。【10】在愛戀關係的進一步過程裡,她將會帶出情慾生活裡的所有壓抑與病態反應,而無任何改正它們的可能;而且這艱難的插曲將以自責為終結,並大大地強化了她潛抑之傾向。事實上,這愛戀關係摧毀了病人受分析治療影響之感受性。這兩者的結合將是不可行的。

因此,對分析而言,滿足於病人對愛的渴求,就如同壓抑它一樣是個災難。分析師必須追求的過程並非如此;那是真實生活中所沒有的典範。他必須小心不要遠離了移情-愛,或者去駁斥它,也不要讓病人覺得這不愉快;他必須堅決地壓制任何對移情-愛的反應。他必須緊抓住移情-愛,但又將移情-愛視為不真實,認為那是必須在治療中度過,且回溯到其無意識源頭的情境,而這必然會協助把所有那最深埋於病人情慾生活中的東西帶進她的意識中,並因而受她所控制。分析師越清楚地讓病人看見他抗拒於每一個誘惑,就越能準備好從情境中提煉出分析的內容。病人性的潛抑當然尚未被移除,只是被推回到背景裡,但之後她將會覺得足夠安全而允許所有愛的先決條件、所有從性慾望裡湧出的幻想、所有她在戀愛狀態下的詳細特質等,均得以呈現;而且她將從此打開了通往嬰兒期愛戀根源的道路。

這是真的,有某一類型的婦女,若為了分析工作的目的,要試著保留她們的情慾移情而不去滿足它,這樣的方式是不會成功的。這些懷抱強烈熱情的婦女是無法接受替代物的,她們的本質就像不願以心靈來取代物質的小孩一樣,若用詩人的話語來描述,她們只能有感於「邏輯熬成的湯,用辯論做成的水餃」。對於這樣的人,分析師的選擇是,回報她們的愛,或者是讓一個被輕蔑婦女的全部恨意加諸在自己身上。在這兩種情 

 

 

【1】 在我對精神分析運動之貢獻的第一段裡(1914d)〔這意指布洛依爾在安娜‧歐那個案例中對移情之困難(標準版,14,12)〕。

 

【2】 佛洛伊德已於他紐倫堡會議論文裡(1910d)提出了反移情這個問題,標準版,11,145-5。他在底下pp.165f. 以及169f. 回返到這個問題上。除了這些段落外,就很難在佛洛伊德出版的著作裡找到任何其他全然對於這個主題的討論了。

【3】 我們知道移情可以在其他較不柔情的感覺中呈現出來,但我並不打算在此進入那個面向〔見論文〈移情的動力〉(1912b),p.105〕。

 

【4】 「Häufig」。只在第一版中,在此所採用的字是「fruhzeitig」(「early」)。

【5】 只在第一版中,這個段落(這段本質上是個插入句)以小寫字體來印刷。

 

【6】 佛洛伊德已經在第一版的《夢的解析》(1900a,標準版,5, 517),中更明確地論述了這個部分。但在1925年他對這個說法增添了一個很長的註解,解釋它的意義,並將這個詞限定在他自己所解釋的內容之中。

【7】 Cf. pp.152 3.

【8】 Cf. Adler, 1911, 219

【9】 佛洛伊德於他布達佩斯會議之論文裡再次提及了這個主體(1919a),標準版,17,162-3。

 

【10】 見前一篇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