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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歐洲與北美的後佛洛伊德發展
對衝突的概念化,界定了在佛洛伊德之後的精神分析理論。在英國而後來延展到美國,兩條由佛洛伊德的工作分歧出的路線,發生了衝突:自我心理學與客體關係。這是精神分析中一場豐富的理論衝突,在世界各地激發了許多影響深遠的未來發展。
三、 A. 衝突在發展中的角色:發展缺陷與精神病
「衝突相對於創傷」的爭論,藉由一種結構缺陷的模式而擴大了。在此,病因學的假說不是由驅力激發的衝突,而是在於已被弱化的自我(由創傷環境的影響或是先天體質所引起)。相關的詞彙如「基本錯誤」 (Balint, 1968) ,「早期人格疾患」與「結構的自我混亂」 (Fürstenau, 1977) 。缺陷假說的支持者,立基於童年早期具有因果關係的嚴重創傷事件的假設(其中有些不是非常明顯,甚至更常是因為照顧者在回應、涵容、與承受之缺陷而引起的)主張在精神病發病之後,創傷便接續了缺陷的功能。這意味,受制於創傷事件的病人,他們是情境的受害者,他們本身沒有足夠能力可以影響這些過程。治療於是主要是朝向替代方案與精神教育的影響。
相對於發展衝突的概念,其他想法則認為精神病過程乃由精神內衝突所引起。基本的內在兩難困境,遠超乎精神官能症的衝突,發生在兩股互斥的勢力之中,導致了分裂過程、去象徵化以及僵化的行為。在許多這樣的案例中,童年早期的創傷會被提到 (Kapfhammer 2012a, 2012b) 。衝突模式並不將創傷本身視做精神病的病因,而是將精神病性的功能視為過程的結果。在這過程中,精神裝置使用過多分裂機制,為在創傷之後威脅到生存的內在不相容性試圖找到解方。因此,能主動地形塑症狀發展的可能性,是病人透過精神分析治療過程,與透過沉浸在這過程中,發生一種共享的語言與現實,協助了對之前無法思考的事物的再象徵化與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