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隐喻与涉身哲学 ——认知科学新进路的哲学基础
作者:刘晓力 来源:《哲学研究》 日期:2005-10
为了避免认知科学中计算隐喻的局限,近年来建立在交互隐喻和涉身哲学基础之上的情境认知、涉身认知和动力学认知理论对传统认知观念进行了修正,这些新的研究进路揭示了认知过程的复杂特性,提出了对认知本质的新观念,为人们重新思考身心问题、心灵-大脑-机器等问题提供了新的启示。
一、认知科学研究的新进路
事实上,在近40年的认知科学的发展中,人们一直致力于思考人类认知的本质,破解主观的意识经验如何可能与可被客观描述的自然事件相关联这个“世界之结”。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建立在计算隐喻基础之上的经典计算主义逐渐暴露出局限性而受到挑战,一方面,如舒尔茨(M.Scheutz)等人在新的理念下提倡一种新计算主义的研究方向(2002);另一方面,人们一直在探索突破计算主义的新的研究进路。今天,可以说,认知科学中的计算主义在不断自我修正中仍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然而,理解认知本质的大一统局面也已经被多样性研究打破,许多学者从不同方向提出了一些理解人类认知的新理论。甚至有人认为,非计算主义的新范式业已形成,认知科学已经发生了库恩意义上的“范式转换”(van Gelder,1995,Lynn Andrea Stein,1999,p.1.)。
在新的研究进路中颇具影响的有情境认知(Situated Cognition)、涉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和动力学认知理论(Dynamicist Theory of Cognition)。其中,克兰西(W.Clancey)的《情境认知》(1996),布鲁克斯(R.Brooks)的《寒武纪智能》(1999)无疑是情境认知的代表作。瓦里拉(F.J.Varela)等人的《涉身心智:认知科学和人类经验》(1991)、克拉克(A.Clark)的《此在:重整大脑、身体与世界》(1998)、拉可夫和约翰逊(G.Lakoff&M.Johnson)的《体验哲学:涉身认知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1999),以及多罗西(P.Dourish)的《行动何在:涉身交互的基础》(2001)等倡导的涉身认知被看作“第二代认知科学”研究的新方向;而格罗布斯(G.G.Globus)(1992),罗伯特森(S.S.Robertson)(1993),西伦(E.Thelen)和斯密斯(L.B.Smith)(1994)的动力学研究则标示着另一进路,特别是冯·盖尔德(T.van Gelder)和波特(R.Port)在《认知科学的新进路:认知的动力学说明》(1995、1998)中,明确提出将动力学范式(Dynamicist Paradigm)与符号主义和联结主义范式并列为认知科学的第三种竞争范式。所有这些新的研究中都包含着对传统的计算隐喻的质疑,包含着对符号、表征(representation)、计算和规则核心地位的反思,都包含着对认知主体如何与环境交互作用,如何通过感知-思维-行为介入世界等给出新的说明。更重要的是,各研究者不同的研究进路都借助了某种包含基本哲学假定的隐喻,反映着不同哲学传统的内在影响。
二、新计算主义:重新理解“计算隐喻”?
传统认知科学中至为重要的哲学基础是功能主义假设和计算隐喻,这种假设将人和其他有机体的认知看作通过输入输出符号进行信息处理的功能,把人类心智比喻为计算机,强调“认知的可计算性”。不可否认,这种观念曾经极大地推进了认知科学以及关于认知科学的哲学解释,导致了对认知的物理的(physical)、符号的(symbolic)和语义的(semantic)三个层次的说明。
但是,计算隐喻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计算的实现必须首先完成客观对象的形式化过程。这就必然会遇到三个问题,(1)要使非形式化领域向形式化领域转变这一过程本身形式化将造成回归现象;(2)即使已经形式化了的问题还必须是可计算的,即必须存在解此问题的算法;(3)利用算法可解的问题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计算复杂性,但可计算性和计算复杂性是所处理的问题类本身固有的性质,并不依赖于任何计算模型。以计算隐喻为基础的“思维-认知-信息处理-算法实现”这种自上而下的实现框架无法超越可计算性理论设定的技术界限。于是,认知科学家为了回避客观世界形式化的困难,转向大脑信息处理功能的形式化并寻求人类心智的算法可解性。即使这样,仍然不可回避如下难题:(1)大脑功能是否可描述为信息处理活动;(2)大脑的信息处理活动是否与思维功能直接相连;(3)大脑信息处理程序的初始状态是什么;(4)如何将模拟大脑信息处理的程序与周围环境相联系?此外,恐怕较为棘手的一个问题是,当认知科学家回避了把客观世界形式化的困难而代之以人类认知功能的形式化,并且相信存在描述这种功能的计算层次时,他们还假定了所有计算状态的可物理实现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对于计算机程序来讲,也许在计算状态与物理状态之间可以建立其功能对应,但对于人类心智状态和其他物理状态之间是否存在这种功能对应,我们目前并不清楚。针对这一系列困境,舒尔茨在其主编的《计算主义:新的研究方向》中倡导“基于虚拟机的新计算主义方向”,提出“人类心智状态是虚拟机状态”的假设,强调了具有构架(architecture)的系统中不同组件的交互作用是其核心所在。于是,在这一假设框架下,心智状态和认知过程可用虚拟机的“交互作用机制”给出说明。(M.Scheutz,2002)从舒尔茨以虚拟机的概念框架对于认知的新说明中,我们看到了新计算主义从关注“可计算性和算法”转向了关注系统构架的“交互作用”(interaction)。事实上,在此之前,斯坦尼(L.A.Steind)在《挑战计算隐喻》中就已经指出,由于今天的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更加关注涉身性、关注主体和行为,因此,传统的“计算隐喻已经被交互隐喻所取代”。(Lynn Andrea Stein,1999)。那么,“交互隐喻”对于认知实践的说明是恰当的吗?这种交互是在什么情境中发生的?“交互隐喻”对于“抽象符号如何获得实在世界的意义”等经典问题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回答?
三、情境认知理论中的“交互隐喻”?
新计算主义关注焦点的转移除了一些不可克服的理论内部的困境外,其外部动力至少还来自像情境认知和涉身认知等其他非计算主义研究进路的挑战,这些研究在认知科学的不同领域,如发展心理学、人工生命、机器人理论、认知语言学和心灵哲学中都或多或少得到了体现,也相应地产生了一个丰富的交叉科学研究领域。机器人学权威布鲁克斯在《没有推理的智能》和《没有表征的智能》(1991)中提出,以现有的计算机理论体系结构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没有反映生物系统的智能,人和其他动物是通过学习来改变他们的行为并使其更好地适应环境来认知的,因此,我们应当沿着进化的阶梯自下而上地探寻智能的源头。“当我们研究了非常简单的低等智能时,发现关于世界的清晰的符号表征和模型事实上对了解认知起到了阻碍的作用,这表明最好以世界本身作为模型”。(R.Brooks, 1999,pp.80-81)他期望建造与人类共存于世的人工造物(系统),它们是完全自主的能动的行动者,这些行动者通过控制整个系统的不同层次直接与环境作用,在其动力环境中可以随机应变地恰当处理问题,有适应环境和利用偶发环境调节自身行为实现多种目标的能力。布鲁克斯还概括出了理解认知的四个关键概念:(1)“情境性”(situatedness),指认知主体处在直接影响它们行为的情境中,其行为是靠具有动态结构的目标驱动的,完全不需要涉及抽象表征;(2)“涉身性”(embodiment),认知主体利用驱体、感知器官、视觉系统等进行认知,他们有来自周围环境的直接体验,其认知行为是涉身的;(3)“智能”(intelligence),智能的来源不限于计算装置,还来自周围情境、来自[机器人]多感应器间的交互作用以及主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4)“突现”(emergent),智能是由系统的多部件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与环境交互作用所突现出来的总体行为。(R.Brooks, 1999, pp.133-186.)
由于传统人工智能的核心观念和方法主要来源于笛卡儿身心分离的思想遗产,他们假定心灵的功能是可由清晰的支配符号的规则解释的,因此其核心要素包含表征、形式化和基于规则的符号变换,认知被理解为基于清晰的形式化规则操作抽象符号表征的活动。按照情境认知理论,以这种“抽象符号表征隐喻”说明认知其缺陷在于,它使符号加工的内在场所、符号的意义世界、主体行为所涉之外部世界三者相互分离,也排除了对敏感性心智内容加工的可能性。显然,情境认知理论对传统人工智能的修正恰是企图通过倡导动态性和相互关联性弥合感知-行为的鸿沟,而且不主张在心理状态与行为之间以各类抽象表征作为内部连接。这种突出情境性的模型,可称作“情境中的目标导向的与环境同步的行为模型”。正如布鲁克斯所描述的,“在本质上,我们是想建立一种以外在世界为中介,存在于感知与行动之间的恰当的有效调节的反馈机制。我们需要走出完全以抽象方式思考世界的藩篱,而代之以考察正常的行为过程,这种考察能积极地预先把握可达到目标的合适的物理环境,因为由感官输入所监控的主体行为只有在合适的环境中才是主动积极的。”(R.Brooks, 1999, p.109.)
此外,情境认知不仅强调认知中主体与高度结构化的环境的交互的重要性,同时还强调一种第一人称视角。“我们看作心灵和智力的成熟的认知能力可能更像航海,而不是单纯的生物大脑的机能。航海是对一个包含个人、仪器装置和实践扩展的复杂系统有机协调突现出来的。我们平常所认为的心理机能可能同样被证明是扩展的环境系统的特征,而人的大脑仅仅是这系统的(重要)部分”。(A.Clark, 1996, p.214.)这里我们看到,对认知过程的情境性说明把作为计算装置的心灵完全转变为了有机体内部及其与环境时实的,由目标驱动的交互作用,强调了在与环境作用中基于行为的认知主体的能动性,在我看来,这是以“交互隐喻”代替传统的“抽象符号隐喻”来说明认知的本质。
四、认知的“涉身性隐喻”?
自1995年以来,与情境认知同行的非计算主义者大都被列入涉身认知研究者的行列,或者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情境认知是涉身认知理论的一部分。所谓涉身认知是一种对有机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在认知发展过程中重要作用的说明,强调“涉身”是认知的必要条件。哲学上,这种认知理论试图对心-身-世界之间的交互方式给予理论说明。涉身认知理论首先建基在如下经验性假设之上,“大多数实在世界的思维是发生于特殊的复杂的环境中,往往有着非常实用的目的,而且需要控制外界并利用与外在事物互动的可能性”。“因此,认知是一种高度涉身的、情境化的活动,甚至思维的存在应当首先被看作是行动的存在”(Micheal L.Anderson, 2004)。依照西伦的表述,“认知是涉身的,意味着认知是从身体与环境的作用中产生的,从这种观点看,认知依赖于某种类型的经验。它们来自具有特殊的感觉运动能力的身体,这些能力与形成记忆、情感、语言和生命的其他方面的基质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观念与占统治地位的把心灵看作一台只涉及支配能够恰当表征世界的符号规则和程序的机械装置的认知观念完全相左”(Ester Thelen,2001)。一般来讲,涉身认知包含的核心假定大致可以概括为:(1)实时发生的全方位的行动是第一位的;(2)涉身的方式决定认知类型;(3)认知是建构的。涉身认知学者为这些假定提供了相应的案例研究(Monica Cowart, 2005)。因此,拉克夫、约翰逊对30年来认知科学的成果提出了三个总结性断言:(1)心灵本质上是涉身的;(2)思想大部分是无意识的;(3)抽象概念大多是隐喻的(G.Lakaff&M.Johnson, 1999,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