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知道我们能感知到的东西是存在的,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无法感知到的东西是否存在,对于我们无法感知的东西,我们永远都无法确认它是否存在!
这让我想起原来学过的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却能被我们的意识所复写和反映。我相信这个定义的后面的半句话是正确的:即“物质能被我们的意识所复写和反映”,但是,对于前面的半句话,我感到有些问题:因为,如果物质可以脱离人类的意识而存在,我们如何知道它是存在的呢?如果人类能够知道它存在,必然是感知到它了;如果是因为我们感知到它才知道了它是存在着的,就不能说它可以脱离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啊!如果在我们没有感知到它的时候,硬说它是存在的,这只能是人类的一个信念,这种关于“物质存在”的信念与相信“鬼神”、“上帝”等存在,又有什么不同呢?
好吧,就算是物质真的是可以脱离我们的意识而存在。那么,可它以什么样的形式而存在呢?
我们的感受器在接受刺激的时候,是有局限性的。比如:我们的视觉只能接受350-750nm波长的电磁波,在这之外的就看不到了,所以就把我们肉眼看不到的电磁波叫做:紫外线和红外线。由于我们的感觉器官的局限性,使得我们无法意识到世界上所有的物质,我们所能意识到的,只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小部分。
这些能够引起我们感受器反应的、整个物质世界中的少量的物质刺激,被我们的感受器接收后,通过
“物理能”转化为“电神经冲动”(所谓“换能”)的过程,再经过神经传送给大脑。应该说,在“换能”过程中,物质的本来面目已经被隔离在感受器官之外了,只把它引起的感受器反应作为信号传送给大脑。通过“换能”
和神经传送,大脑最终接收到的是感受器对物质刺激的反应信号,而不是物质本来的面目了。在这个过程中,原来有限可接收的物质刺激,又进一步地被神经系统加以“歪曲”了。
这些被歪曲了的信号到达中枢之后,还要经过大脑的加工、整理。在加工整理的过程中,又把过去的经验、知识添油加醋地放到其中。这样最终在我们头脑中所形成的所谓“映像”,就与物质的本来面目相去甚远了!
假如说,我们的心理能够反映物质世界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保证我们的这些“映像”不至于与物质世界的本来面目相去太远呢?
当然了,你肯定会说: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解决。
首先,通过仪器设备,可以拓宽和延长我们的感觉。如“红外接收仪”,可以把我们肉眼看不到的红外线变成我们的肉眼可以看到的信号,这样可以减少我们感觉器官的局限性。这当然是一个好的办法。但是,这“延长的感觉器官”,在加工、转换的时候,是否也歪曲了物质世界本来的面目呢?
你一定会说,还有一个补救的方法,就是现代科学所提倡的:可重复性。我们可以多次地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点重复用不同的仪器来检测,让不同的研究者来做研究观测,最后大家都能得出一致性的结论。这样似乎就不用怀疑物质的存在了。
可重复性可以得到一致性,它能解决随机误差问题,却不能解决系统误差问题。取得一致性,并不能证明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大家如果一致性地认为“鬼神”是存在的,这样的一致性不能证明“鬼神”真的就存在。因为,一致性既可以是“一致性地真实”,也可以是“一致性的虚假”。一致性经常是用另一个感受器的感知来校验某一感受器的感知,如,当我看到一只杯子,我再用手去触摸一下,如果摸到了,就证明我看到的杯子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视幻觉。因此可以说,一致性的实质是取得不同感受器官之间的一致性,再进一步扩大为个体之间的一致性。但是,无论多么一致,可重复性所取得的一致性,都没有超出感知觉的总体范围。在感知的范围内进行校验和求证,是无法解决系统误差问题的。因此,一致性是无法证明物质存在的真实性的!
当然,人们宁愿把一致性的东西当作是真理,当作是物质存在,当作是规律。因为,所谓“规律”,即“一致性”,对于人们处理生活中的事情是很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