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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心理衛生
陳珠璋
前言
一般而言,結婚伴侶選擇的原則,取決於當事者彼此的生理、心理及社會因素
的相似性。但如雙方僅部份特徵略異,且能彼此截長補短,加上雙方在婚前於知覺
上、情感上、理智上瞭解與對方的相投性及補充性,應可期待有美滿的婚姻關係。
若是婚姻的當事者,婚前各具備充分的先要條件,是否就能預測婚後良好的適
應呢?不!一加一的結果,不一定形成單純的「雙人」系統關係。夫婦複雜的結合,
有時不免產生彼此間的衝突現象,例如:1)婚前表面上情感的流露,被蜜月後的理
智代替,而互相覺察出對方的缺點;2)意識控制下的行為,受到潛意識動力的影響,
表現出截然不同的舉止心態;3)無法調適婚後生活面臨壓力所產生的種種困難。
配偶兩人應如何充實婚姻生活的各層面,如:1)性適應的滿足;2)夫婦角色
的履行;3)家務的共同分擔、合作;4)物質生活的安定;5)家庭傳統的建立;以
及6)與社會文化的配合等,均值得深入探討。
茲就婚姻之先要條件、伴侶選擇之論據、婚姻的主要動機、婚姻關係動力學及
婚姻型態的改變等問題提出探討,以供參考。
一、婚姻之先要條件
構成社會的最基本單位是家庭,而形成家庭所經過的歷程是婚姻。關於結婚的
先要條件,可由生理、心理、社會三方面來考慮。
生理方面最重要的是第二性徵的發育,以及身體的成熟健康,此兩者對性功能
之呈現皆有所影響。但由於身體上的原因而產生的性功能障礙是罕見的。大部分問
題的發生乃在性知識的缺乏、性關係技巧之不熟悉,和不允許自己及對方享受性滿
足的心理衝突狀態等,有些是為自己生殖器官之外型而覺得自卑,或對過去的手淫
而有罪惡感等,而生理因素加上心理因素造成性方面的困難亦不少。身體疾病會限
制及干擾性生活的可能性,但不致於破壞性行為,然因為怕性關係而引起或加重身
體疾病的憂慮、性活動中之身體上的不舒適感、以身體疾病為藉口而避開性關係之
意圖等,此與身體疾病有關的心性問題亦不能忽略。由此可見生理衛生與心理衛生
彼此之交互作用,故婚前的健康檢查應包含身體及精神兩方面,方有意義。值得一
提的是,近年來雖然近親結婚的比例亦在降低,站在優生保健法的立場,仍須注意
當事者的遺傳及體質,以免將來孕育一些畸形或心智障礙的兒女。因此,遺傳諮詢
是值得注意的。
心理方面則須注重性別認同及人格發展兩問題。性指向可分為無戀性、自戀性、
同性戀、雙性戀、及異性戀五階段。在此發展過程中的精神病理學的因素,會誘導
性心理變態是眾所皆知的。但較成熟的觀點是能夠瞭解、接受及表現自己的性別認
同,並對異性有興趣、接納其角色,建立健全的情感關係。性功能障礙的普遍原因
包括潛意識內在衝突的投射、性經驗所引起的焦慮狀態、與對方之間產生的心理困
難、對異性的敵對感、憂鬱症狀之表現、藥物濫用、酒癮等因素。所以,最重要之
解決方式是設法減輕心理障礙者之基本焦慮,而後排除過去不適當的性行為並學習
新的性經驗模式,或者鼓勵其對自己的性感受注意、反應及享受等。心理衛生工作
人員站在權威性的立場,採取允許性、保護性,並再保證的方法,給予性知識的教
育,引起其對性方面的好奇,讓有問題者開放地經驗自己的性感受,追求並供給快
感、情感上獲得親密感,不必以糾纏之方式,亦能向對方表示愛意等,上述均是協
助當事者培養性功能及性滿足之有效方法。
社會方面應留意的是,職業方面的安定性及家庭和社會文化的認可性。麵包與
愛情兩者是不能分開考慮的,失業或經常更換職業,對經濟生活的威脅頗大。能夠
維持穩定的個人及家庭收入,而建立物質上享受的基礎,是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條件;另一方面,自己出身的家庭之雙親關係的圓滿可增進其對結婚的動機。在父
母親常吵架的家庭中長大的兒女,對婚姻的結果常抱有悲觀的態度。在離婚率增高
的社會裡,適婚年齡的男女會對婚姻有保守的看法。所以,縱然上述當事者的各種
條件俱全,亦會受到其家庭及社會環境的影響,而不一定走向結婚之路。反言之,
雖然家庭及社會在和睦、安定之氣氛下,不構成對婚姻動機之阻礙,然在給予兒女
婚姻的許可下,仍須檢討其具備的生理、心理及職業方面的各條件是否已達到適合
結婚的階段。
二、伴侶選擇之依據
選擇伴侶除通常的彼此認識的自然過程外,尚可經由媒妁之言、廣告徵婚、婚
姻諮詢、電腦配對及電視節目等,而獲得介紹之機會。因交際廣泛之廣狹、選擇標
準之高低、既往交友之經驗、好奇心的驅使以及個性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途徑認
識異性。至於從認識到決定成為終身伴侶,其選擇的理論根據有下列數種,唯有些
理論對某些情況或選擇過程的某一階段給予部份的說明而已。
占星學理論:
由生辰八字的相配與否來判斷婚姻的適合度。雖然無支持此理論的研究根據,
但亦非單純的迷信。目前在我國及印度仍有應用占星學理論的情形;甚至女方
的八字與男方的父母相剋時,婚後會帶給婆家不幸的看法,頗似以命運論來決
定配對的基礎,是在傳統性的家庭中,仍看得到的現象。
家庭構造理論:
在選擇伴侶,不知不覺中找出自己本身的家庭與對方家庭的相似性。例如:兄
弟姊妹的數目相近;都是男孩的兄弟家庭和都是女孩的姊妹家庭;有姊妹的獨
生子與有兄弟的獨生女;有姐姐的男性選擇長女;有妹妹的男性選擇么女等。
自心理分析的觀點來看,男性選擇年紀較大的女性,表示前者對母親有較強的
依賴性,使其愛慕母親代替者的女性,本省俗語說「娶某大姐坐金交椅」也有
其道理。有時,兒童期經驗或家庭背景在潛意識裡形成一些癥結,而影響當事
者選擇伴侶的看法,亦可以精神動力學的立場來解釋。另一方面,對方的家庭
型態—大家庭或小家庭,以及長輩的健康情形等因素,亦間接地影響選擇伴侶
的條件。
理想伴侶理論:
一般女性喜歡英俊的、善良的、主動示愛的、較有感受性的、具有家庭觀念的、
從事適當職業的、相同宗教信仰的男性。相反地,男性則喜歡嬌媚的、謹慎的、
正直的、不自私的、開放的、具有適當處理家事能力的女性。此尊重理想偶像
的情況是較為普遍,但對約會的伴侶及配偶的對象之看法就不盡相同。例如在
美國,有39%的人不願意與對婚外性關係不介意的人約會,但72%的人不願
意與這些人結婚。故以一般標準為理想的理智性想法,有時容易被接納。
特徵配合理論:
大部分的人選擇具有相似特徵的異性,但偶爾會選出一、二個相對照的補償性
特徵。例如個子矮的選個子高的對象,或是內向的人和外向的人來往等。此理
論又可由身體外表、社會背景、個性嗜好及客觀評量等四方向來分析。
外表:年齡、身高、體重、儀容、服裝、身體健康狀態等。
背景:本身的教育程度、職業種類、籍貫、種族、語言及宗教;家庭的社經
地位;風俗習慣;幼年居住環境之大小;地理上距離之遠近等,可應用門當
戶對的概念。
個性:智力、興趣、嗜好、言談態度、價值觀念、對扶養子女的態度、社交
性等。
客觀評量:以量表測定個人氣質或價值觀,或以羅夏氏(Rorschach)墨漬投
射之心理測驗結果等,亦可發現配對之一般原則。
交往發展理論:
自當事者的會面、認識、接近、戀愛及結伴的過程中,情感型的人及理智型
的人之交往發展型態不太相同,但有時兩性型態會交替出現。較主觀的情感
型的人會面時,由於對方的吸引力而覺得愉快舒服,在認識時期開始喜歡對
方而被刺激及產生興趣;在接近期覺得有滿足感而渴望親密,在戀愛中彼此
依賴、經常提醒而更進一步接近並開始有身體上的接觸;在結伴時互相關
照、尊敬及負責。較客觀的理智型的人在會面時較注意對方的外觀,在認識
期對社經階級、種族、宗教、教育及表面行為等,以運用某些標準去衡量;
到接近時期就彼此表示、討論及認可雙方的價值觀及行為;在戀愛期增加互
相的溝通,瞭解彼此的角色及計畫結成伴侶;在結伴期交換知識、應許及承
諾。如此,所謂戀愛的經過,並非僅在事件的累積,而是一連串階段的發展。
如果事先瞭解此種過程時,就能幫助當事者較容易找到一適當的伴侶。
三、結婚的主要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