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
不久前,写了一篇名曰《治疗师的自我保护》一文,有人问,那病人如何保护自己呢?
心理病人一般十分敏感,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尤其如此,在中国,“神经病”一词处了骂你精神不正常以外,还含有贬低、蔑视的成分在内,摆明了不与你一般见识。在综合医院,恰好许多心理工作在神经科或精神科开展,这样就导致许多心理病人的裹足不前。走进精神科,摆明了你精神有问题,走进神经科,摆明了你神经有问题,在中国人的观点看来,精神有问题,还属于疾病的范畴,可以而且应该治疗;神经有问题,那属于人格的问题,那简直是没得治。笔者是个神经病科医生,与其他科在专业上出现分歧时,常被人称为“那个医生有些神经。”本来指学术讨论以神经科学取胜,却让人感觉到是因“神经癫狂”而不足与我而语。外文中,Neurologist翻译成“神经病学家”,颇让人有成就感,只是这种称呼多用于德高望重者,主治医生以下者还得忍受“神经病医生”的称呼。由此,也有些综合医院打出“精神心理”的牌子,你是“神经病”、“精神病”,或心理问题,全治!
“病人”一词,让许多心理没有问题,但想找人聊一聊的正常人不寒而栗,也让许多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十分不满,这可能与弗洛伊德本人是医生有关,他认为,人类只分为三类:神经症病人,精神病人以及性倒错者,所以我们如果属于神经症者,那已经应该庆幸自己属于病理中相对正常的部分。由于许多来就诊的心理病人需要用药,而从事心理咨询者很多人并没有处方权,这样,造成了一种印象,那就是心理治疗大于心理咨询(模式I)。
自从罗杰斯人本学说发展以来,很多从事心理咨询地治疗师大舒一口气,强调来访者而非病人、强调完全接纳而非高人一等、强调其健康、正常的部分而非其病理部分成为心理工作的基本要素。在这种情形下,又出现了心理咨询大于心理治疗的看法(模式II)。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精神病年会上(首次将心理治疗作为很大的重点加以突出的精神病学会),有学者提出,不仅从事心理治疗工作不需穿白大褂,从事精神病工作者也应以人为本,不穿白大褂。这发言引起一阵掌声,也有人发出不以为然地虚声。有人就此请教德高望重的杨德森老先生,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有处方权的医生穿白大褂,没有处方权的心理工作者不穿白大褂。
不过,现代心身学派的观点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工作既有所重叠、又有所偏重(模式III),与工作人员说处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有关(见拙作《中国精神分析的现状及我们的原则》一文),比如在大学中咨询的工作显然多于治疗,在医院中来访人员中病理心理的人员相对多,这也与工作人员的培训背景有关,有精神病背景者对病理心理的鉴别能力明显要强于无此背景者。
笔者认为如下模式才是我们所面临的现状,见模式IV:
这是因为,心理病理在所有的人群中与健康人相比不算多,如WHO对5大洲14个国15个中心综合医疗机构中心理障碍的调查表明:
1.15个中心中就诊者心理障碍的平均患病率为24.2%,中国为9.7%,以上数字仅指符合严格意义ICD-10诊断的心理障碍,并不包括亚临床的障碍;
2.综合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对心理障碍的识别能力不高,15个中心的识别率中位数为51.2%,中国上海在个中心中最低仅15.9%,即每6个符合诊断标准的心理障碍患者中仅1个给出诊断,5个漏诊或误诊;
以上数据说明两个问题,心理咨询的范围要比心理病理的范围大得多,即便符合国际疾病诊断标准,心理障碍者再如何增加,也不会高于24.2%,这仅是患病率,即在来诊的所有病人中寻找心理障碍者,真正心理咨询的范围应该说包括非常多的范围:儿童行为问题(而非障碍,如儿童上学前腹痛、遗尿或注意力选择性集中)、妇女问题(怀孕和孩子出生前后、妇女乳房或子宫切除术后、更年期问题)、青少年青春期教育、青年人就业、学习、结婚或交友等问题、老年人退休、丧居或患慢性疾病等。有句话说:幸福的家庭有着类似的经历,而痛苦的家庭则有不同。从心理角度来讲,幸福倒有很多标准,如自我价值实现、基本生理的满足、交友、安全等,而痛苦则无非是人类两种基本感觉--无助感、无望感所衍生的症状:抑郁、焦虑、恐怖等。
第二,在医院系统,很多医生并未接受正规的心理治疗培训,这样,容易导致两个极端,一为将心理障碍视而不见,强调生物治疗方式,倘若还打着心理治疗的旗号,那就有点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因他们多半以开药结束;二来过分强调心理病理状态,把本来可以通过咨询解决的问题扩大化,导致治疗的迁延、问题的复杂化。
回到本文的正题, 如果您确定自己需要看心理医生,则需要弄清以下问题:
1、我是有心理问题,还是有心理障碍?
有人说,我要是知道这一点,我还去找什么心理医生?但强调来访者的自知力和治疗动机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讲,心理咨询的咨客和神经症的病人(强迫症、恐怖症、抑郁症等)自己有求诊的动机,从这点来讲,当作问题处理的情况要比当作障碍处理的可能要大些,有严重精神障碍者对于求诊存在着很差的主动性。心理学中有一个名词为“自我功能”,它是指人们对社会、对日常生活的适应能力的总称,如果平时学习、工作均在正常人的平均水平,人际关系尚可,短期内因某种可知或不知的原因出现自己能够察觉得到的上述功能的下降,自己反复控制而又效果不佳,则应该求救于心理医生,通常,经过心理咨询式的治疗(短程、接纳和认知为主),作为问题的问题通常可以解决。要明白,结果只是提高自己对现实冲突的忍耐性,而非帮你解决现实问题(如房子太挤、女朋友太丑、男友个子太矮或当官太小等)。自己的症状持续时间太长(比如超过半年)、出现严重的一些观念或不可能控制的行为(如自杀、经常摔东西――小到手机,大到新型等离子电视机、酗酒、嗜烟或吸食摇头丸、性关系紊乱等),拒绝治疗,这多半是障碍,需要在家属的陪同下送治。精神病人和急性心因反应者可以强制送院。在美国,怀疑精神病患者强制送治者,法院在三天内必须得到医生的判断,否则必须放“病人”出院。笔者曾在临床遇见一些病例,属于青春期的一些认同反映,如母亲与儿子因某些问题出现激烈争吵,儿子打了母亲,父亲来劝架,儿子又打了父亲,家里亲戚于是将该儿子绑起来,送至精神病院,强烈要求收之住院并作重症精神病处置,其描述的症状自然十分符合情感性精神病的表现,这样,该青年得到了“治疗”,家长获得了满意。出院不久,该青年故态复萌,但确非精神病的复发。还有一些神经性厌食症的病人也被当作精神病人治疗,虽然这属于治疗的范围,但更多在心理治疗范畴而非精神病住院治疗范畴内。这需要家属和医生双方均能够达到这样的认识为前提。
不久前,写了一篇名曰《治疗师的自我保护》一文,有人问,那病人如何保护自己呢?
心理病人一般十分敏感,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尤其如此,在中国,“神经病”一词处了骂你精神不正常以外,还含有贬低、蔑视的成分在内,摆明了不与你一般见识。在综合医院,恰好许多心理工作在神经科或精神科开展,这样就导致许多心理病人的裹足不前。走进精神科,摆明了你精神有问题,走进神经科,摆明了你神经有问题,在中国人的观点看来,精神有问题,还属于疾病的范畴,可以而且应该治疗;神经有问题,那属于人格的问题,那简直是没得治。笔者是个神经病科医生,与其他科在专业上出现分歧时,常被人称为“那个医生有些神经。”本来指学术讨论以神经科学取胜,却让人感觉到是因“神经癫狂”而不足与我而语。外文中,Neurologist翻译成“神经病学家”,颇让人有成就感,只是这种称呼多用于德高望重者,主治医生以下者还得忍受“神经病医生”的称呼。由此,也有些综合医院打出“精神心理”的牌子,你是“神经病”、“精神病”,或心理问题,全治!
“病人”一词,让许多心理没有问题,但想找人聊一聊的正常人不寒而栗,也让许多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十分不满,这可能与弗洛伊德本人是医生有关,他认为,人类只分为三类:神经症病人,精神病人以及性倒错者,所以我们如果属于神经症者,那已经应该庆幸自己属于病理中相对正常的部分。由于许多来就诊的心理病人需要用药,而从事心理咨询者很多人并没有处方权,这样,造成了一种印象,那就是心理治疗大于心理咨询(模式I)。
自从罗杰斯人本学说发展以来,很多从事心理咨询地治疗师大舒一口气,强调来访者而非病人、强调完全接纳而非高人一等、强调其健康、正常的部分而非其病理部分成为心理工作的基本要素。在这种情形下,又出现了心理咨询大于心理治疗的看法(模式II)。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精神病年会上(首次将心理治疗作为很大的重点加以突出的精神病学会),有学者提出,不仅从事心理治疗工作不需穿白大褂,从事精神病工作者也应以人为本,不穿白大褂。这发言引起一阵掌声,也有人发出不以为然地虚声。有人就此请教德高望重的杨德森老先生,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有处方权的医生穿白大褂,没有处方权的心理工作者不穿白大褂。
不过,现代心身学派的观点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工作既有所重叠、又有所偏重(模式III),与工作人员说处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有关(见拙作《中国精神分析的现状及我们的原则》一文),比如在大学中咨询的工作显然多于治疗,在医院中来访人员中病理心理的人员相对多,这也与工作人员的培训背景有关,有精神病背景者对病理心理的鉴别能力明显要强于无此背景者。
笔者认为如下模式才是我们所面临的现状,见模式IV:
这是因为,心理病理在所有的人群中与健康人相比不算多,如WHO对5大洲14个国15个中心综合医疗机构中心理障碍的调查表明:
1.15个中心中就诊者心理障碍的平均患病率为24.2%,中国为9.7%,以上数字仅指符合严格意义ICD-10诊断的心理障碍,并不包括亚临床的障碍;
2.综合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对心理障碍的识别能力不高,15个中心的识别率中位数为51.2%,中国上海在个中心中最低仅15.9%,即每6个符合诊断标准的心理障碍患者中仅1个给出诊断,5个漏诊或误诊;
以上数据说明两个问题,心理咨询的范围要比心理病理的范围大得多,即便符合国际疾病诊断标准,心理障碍者再如何增加,也不会高于24.2%,这仅是患病率,即在来诊的所有病人中寻找心理障碍者,真正心理咨询的范围应该说包括非常多的范围:儿童行为问题(而非障碍,如儿童上学前腹痛、遗尿或注意力选择性集中)、妇女问题(怀孕和孩子出生前后、妇女乳房或子宫切除术后、更年期问题)、青少年青春期教育、青年人就业、学习、结婚或交友等问题、老年人退休、丧居或患慢性疾病等。有句话说:幸福的家庭有着类似的经历,而痛苦的家庭则有不同。从心理角度来讲,幸福倒有很多标准,如自我价值实现、基本生理的满足、交友、安全等,而痛苦则无非是人类两种基本感觉--无助感、无望感所衍生的症状:抑郁、焦虑、恐怖等。
第二,在医院系统,很多医生并未接受正规的心理治疗培训,这样,容易导致两个极端,一为将心理障碍视而不见,强调生物治疗方式,倘若还打着心理治疗的旗号,那就有点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因他们多半以开药结束;二来过分强调心理病理状态,把本来可以通过咨询解决的问题扩大化,导致治疗的迁延、问题的复杂化。
回到本文的正题, 如果您确定自己需要看心理医生,则需要弄清以下问题:
1、我是有心理问题,还是有心理障碍?
有人说,我要是知道这一点,我还去找什么心理医生?但强调来访者的自知力和治疗动机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讲,心理咨询的咨客和神经症的病人(强迫症、恐怖症、抑郁症等)自己有求诊的动机,从这点来讲,当作问题处理的情况要比当作障碍处理的可能要大些,有严重精神障碍者对于求诊存在着很差的主动性。心理学中有一个名词为“自我功能”,它是指人们对社会、对日常生活的适应能力的总称,如果平时学习、工作均在正常人的平均水平,人际关系尚可,短期内因某种可知或不知的原因出现自己能够察觉得到的上述功能的下降,自己反复控制而又效果不佳,则应该求救于心理医生,通常,经过心理咨询式的治疗(短程、接纳和认知为主),作为问题的问题通常可以解决。要明白,结果只是提高自己对现实冲突的忍耐性,而非帮你解决现实问题(如房子太挤、女朋友太丑、男友个子太矮或当官太小等)。自己的症状持续时间太长(比如超过半年)、出现严重的一些观念或不可能控制的行为(如自杀、经常摔东西――小到手机,大到新型等离子电视机、酗酒、嗜烟或吸食摇头丸、性关系紊乱等),拒绝治疗,这多半是障碍,需要在家属的陪同下送治。精神病人和急性心因反应者可以强制送院。在美国,怀疑精神病患者强制送治者,法院在三天内必须得到医生的判断,否则必须放“病人”出院。笔者曾在临床遇见一些病例,属于青春期的一些认同反映,如母亲与儿子因某些问题出现激烈争吵,儿子打了母亲,父亲来劝架,儿子又打了父亲,家里亲戚于是将该儿子绑起来,送至精神病院,强烈要求收之住院并作重症精神病处置,其描述的症状自然十分符合情感性精神病的表现,这样,该青年得到了“治疗”,家长获得了满意。出院不久,该青年故态复萌,但确非精神病的复发。还有一些神经性厌食症的病人也被当作精神病人治疗,虽然这属于治疗的范围,但更多在心理治疗范畴而非精神病住院治疗范畴内。这需要家属和医生双方均能够达到这样的认识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