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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来寻求心理咨询,一个初始动机就是他们遇到苦恼,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希望咨询师能提供新的视角来帮助他们看清问题,发现问题的解决之道。作为咨询师,我们有义务回应当事人这一需要。两仪心理疗法,将咨询师用新的思维观念去冲击当事人的思维和情感,帮助当事人获得领悟的过程称为启示。在咨询中,咨询师在启示中将运用多种咨询策略,去帮助、刺激当事人检视自己的思维、判断、情感和行为,进而更新个人的认识。当事人的思维、判断、情感和行为常带有局限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局限性令其沉陷在困扰中。启示的目标就是使当事人构建建设性的视角来看待问题,让其以一种更为自主和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方式来看待自己及其问题。在新的视角下,当事人重燃希望,发现了自己改变的可能性。
启示贵在“新”,但“新”是相对“旧”而言的。为了保证是“新”,咨询师常需要去了解“旧”是什么。也就是说,咨询师需要去了解、倾听当事人自己对整个事件的理解:他们自己认为问题的症结出在哪里?他们自己做了哪些分析?他们对自己做了哪些劝慰?他们的亲友对事情做了哪些分析?他们的亲友对他们做了哪些劝慰?然后,咨询师再去另辟蹊径。否则,咨询师努力思考,奉献观点,但是奉献出来的观点和当事人或者他们亲友的观点大同小异。这些观点过去没有发挥作用,现在也不会发生作用。它们对当事人没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