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俄狄浦斯王》的误解
[ 英] E .R.Dodds1 文 [ 马来西亚] 周嘉惠2 译
(1.伦敦教育学院;2.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教育文化学院,杭州 310058)
摘要:本文通过一次牛津大学考试的结果,归纳出三种对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的误读类型:第一,将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归咎其个人的道德缺陷;第二,把《俄狄浦斯王》视为命运悲剧,甚至把这种观点延伸到所有古希腊悲剧;第三,《俄狄浦斯王》只是一部单纯的悲剧作品,剧作家并没有在宗教和诸神的立场上赋予任何可理解的深意。本文认为,不能采用今天的观点来分析古希腊文学,否则就无法正确理解作品,甚至产生误读。
上次当笔者倒霉地为牛津大学的荣誉大考(Honour Moderations)① 出题时,我出了一道有关《俄狄浦斯王》的题目,而《俄狄浦斯王》是校方规定的通识读物之一。我出的考题是:“《俄狄浦斯王》是如何尝试将神祗对待人类的方式合理化的? 这说明了什么?” 这是一道选答题,其他还有很多可供选择的问题。然而,考生显然把它当成一个送分题,几乎所有人都选答了这一题。答案一共有三类。
第一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类认为,这部剧为诸神辩护的方式表明(很多考生用了“证明”)“我们将得到我们应当得到的” 。这一类答案以俄狄浦斯(Oedipus)的性格为论据。有些考生认为俄狄浦斯是个坏人,看看他是怎么对待克瑞翁(Creon)的就能知道,诸神自然要惩罚他。另一些则说:“ 不,他也没那么坏,在某些方面甚至是高尚的。但是,他就像所有悲剧英雄一般,具有亚里士多德说的致命过失(αμαρτíαι)。既然已有过失,他自然不能指望受到慈悲的对待,诸神都是读过《诗学》(the Poetics)的。” 超过半数的考生是这种观点。
第二类的观点认为《俄狄浦斯王》是“一个命运悲剧” 。他们说,这部剧“证明” 了人类其实没有自由意志,只是诸神操控的傀儡而已。至于索福克勒斯(Sophocles) 是不是认同诸神对待这些傀儡的方式,他们的答案并没有明确地反映出来。大多数持这种观点的考生很明显并不喜欢这部剧本,有些人也很诚实地承认如此。
第三类的人数少得多,但其中不乏一些最具思考性的考生。他们认为索福克勒斯是个“纯艺术家” ,所以对为诸神辩护的事并不感兴趣。他仅仅是把找到的俄狄浦斯故事写成一部精彩的剧本,而诸神不过就是情节中的一部分。
这三类答案占所有答案的百分之九十。剩余百分之十的考生不是拿不定主意,就是表达方式出了问题。
我震惊地发现,这些理应受过古典文学训练的年轻人在阅读这部伟大而动人的剧本时,竟然完全没抓住要点。我适才概述的那些观点实际上显而易见都是错误的(虽然某些人以及某些表达方式要比另一些人更为粗糙和粗俗)。事实上每一种观念在过去都曾经有学者为之辩护,但是我一直希望它们都已经“入土为安” 。威拉摩威茨(Wilamowitz)【2】 以为他半个多世纪以前在Hermes(1899 年第34 卷,55 页始) 发表的论文已经把这些论调赶尽杀绝,而且从那以后这些论调还一再被推翻,但在今天的大学考场上它们依然阴魂不散。而且我还须提到,许多受欢迎的欧洲戏剧史手册也是如此鬼影重重。这是不是说明我们这些教师失职了呢?
这种挫败感促使我再次尝试来厘清这些古老的疑惑。读者很可能会觉得本文是在鞭打一匹死马【3】,我只能回应说,从我提出的证据中可以得知,这匹马其实还活着。
一
本文将以亚里士多德作为起点,因为他被认为是第一种意见的首要证人。从《诗学》第13章我们得知,最一流的悲剧英雄应该是个声名极其显赫之人,却因为某种“严重过失” (μεγáληαμαρτí α)【4】 而遭受不幸,例如俄狄浦斯、苏厄斯忒斯(Thyestes)。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俄狄浦斯的不幸是直接由于某种严重过失所造成的。由于尽人皆知亚里士多德是永无过失的,于是维多利亚时代【5】的评论家即刻着手去搜寻这个“过失” ,在当下大多数本科生看来也是如此。
他们找到了什么呢? 这视他们的期望而定。众所周知,“过失” 这个单词的意思模糊不清:普通用法通常指的是错误的道德判断,有时候则纯粹指知识性错误,一般古希腊人并不会像我们这般将两者严格区分。由于《诗学》第13 章基本上关心的是悲剧英雄的品德,许多学者过去都认为(许多本科生依然如此认为),在亚里士多德眼中俄狄浦斯犯下的过失必然是道德上的过错。于是他们拿了放大镜在剧本中搜寻俄狄浦斯的道德过失,而且确实找到了,因为原本索福克勒斯也没有打算把俄狄浦斯塑造为一个道德完人。他们指出俄狄浦斯是傲慢且自负的,对忒瑞西阿斯(Teiresias) 和克瑞翁怀有不正当猜疑,有一处(964 行) 他甚至怀疑神谕的真实性。我们怀疑这些是否符合亚里士多德认为的“严重过失” ,即使符合,这还是与眼前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远在剧中上述行动还没有发生以前,俄狄浦斯已犯下了弑父娶母的罪行,倘若那是为了惩罚他刻薄对待克瑞翁,那么也就是说惩罚比犯罪来的早,而这种正义无疑是非常奇怪的。
维多利亚评论家会说:“啊! 但俄狄浦斯在舞台上的行为暴露出真实的自己,他正是因为性格缺陷而被惩罚的。” 假若那样的话,在台上应该有人告诉我们:俄狄浦斯应当忏悔,有如克瑞翁在《安提戈涅》(Antigone)中忏悔那般;要不然另一个说话的人也应该引出其中的道德寓意。问一个文学上的主人公“他是不是个好人” ,实在毫无意义。由于俄狄浦斯并不真实存在,所以我们既不能答“是” ,也不能答“否” 。我们应该问一个合理的问题:“索福克勒斯想让我们觉得俄狄浦斯是个好人吗?” 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但我们不应运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判断,而是看看剧中的其他角色如何评价。采用这种方法得到的答案则为“是” 。在一开场出现的祭司眼中,俄狄浦斯是个最伟大、最高贵的人,是在神的帮助下将忒拜城(Thebes)从斯芬克斯(Sphinx)手中拯救出来的救世主。合唱队的看法也一致:他已经充分证明了个人的智慧,他是城邦的亲密朋友,他们都决不相信他有罪(504 行始)。而且,当灾难降临时,也没人反过来评论说: “好吧,这都是你的错,肯定是这样,亚里士多德就这么说的。”
依我之见,亚里士多德其实并没那么说过,只不过是那些任性的道德评论家歪曲了他的话,几乎所有自拜沃德(Bywater)【6】 以来的亚里士多德派学者也都会赞同我的看法。几乎可以肯定,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说的“过失” 和他在《尼各马科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 ,1135b12)和《修辞学》(Rhetoric ,1374b6)用的“过失” 意思一样,即在对关键事实无知的情况犯下的过错,不能算是邪恶(πονηρíα))或耻辱(κακíα)的。【7】[1] 这些相似的字眼似乎是决定性的,从亚里士多德的第二个例子得到了确认:堤厄斯忒斯(Thyestes)以为只是屠夫送来的肉,却无意中吃下了亲生儿子,过后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的女儿生了孩子。他的故事显然和俄狄浦斯十分相似,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把这两个名字作为最严重“过失” 的例子(《法律篇》,Laws ,838c)。堤厄斯忒斯和俄狄浦斯都因为触犯了最神圣的自然律法而带来最可怕的污点【8】,但他们这种行为都不邪恶,因为他们并不知情;用亚里士多德的半法律术语来说,那是一种罪恶( μ ρτημα),而不是严重的罪过(αδíκημ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亚里士多德眼中是特别适合做悲剧的主角。假如他们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做的,那他们简直是衣冠禽兽,而我们对他们也就无从产生悲剧所应引发的怜悯。事实上,我们对人的脆弱状态产生同情,同时又对我们不理解的世间法规产生恐惧。俄狄浦斯的过失并不在于他对忒瑞西阿斯发脾气,而单纯地在于弑父和乱伦,那的确是一种大错,人世间最严重的罪行。
悲剧英雄必定有重大道德缺失的理论有一段长远且糟糕的历史,而且人们错误地将其归咎于亚里士多德。这个理论是能够满足维多利亚时代评论家的,因为它似乎能够套用在几部莎士比亚的剧本上。但是这个理论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17 世纪法国评论家达西埃(Dacier),他影响了高乃依(Corneille)等法国古典剧作家的习惯,而他自己则被更古老的“文学正义” 的无稽之谈所影响;“文学正义” 这个概念指诗人具有道德义务去展现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世界。我无须赘言,这种幼稚的想法跟亚里士多德以及古希腊剧作家们的习惯绝对格格不入。我之所以提它是因为就如那些荣誉大考的试卷所显示的,这种想法有如未经打扫房间中的蜘蛛网般,仍然徘徊在某些青年的脑袋中。
爱情吗? 沃铎克(Waldock) 讽刺地说过,难道他不会编好一个目录,上面写明所有自己不能做的事项? 若在实际生活中,我估计他是会这么做的。但是,我们既没有权利去责备俄狄浦斯没去编目录的大意,也没有权利责备他缺乏遵从禁令的自制能力。这是因为剧本中没有提及,甚或暗示过这样的可能性,而“剧本没有提到的就不存在”是一条重要的评论原则。虽然将这些考量运用在一个真实的人的行为身上是恰当的,但我们并非如此。我们检验的是剧作家的意图,没有权利提出那些剧作家没有打算让我们问的问题。只有一种文学门类,即现代侦探小说,允许我们提出有关剧外的事【9】的问题。虽然有某些类似的地方,但《俄狄浦斯王》实际上并不是侦探小说,而是戏剧化的民间传说。假如我们坚持把它当成一份法律报告来读,就需要有抓不住要点的心理准备。【10】[2]
且回到《俄狄浦斯王》,道德学家手上还有最后一张牌。他问:假如俄狄浦斯更加小心的话,他是否能够躲过一劫? 明知道自己有犯下弑父和乱伦罪行的可能,一个真正精明的人难道不会避免跟比自己年长的男人起争执,即使是自卫性的? 不会避免跟比自己年长的女人产生无论如何,索福克勒斯已提供了一个确切的答案来回应那些认为俄狄浦斯可以并应该避开命运的说法。神谕是“无条件” 的(790行),它没说“ 你假如做了某某事,你就将杀了你的父亲” ,它只是指出“你将杀死你的父亲,你将玷污你的母亲。” 而神的预言是必然会发生的。俄狄浦斯已尽其所能去逃避命运,他决心不再见自己假定的父母。然而,非常肯定的是,从一开始即使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也将是徒劳无功的。拉伊俄斯(Laius)最初得到的神谕同样不附带条件(711 行始):阿波罗说他“必然” (χρηναι)会死在伊俄卡斯忒(Jocasta)的孩子手上,没有例外条款。在这里,索福克勒斯和埃斯库罗斯(Aeschylus) 有一个重要区别。埃斯库罗斯的拉伊俄斯家族三部曲中只有最后一部《七将攻忒拜》(Septem)流传下来,我们对其余的故事所知不多,但我们从《七将攻忒拜》742 行以下得知,据埃斯库罗斯所写,神给予拉伊俄斯的预言是“有条件” 的:“不要生孩子;如果生了,那孩子将杀死你。” 在埃斯库罗斯的故事版本中,灾难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拉伊俄斯罪孽深重地选择了违抗,以致他的罪过摧毁了后代。埃斯库罗斯的这个故事就跟《奥瑞斯提亚》(Oresteia)一样,是关于罪与罚的故事;但索福克勒斯的选择不一样,这也是他改变神谕形式的原因。【11】《俄狄浦斯王》中并没有迹象说拉伊俄斯有罪,或俄狄浦斯是家族诅咒的受害者,而评论者是不可以对诗人已经放弃暗示的部分进行假设的。我们不应该妄下结论说索福克勒斯省略家族诅咒是因为他觉得不道德,显然他并不那么认为,因为他在《安提戈涅》(583 行以下)以及《俄狄浦斯在克罗诺斯》(Oedipus at Colonus ,964 行以下)都用了。我们稍后再来看他在《俄狄浦斯王》中故意忽视这一点可能有何用意。
至此,我希望自己已经解决了“道德说” 的论述,这跟大多数当代学者都抛弃这种论述的正确做法一致。近年来英文圈子里包括惠特曼(Whitman)、沃铎克、列德斯(Letters)、艾伦伯格(Ehrenberg)、诺克斯(Knox),还有柯克伍德(Kirkwood)都一致同意俄狄浦斯在道德本质上是清白的,不论在其他方面他们的观点是如何天差地别。
二
弗洛伊德在内[3] ;很多流行手册也都是信心满满地如此断言,有些甚至把这种主张延伸到了所有希腊悲剧,也因此为他们区分希腊和“基督教” 悲剧贴上了方便的标签。然而,事实上这整个观念已经落伍了。现代读者容易被这种观念误导,是因为现在的人们持有非此即彼的两种观点:要么相信自由意志,要么就是宿命论者。但是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人和荷马在这方面的观点其实相差不大:关于宿命论的争论本身就是希腊思想的产物。荷马时代的英雄都有预先确定的“生命份额” (μοιρα),他们都必须在“指定的日期” (αí σιμονημαρ)死亡。但对诗人或观众来说,谁也不认为这将妨碍英雄们当个自由人,索福克勒斯也没有试图让《俄狄浦斯王》的读者这样认为。在荷马或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中,神对某些事件的预知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类行为都是预先决定的。要明确证实这一点,我们只需要翻到剧本1230 行处:报信人着重把俄狄浦斯刺瞎双眼的“自愿” 和“自取” 行为跟弑父与乱伦的“被迫” 行为区分开来。俄狄浦斯过去的某些行为是命中注定的,但在舞台上他从头到尾的举止都是自主的。
那么,还有什么其他解释呢? 假如俄狄浦斯只是一场灾难中无从逃避的无辜受害者,这岂非将他贬低成一个单纯的傀儡? 这整出剧不就是否定人类自由的“命运悲剧” 了吗? 这正是我准备要驳斥的第二种异端邪说。许多读者都落入这个误区,包括即便将弑父娶母称之为“ 命中注定” ,我的暗示或许还是超出索福克勒斯时代的雅典人的认识。正如甘姆(A .W.Gomme) 指出的:“诸神知道未来,但是他们不强制规定未来,就像他们虽然知道下一场苏格兰对英格兰的足球赛中谁将获胜,可不变的事实是,胜利将取决于技巧、决心、球员的状况以及一点点运气。”[4] 这种观点可能并不能令分析哲学家满意,但它似乎却完全可以让任何时代的普通人满意。伯特兰·诺克斯(B .Knox)【12】恰当地引用了耶稣对圣彼得的预言:“在公鸡啼叫之前,你将背弃我三次。” 很明显福音书的作者并没有试图暗示彼得接下来的行动是毫无其他选择余地而“命中注定” 的;彼得实现了那个预言,但他是在自主选择下实现的。[5]
自我放逐也同样是自愿的行为。
我对莫利斯·包剌(Maurice Bowra) 爵士【13】的观点百思不得其解,他认为诸神强迫俄狄浦斯知道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6] 。实际上他们并没有那么做,相反,令我们叹为观止的是一个人从最崇高的动机中自主地选择了一系列行动,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毁灭。俄狄浦斯其实可以任由瘟疫散播,然而对人民痛苦的同情却驱使他去向德尔菲(Delphi)寻求咨询。当阿波罗的神谕传回来时,他其实仍然可以不去调查拉伊俄斯的谋杀案,但虔敬与正义感驱使他采取行动。他不需要强迫不情愿的忒拜牧民说出真相,但由于无法忍受谎言,他就是要把长久遮盖自己生命之谜的最后一层面纱掀开。忒瑞西阿斯、伊俄卡斯忒、牧民轮番尝试阻止他,但都无效:他必须解开这个谜,这个属于他自己的生命之谜。造成俄狄浦斯毁灭的直接原因不是“命运” 或“诸神” ——没有任何神谕指出他必须揭发真相,更不是他个人的短处;导致他毁灭的是他个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他对忒拜以及真相的忠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将他视为自由人,因而那些祖先传下的诅咒实际上是受到压制的。他的自戕双目和为什么俄狄浦斯刺瞎自己? 他自己告诉了我们原因(1369 行始):这么做是为了切断自己和人类社会的一切联系,假如能够阻隔其他感官通道的话,他也会这么做的。自杀并不能达到他的目的,因为在另一个世界他会遇见自己死去的父母。俄狄浦斯之所以如此毁伤自己,是因为不论活人或死人他都无法面对。但是,假如他在道德上是无辜的,他又为何要这么做呢? 我们必须再次用古希腊人的眼光来看这部剧作。基督教尤其是后康德思想的一大特征是相信自身意图至高无上。雅典法律确实也把动机考虑在内,他们和我们一样区分谋杀、误杀和自卫杀人。如果俄狄浦斯在雅典法庭受审,他谋杀父亲的罪名将会被宣判无罪。但是没有任何人世间的法庭能够对“污点” 宣告无罪,因为这污点内含于行动本身,与动机无关。在这一点上忒拜无法宣判俄狄浦斯无罪,而当事人尤其更不能开释自己。
情况最接近俄狄浦斯的是希罗多德(Herodotus)有关戈迪斯(Gordies)的儿子阿德拉斯托斯(Adrastus) 的故事。【14】 阿德拉斯托斯无意中杀了自己的亲兄弟,接着又杀了恩人克罗伊斯(Croesus)的儿子阿杜斯(Atys)。这后一宗命案和拉伊俄斯被杀一样,也应验了一个神谕。克罗伊斯原谅了阿德拉斯托斯,因为命案是无心的(αε'κον),同时也因为神谕显示那是“某位神” 的意愿。但阿德拉斯托斯不能原谅自己,正如希罗多德写道: “ 他知道,对于所有认识的人而言,自己背负了最沉重的负担。”[ 7] 结果他自杀了。正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俄狄浦斯弄瞎了自己。虽然明知道自己在道德上是无罪的,但是自身行为所导致的真实恐怖却缠绕不去,并导致他觉得自己在人类社会已无立足之地。这仅仅是古代的迷信吗? 我认为它另有深意。假设一位司机撞死了人,即使那桩意外不是他的过失,但毕竟毁灭了一条人命而且无法复原,他理应觉得自己做了件可怕的事。从客观的秩序层面来看,行为才算数,而不是意图。一个人要是违反了这种秩序,即使他当时车开得无可挑剔,还是很可能产生罪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