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小说】妹足(上)

  • 关令尹

    2019-03-02 19:05


    三更时分,婚宴散场,新郎官杜平被送入了洞房。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身为泖县县学的生员,杜平尚未金榜题名,故而今天本该是他有生以来最好的日子。可此时此刻,杜平却感受不到太多的愉悦。随着洞房大门重重合上,他年轻的心愈发沉重了起来。

    身为杜家的嫡长子,他想到了自己身上沉甸甸的义务,为家族传递香火的重任。照理说,对一般富人家的嫡长子而言,这种所谓的任务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消发自本性,顺势执行便可,实在无须刻意费心。可杜平不同,他并不是一个寻常的嫡长子,他只能为杜家传递香火,却无法为家族传承血脉——事实上,他并不是杜家的亲生儿子,他只是一个养子。

    二十二年前的冬天,他的养父母发现了一名被遗弃在县城街头的婴儿,两人心生恻隐,又思及婚后多年不育,于是便顺水推舟,抱养了这个孩子,取名杜平,悉心哺育教养,几乎视如己出。稍稍懂事后,杜平获悉了自己的身世,正如大多数的螟蛉子一样,他迅速成熟了起来,变得谨慎乖巧、落落寡言,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大人。养父母之仁高于山,养父母之恩深似海,岂是他一辈子报答得完的?正因如此,不得不报,且愈速愈佳。

    杜平的养父庶民出身,多年刻苦经营,终成全县屈指可数的富商。发家后,他迎娶了杜平的母亲,城外一个老贡生的女儿,一位乡间闻名的贞洁女子。养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子能跻身士林,尽早博取一个功名,唯有如此方称得上富贵双全,传家有望。于是,自从发蒙开始,杜平便全心全意实现起了双亲的梦想。也许是他天资聪颖,也许是悬梁刺股感动了上苍,抑或是前世颇有些阴骘,总之,杜平科举生涯的开端可谓一帆风顺:十二岁那年他就考上了秀才,成了泖县县学最年少的学生,一时被众口誉为神童。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间,这位神童却突然失去了列位先圣的庇佑,风头大煞,一连三次乡试全部名落孙山,甚至连副榜都没挨过一次边,不由令人扼腕而又费解。在第三度秋闱失利后,心焦不已的养父母通过中人请教了县学的教谕先生。

    功名之事,虽曰天命注定,然亦未尝不可谓人事,”这位年届古稀的老举人抚着稀疏的山羊胡道,“均卿的品行学问自然是不错的,在本县的后生家当中,也可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然少年人的弱点往往不在学力,而在乎心性。气血未定,心浮气躁,焉能通达圣贤之道哉?古人云‘先成家,后立业’,少年人要想收住性子,依老夫之见,最好的法子莫如早日结上一门好亲事。家一成,人心也就定了,再欲立业,岂有不事半功倍之理?老夫思量,我泖未出进士已有二十余载,天数循环,若干年内果能有一惊喜,倒也或未可知。”

    听了这一番至理名言,杜平的父母有如醍醐灌顶,于是暗托媒人,一连物色数月,终于为儿子议得一门好亲事,对象是邻县唐家一位芳龄十八的千金。唐家是书香门第,世代秀才,也算与如今的杜家门当户对了。两家挑定十月份的一个黄道吉日成亲,也就是今日。

    而今万事俱备,只待一对新人圆房。

    但杜平觉得,自己并没有做好准备,不仅是心灵,就连身体也没有。在方才的婚宴上,他敬了各路宾客不少酒,而他平日素不太善饮,这一番酬酢下来早已是弄得头昏脑胀、眼冒金星。黑黝黝的洞房、如魅影般摇曳的红烛、桌上堆积如山的糕点果品,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有种不真实感。尤其是那张两进的桃木大婚床,笼罩于其上的喜帐宛如一团飘渺的红雾,随风一翕一张,令人目眩神迷。回想起来,这种如梦似幻感似乎早在婚宴开席前就已出现了,已经持续了大半天。那么,最早是什么时候呢?……也许,是上午迎亲的时候?记得那时迎亲队伍刚到邻县县城外,冷不防仪仗队猛地一阵吹打放炮,把骑在马上的他吓懵了。在刺耳的噪音和刺鼻的烟雾中,他的目光飘过了路两旁密密麻麻的县民和乞丐,恍恍惚惚地落在了护城河上。河上有一条乌篷小船,船上有一位少女,少女一身红衣,梳了双鬟,正斜坐在船沿上,雪白的小腿垂下,一双玉足正荡漾在清波之中。这是一双何等美丽的天足啊!光滑、健美、匀称,无一处不是恰到好处,减一分则少,增一分则多,宛如一对浑然天成的白莲,在碧波中闪耀着清辉,简直就和观世音菩萨一样。鬼使神差间,杜平竟突生了一个念头:眼前这位裸足少女,她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妻子!绝不会错的!正端详间,迎亲的队伍却已过了城门。在守门的衙役面前,清音班消停了下来。随着硝烟渐渐散去,杜平的神智稍稍恢复了正常,甫一反省,他就被自己刚才的想法吓了一跳:天哪!这……这不是淫奔之想吗!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到底是中了什么邪,竟会将一个素未平生的少女随随便便当成是自己的妻子?这与轻薄恶少、流氓无赖有何区别?真亏得自己妄读了十多年圣贤书,这是何等的失德啊……带着愧疚和忐忑,他昏昏沉沉一路来到了女方家,稀里糊涂将花轿迎回了自己家,最后,像提线木偶一般任由司仪摆布拜了堂。尽管极力克制,但他的脑海中仍时不时地浮现出那双青春的天足,不知自己刚过门的妻子是否也有如此一双好脚?在与唐小姐夫妻对拜时,自己曾偷眼看过她的脚,怎奈对方长裙曳地,将一双脚遮得严严实实,就像她蒙着厚厚红盖头的脸一样,一点也看不见……如今回想起来,这又是自己的失德。“娶妻当重德不重色”,这是亲事刚刚议定时母亲对他的教诲。在等待成礼的日子当中,杜平也曾不断地如此告诫自己。可谁知婚礼还没结束,自己竟已将慈母的教诲抛到了九霄云外,真是失德,简直不孝!

    在如此这般反反复复的自省和自责中,杜平逐渐驱散了酒精和其他事物对心神的影响,恢复了大半的理智。

    无论唐小姐相貌如何,她都是读书人家的女儿,我杜平明媒正娶的妻子,不管美丑,我都应该好好待她,以结两姓之好,报答父母的大恩。”

    下定决心后,杜平从桌旁的椅子上站起身来,略一抖擞精神,便向那张两进的大婚床走了过去。

    提起十二分的决心,他小心翼翼地拉开了厚厚的喜帐。借着幽幽的烛光,他看到了正端坐在床沿的新娘。她依旧是拜堂时的样子,戴着厚厚的红盖头,穿着长长的红裙。就在喜帐被拉开的瞬间,新娘微微动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先前的僵硬坐姿。

    杜平本来期待对方能先开口,可偏偏事与愿违,弄得他本人也是张口结舌,不知所言了。

    茫然四顾下,他发现了梳妆台上的秤杆。对,依照礼仪,应该先挑盖头,挑完盖头才能说话。

    他用有些颤抖的手拿起了秤杆,如履薄冰地走到新娘面前,深吸一口气,挑开了那血一般的盖头。

    预想中的惊愕并未出现,红盖头下的面容既称不上惊艳,也算不得丑陋,只是一张扁扁平平、低眉顺眼的女人脸,没错,看上去还算顺眼吧。

    唐小姐依旧无语,只是偷偷看了他一眼,旋即又将视线转回了地上。

    杜平心中一阵怅然,同时也微微释然了一些。他放下秤杆,如临深渊地把屁股移到了床沿上,与他的新娘保持一尺距离。

    短暂的纠结后,再度思及父母之命,他总算是鼓足了勇气,脱下鞋子,爬到床上,以最远的路线绕过新娘,躺到了双人床的内侧。

    一段等待后,他眼前的背影终于有了动静。只见她缓缓起身,坐到了梳妆台边,一件件取下了头上的凤冠和珠翠,放在梳妆台上。完了,她坐回了床沿,侧过身子,将双腿挪到了床上。

    就在此刻,杜平隐约嗅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乍一闻很像他母亲用的香粉,但其中似乎又混杂了另外一些气味,令人不快的气味……

    随着唐小姐裙摆的慢慢提起,床第间的异味愈发鲜明了起来。杜平闻出来了:混在香粉味中的是一种药味,应该就是白矾,家里净水用的白矾,他从小就不喜欢喝矾水。在腹部感到不适的同时,他终于见到了唐小姐的脚,那是一双缠得严严实实的,最多三寸出头的,小得简直离谱的小脚。

    不是那双美丽的天足。杜平本能地感到了失望,虽说他早有所准备。尽管平日里成天闭门读书,见闻不多,但他也曾听说,大户人家的女儿大多是小脚,今天总算是让他亲眼见识到了。然而,在胃流暗涌之余,他仍对那双隐藏在裹脚布中的脚抱有一丝幻想:也许,它们仅仅只是比较小呢?按他头脑中的常理,小脚和大脚应该只是大小不同而已,若论形状模样,想来应该是差不大多的。万物皆有其本性,但凡是脚,想必都有脚的性状,这就和《孟子》中所说的“人皆有善性,皆可为尧舜”是一样的道理。

    不幸的是,他的这种常理很快就疾终正寝了。随着他的新妻一层层解开裹脚布,一双极其骇人的女人脚最终暴露在了花烛的映照之下——肮脏、狭促、而且畸形至极,脚背的骨头被硬生生折成了两段,四根脚趾连同最外的一根脚掌骨全被翻到了脚底下,右脚甚至还缺了一根小拇指!刹那间令他想起了方才晚宴上最不受欢迎的一道菜——腌猪蹄。天啊!像此等残暴恐怖,简直有伤天和的东西也能称之为“脚”么?!

    随着那两根龌龊布条的解开,小脚上腐败的恶臭挟白矾之气扑面而来,如狼似虎地钻进了他的鼻腔,令他的胃酸急速冲上了喉头。杜平再也忍不住了,他发疯似地扑到床边,“哇——”地一声惨叫,将满满一桌酒席还了出来。




    自新婚之夜后,杜平就再也没和妻子同过房。借发奋攻读为名,他将自己的床铺搬进了书房,一住便是一个多月。可以想见,他的双亲当对此作何反响。

    你这也叫用功么?!”他养母闯进书房,两手叉腰,祭出一派司空见惯的道学风范,“古人用功,最要紧的一条就是念头。念头要是偏了,发心要是不正,就算书读得再多,学问再高也是枉然!你可明白?”

    养母目光如电,咄咄逼人,杜平不敢与她对视,只得如往常一样躬着身,低着头受教。无意间,他的视线落到了养母的脚上,确切地说,是养母曳地长裙后面隐约浮现出的脚形上。杜平再度发觉了一个事实:他的家慈大人也有着一双小脚。在记忆当中,家慈从未在他面前裸过足,以至于他长了这么大,竟从未见过这双小脚的真面目。莫非……莫非家慈大人,她的脚也和唐小姐的一样,其实也是难看得见不得人的?所以才要时时刻刻缠上好几层布?天哪!想到这里,杜平不寒而栗,同时又禁不住有些反胃了。

    还好家慈大人的谆谆教导并未持续太久,在扔下一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自己去想罢!”,她老人家就气冲冲地迈开一双小脚,蹬蹬蹬跑出了书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未待杜平充分地反躬自省,他又被养父招进了账房。为了打理杜家越来越大的产业,自从杜平记事以来,他的家严大人就日夜常居于此,就像他本人时常呆在书房里昼夜苦读一样。不过,“家严”这个称呼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在杜平的印象中,他的养父其实是个非常温和的男子,不仅待外人宽厚谦逊,在家人面前也很少摆架子,对他这个养子更是极尽亲切和善,时不时会抽空逗他玩,为他买各色大小玩意,还给他讲了不少的民间故事,《三国》、《说唐》、《西游》,当然,讲得最多的还是太祖皇帝与江南第一商人沈万三的故事……如果说,杜平对养母的情感是“敬”多于“爱”的话,那么对养父则更多是“爱”,与其说是“敬爱”,倒不如说是一种近乎忘年交的“友爱”。

    拾儿啊……”一见他进屋,养父便放下了手中的算盘,唤起了他的小名,同时仿佛是叹了一口气。

    杜平不由得一阵心酸。养父如今刚过知天命之年,却早已是须发斑白,体态佝偻,这难道不是多年操劳养家所致么?

    来,先坐下来,我们慢慢聊——”养父拍了拍杜平的肩膀,将他引到了太师椅上。杜平感到养父的手明显有些发颤,他知道,这是多年亲历亲为、记账算账落下的陈疾。

    拾儿,你肯用功,那自然是好的。”父子对饮了半盏茶后,为父者缓缓开了口,“只不过,人生实在是很漫长的,除了读书以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你说是不是?”

    望着养父眼角深深的鱼尾纹,杜平心中一阵茫然。

    但不管要做什么,有一样东西是顶顶要紧的,那就是身体。”养父继续道,“没有好身体,要想成事只怕是很难的。年纪轻时不好好保养,年纪一大难免浑身都是毛病,呵呵,就跟你老爹我一样。”

    一闻是言,杜平的眼眶立刻湿润了。

    所以拾儿啊,老爹这两年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你能好好保重身体,讨一房贤惠的娘子,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小人,等你老爹百年以后,也好接过我们杜家的产业,幸福地生活下去。只不过,你也晓得,这年头一户人家要想顺顺当当一代代传下去,光靠银子是不够的——还要有功名。只有出过朝廷命官的人家才算是名门大户,才算有了点保障。不然就算你银子再多,家业再大,人做得再好,也讲不准什么辰光会翻船,就像那沈万三一样,唉……”

    听到这里,杜平的泪珠几乎夺眶而出,他哽咽道:“不,阿爹,您一定会平平安安,长命……”

    养父用手势止住了他,再度用颤抖而宽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好了,不谈那些不吉利的了。拾儿,我就直说了吧——科举这档子事情,稍微用点功就行了,又何必为它拼上性命呢?想想看,古时候那些响当当的大英雄大才子,又有几个是进士出身?就算考不上,也不过是流年不利,又有啥关系呢?你要晓得,做官的路子又不只科举这一条道……”

    说到这里,养父稍稍顿了一顿,眼见四下无人,压低声音继续对杜平道:

    “……不瞒你讲,老爹我已经暗地里打通了关节,预备过上两三年,等你资格再老一点就替你捐个监生,读出来照样有得官做,最不济也能混个县学教谕当当,至少强过你外公。哼哼,不过多花几两银子罢了。拾儿我跟你讲呀,这可是我们爷俩的秘密,可千万不要让你娘晓得呀……”

    杜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了书房,等他回过神来,他已倒在了书房的床上,蜷缩成一团,眼泪早已止不住地奔流而出。那是感激之泪,却也是愧疚之泪、自责之泪:若不是自己这般无能,屡试不中,又怎会让双亲如此操心?尤其是父亲,为了自己能成器,不但在背后殚精竭虑,操劳不已,而且表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对儿子没有一丝一毫的责难,这是何等伟大的情操,何等巨大的牺牲!反观自己这个不肖子,才学庸劣也则罢了,就连传宗接代之薄责也未能尽到,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慰藉也给不了父母,自己还算是读圣贤书的人么?还算是个人么?!不,无论如何,最起码,至少也要和那唐小姐圆房,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哪怕……可一想到对方那双丑陋恐怖,令他一见必呕的小脚,杜平不禁又打了个寒颤,倒吸了一大口冷气……

    照此看来,脚是一道难关,一道他必须想尽办法,竭尽全力去克服的难关。

    那么,具体究竟该如何着手呢?

    杜平毫无头绪。书架上堆得满满的《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自然是无法向他提供答案的。那么,可否去请教双亲呢?毕竟他们都是过来人,应该多少能指点一二吧?不,也不行。像此等污秽之事,在父母面前叫他如何说得出口呢?无奈何,杜平只得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家门外。一番仔细斟酌后,他在有限的人选当中为自己物色到了一位外援。

    外援姓杨名璧,表字怀和,是他在县学的老同窗,与他同庚,晚他一年入泮,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杨璧出身诗书世家,曾祖父中过举人,父亲是泖县名医,在县城悬壶济世,还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药材铺。杨璧生得仪表堂堂、风神俊朗,其人家学渊源颇深,家藏宋版《前四史》、《通鉴》及历代诸子百家之书。更难得的是,这位同窗非但博学多识,而且交游广阔,为人仗义,颇有古名士之风,也多亏得他慷慨相借,才让杜平第一次通过说书以外的渠道领略到了魏武帝和唐太宗的伟业,并且还破天荒地发现了一个真相:原来县学老师口中的那位“苏轼”与民间故事中的“苏东坡”,此二公其实是同一个人……思前想后,杜平愈发觉得,如今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正是他这位德才兼备的知交挚友。

    计议已定,事不宜迟。一日,趁县学放假,借切磋功课为名,杜平将对方邀到了太白楼最僻静的一间包间当中。一番小酌后,借着微醺,他满脸通红地向对方倾吐了自己的苦恼。

    什么?讨厌缠着布的脚?”他刚一说完,杨璧就拍案惊呼道,“莫不是讲,你讨厌三寸金莲?!”

    对方语速太快,最后一个词杜平没听清,三寸什么鲤来着?对于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他来说,这似乎是个生僻成语。不过好友的反应也着实有些奇怪,一反平日里低沉厚重的语调,仿佛大白天见到了鬼一般。未待杜平细加思量,他好友又脱口道:

    你有病啊?”

    有病?什么意思?杜平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啊,不是……”好友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俊目一转,马上又换了一副口吻,“均卿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讲,你厌恶金……厌恶小脚,这种心理或是一种病症也未可知。”

    病症……啊!难不成是讲,自己一见小脚就想呕吐,这其实是一种病态的反应,是一种心病?

    不过,此事也难讲得很,”杨璧继续道,语气已恢复了往日的老生腔,“也未必真的是病。呵呵,正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

    那我这到底是……?”眼看对方的神情愈发复杂,杜平不禁有些急了。

    哦,均卿你少安毋躁……”对方稍作思忖,答复他道,“我看不如这样,且容我回去细查医书,过两日……不,明日,明日一定给你一个确切的答复,你看如何?”

    明天?可是……”

    慢病须慢医嘛!均卿你且放宽心。你我情同手足,兄弟有恙,我杨某人又岂能袖手旁观?你的病就是我的病!”好友脸上现出了一诺千金式的庄重,但转瞬间又透出了一丝笑意,“放心均卿,我定会小心行事,断断不会让家父看出马脚。你我都是男人,像这种事情,呵呵,我又岂会不懂?”

    话已至此,杜平只得乖乖就范。

    不消说,这一夜注定将在辗转反侧中度过。独自躺在书房的硬床上,杜平的全身心都被一个问题占据了:自己真的是病了吗?

    记忆当中,“疾病”这种东西似乎离自己很遥远。杜平的身体虽称不上强壮,但素来是出了名的康健,打小到大几乎从不生病。像什么伤风啊,时疫啊,一直都与他没半点瓜葛。就连全县小儿差不多人人都出过的痘疹,也被他顺顺当当避了过去。如果一定要说生过什么病的话,恐怕也就只有那么一种不痛不痒的微恙:小时候他曾有过一段时间的癫痫,但症状十分地轻微,发作时既不口吐白沫,也无抽搐昏厥之虞,最多只是翻翻白眼、轻度失神而已,实在是很无伤大雅的。

    首次发病似乎是七岁那年的中元节,那天养父母带杜平去县城隍庙敬香。刚一进大殿,也许是受到了缭绕香烟的刺激,年幼的杜平突然两眼翻白,怔在了原地,恍惚中,他看到了奇异的景象:泥塑的城隍老爷从宝座上站起身来,朝着他恭恭谨谨地作了一个长揖。事后,他将所见禀报了双亲。岂料双亲大惊失色,尤其是他养母,慌忙斥责他胡说八道,同时又忍不住问他事情的细节,最后再三嘱咐他道:切不可将此事说出去!那时杜平分明是窥见,养母连同养父,他们的神情都十分古怪,仿佛强忍着某种巨大的喜悦。直到数年后考上秀才,进入县学之后,杜平才渐渐领悟了个中的奥秘。原来,在泖县的读书人中间,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则轶事:

    大略是在一甲子前,泖县出过一名姓许的进士。传说这位许进士小时候也曾到县城隍庙烧过香。就在同一座大殿中,许进士也看见城隍老爷起身迎接他,向他作了一揖。后来许进士果然高中二甲,最终官至四品知府。

    个中的原理其实很简单:按天朝礼制,县城隍封爵显佑伯,领正四品衔。许进士能与城隍老爷抗礼,表明其人福德与城隍相近,宦途成就亦在四品上下。不过,杜平的情况与老前辈还是略有不同。据说许进士当年是先在殿上敬了香,城隍老爷方才离席回礼,而杜平则是刚一踏进大殿,尚未及敬香便受到了殿主人的礼遇。其中微妙的差别确实耐人寻味……

    那么,照此说来,当年自己在城隍庙的所见其实并非幻觉,而是实相?杜平在翻身时作如是想道。那么,可否认为,自己当时其实并没有得病,并没有发所谓的痫症?不过仔细想来,如此断言也不尽妥当。世上流传着这么一种讲法:有时候,病人反而比常人更容易看到另一个世界,从而与鬼神相往来。那么,自己到底算是有病呢,还是没病?这着实费解得很。罢了,多想无益。如今的头等大事就是早日克服对于小脚的嫌恶,好与那唐小姐圆房。如果讨厌小脚真是一种病,那就想方设法去治好它。如此这般便是了。

    想到这里,杜平的心逐渐定了下来。在睡魔的持续侵袭下,他总算是入了眠,马马虎虎困了两个时辰。

    翌日傍晚,刚一放学,杨璧便如约而至,将杜平拉到了学院墙外的一个幽静角落。

    均卿,你的事有眉目了。”杨璧开门见山道。

    怀和兄,你查到了么?”杜平睁大了挂着黑眼圈的双目,“快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怪病?”

    对方接下来的回答可谓出人意表:

    这个还不清楚。”

    什么?!”杜平大吃一惊,一时间又急又恼。

    均卿你不要急,且容我解释与你听——”杨璧慢条斯理,娓娓道来,“古人治病,讲究的是辩症施治。倘若症状尚未分辨清楚就贸然施治,恐怕只会事倍功半、南辕北辙。均卿,单凭你昨天的三言两语,我还无法完全弄清你身上的症状究竟为何。你说你见到不干净的小脚就会呕吐,那你有没有想过,真正致使你呕吐的诱因是什么?是小脚本身呢?还是小脚上的某种……污物,比方讲脚汗,或者涂在脚上的白矾?”

    这个……”杜平一时语塞,他确实没考虑过这层。

    我猜想,后者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一些呢?”

    仔细一想,对方所言似乎不差。

    要真是污物,那倒还算好办。”杨璧继续道,“这说明你得的是一种心病,说到底,乃是由于格致功夫不精而产生的偏见。均卿,你对脚的了解实在是太片面了。小脚是脏的,这固然不错,然我且问你,大脚就干净了吗?但凡是人脚,难道不都有可能是脏的吗?反过来讲,也都有可能是洁净的。均卿,试想一下,倘若摆在你面前的不是小脚,而是一双大的女人脚,上面同样有汗水味,同样涂了白矾,你会觉得恶心么?”

    这个……我不晓得。”杜平实话实说。

    要晓得也容易得很,去寻个大脚的女子,亲眼瞧它一瞧便是了。”杨璧直言道。

    大脚的女子,这让杜平从何寻起呢?他的养母和妻子都是小脚,真要看大脚的话,总不见得去请教家里那几个大脚娘姨吧?

    哦,我差点忘了,你家里从来不用小丫头,全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太婆。”杨璧一拍脑袋道,“这女人一老,新陈代谢慢了,脚难免会越变越臭,这倒是不分男女的。所以依我之见,均卿你最好还是想办法寻个年轻一点的大脚女子,叫她脱下鞋袜,把一双赤足给你鉴上一鉴,也好弄清楚你讨厌的究竟是小脚呢,还是脏的脚。若当真只是后者,那么你这心病我敢打包票,定然会一见而愈,不再复发!此乃释家所说的‘染净不二’之理。”

    对方所言句句在理,分析鞭辟入里,杜平自然是心服口服。但还是那个老问题:“年轻一点的大脚女子”,这叫他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学子到何处去寻呢?

    正烦恼间,耳畔又响了好友低沉的声音:

    均卿不必烦心,要是真不方便寻的话,兄弟倒是可以代劳一把——”

    杜平抬起头来,只见杨璧望了望四周,仿佛是在确认隔墙真的无耳。确认完毕后,杨璧将头凑了过来,用最低沉的语音道:

    你不记得了?我家里不正好有个大脚丫鬟么?菊香,那个乡下来的小丫头,今年刚满二八。人你也是见过两回的,你应该看得出来,这小女子性子温顺,很好说话,尤其是口风紧,从来不惹是非。均卿,你看……伊行不行?”

    不消说,杜平的脸早已红透了。闷了半晌,他结结巴巴道:

    那个……有劳……劳了。”

    好,就这么讲定了!”杨璧也松了一大口气,“我一回去就替你安排,应该用不了两三天。千万把住口风,等我消息——”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

    杨璧一诺千金,前一日便送来佳音:他已和菊香丫鬟商议妥当,让杜平腊月十五,也就是今日上午赴杨家观足。依惯例,每月的今日杨父都全天在医馆坐诊,而杨母天一亮就会上城外的观音寺烧香,不到午后决不回府。杜平此刻前往动静最小,可省却许多无谓的麻烦和尴尬。

    怀着对挚友的感佩和对家庭的责任,天一大早,一身羔裘长袍的杜平便悄悄启了程。

    一出家门,只见街面上还有些冷清,行人稀稀落落,大抵是些起早讨生活的贩夫走卒之流。杜家位于县城东部,而杨家则在城西。要想抵达目的地,必须横穿大半座县城。泖县虽地处江南,但值此深冬时节,亦是一派朔风呼啸的景象,且因水体丰富而加倍地湿寒刺骨。一路上的街道很是狭窄,在两旁建筑的挤压下,冰冷的气流形成穿弄强风之势,不住地抽打着杜平的两颊,同时不断侵蚀的,还有他的思维和意志力。脚步虽未停歇,但杜平的内心却渐渐不安了起来……

    今日要去见的那个菊香,她会是怎样一个女子呢?杜平似乎是记得,杨璧家有三四个丫头,高矮胖瘦各有不同,不知菊香究竟是其中的哪一位?杜平试图对号入座,为这个名字找一张最相配的脸,怎奈寒冷抑制了他的回忆力,一时间竟连一张婢女脸也忆不真切了……茫茫浑噩之中,一条火红色的倩影突然跃现而出,有如一道阳光,冲破了重重迷雾,只不过,那并不是杨家哪一个婢子,而是一位更加陌生的,他只见过一面的少女。这一面之缘是在两个月前的婚礼上,是在迎亲的时候,在邻县城外的河上……她着有一双美丽的脚、一双天然的玉足。彼时她正倚坐在船沿上,双足堪堪垂下,映入碧波之中,俨然一尊红衣水月观音……对呀!自己怎么把她给忘了呢?可是,纵然记起来又能怎样?自己连她的姓名家世都不知道,又如何找她得到呢?退一万步讲,就算侥幸与她重逢,又能于事何补?可笑自己那天还鬼使神差地把人家当成了未过门的妻子,这可真是痴心妄想、有辱斯文。唉,该想的想不起来,想起来的却又偏偏是不该想的,看来自己的修养功夫还是远远不够啊……想到这里,杜平不禁叹出一口白气,摇了摇头。他努力想要忘却红色的影子,却不意这影子已悄悄温暖了他的心灵,在寒风中一路鼓动着他,驱使他来到了县城的中心。

    县中心的街区名叫“十字港”。泖县两条主河在此交错而过,形成了一个港口式的十字型聚落。据说自唐代以来,这里就一直是全县最繁华的商业区。也多亏得这片闹市的存在,泖县才得以跻身江南都会之列,享有“小苏州”之美名。

    只不过,泖县如今的光景似乎很难让人将它和“人间天堂”联系起来。经过泖县人几百年的精心经营,围绕着十字港早已是密密麻麻造满了房子。酒店饭馆、织布局绸缎庄、钱庄当铺,乃至赌场青楼比比皆是,完全占据了河边的走道。与河岸一般拥挤的还有河中。纵横交错的水道上来客众多:盐船、粮船、卖菜船、杂货船、戏班船、烟花画舫,形形色色的船只将原本还算宽阔的河道填得满满当当,纵然还剩有些许的空间,也逐渐被一群新客人见缝插针地占据了:不知从几年前起,县城的河道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一种破旧简陋的乌篷小艇,船主人大抵是外来的流民。这些船民时而卖艺,时而帮佣,最不济者则以乞讨为生,本县人称他们为“丐户”。民有四等,士农工商,而现如今充斥县中心的,却大抵是四民当中后两个不太光彩的阶层,更有甚者,是一大群身份可疑,根本不在四民之列的人物,这不可不谓大大有违圣人之教。

    古人云:“治乱无常,循环往复。”难道说,自己的家乡在唐朝时就已是这般光景了吗?杜平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如其为然,那么正像文庙里那些道学先贤所批评的那样:唐朝虽强盛一时,但还真称不上是一个有道治世啊……

    带着几分怀古幽情,杜平登上了十字港中心的十字桥。

    十字桥又称双桥,是由两座大石桥交接而成的。两桥一名“献瑞”,一名“呈祥”,据传都是兴建于唐代的古桥。尽管原始桥碑早已不知去向,但县里一干名流耆老依然信誓旦旦:传说决非空穴来风,有确凿古迹为证——在两桥相联处的桥洞底下,有一块极古老的青石板,上面赫然可见四枚大大的牛蹄印,此乃唐开元年间太上老君显灵留下的圣迹,你们想呀,这位李唐太皇帝的坐骑难道不正是一头大青牛么?

    相比热衷于齐东野语的泖县寻常臣民,杜平与十字桥的缘分显然要更深一层。在某种意义上,这座桥可算是他的“出生地”。廿二年前的寒冬腊月,杜平的养父母正是在桥下那块著名的青石板上发现了襁褓中的婴儿,于是才有了后来的杜家长男、县学秀才杜平。

    带着十二分的感念之情,杜平走下了十字桥,同时愈发坚定的,是前往杨宅赴会的决心。这种决心持续了……一个刹那左右:也许是低头发愿的缘故,他一时没注意前方,刚一下桥,肩膀就结结实实撞在了某人身上,撞得他跌了一跤。从地上刚抬起头,惊鸿一瞥间,他坚定的决心便抛散到了九霄云外。

    他看到了一双脚,一双令他魂牵梦萦的脚,尽管此刻正隐藏在鲜红色的短靴之内,但杜平在一瞥间便足以断定:这正是两月前的那双脚,那双美得恰到好处的天足!

    随着视线的上移,天足主人的倩影映入了他的眼帘:熟悉的红衣裳、怀念的双环髻、还有那匀称健美的曲线、十四五岁的妙龄,在寒冬中真宛如一支蓓蕾初绽的腊梅!

    大哥,你没事吧?”少女露出了白里透红的笑靥,弯下柳腰,向他伸出一双玉手,“立得起来吗?”

    啊!”他慌忙避开对方的援手,挣扎着爬了起来,一张脸早已被热血充满,“不、不要紧,没……没事的。”

    刚一起身,杜平便发现,红衣少女并不是一个人,在她身后还站着三名男子,他们全都身着破旧褪色的戏服,相貌颇为奇特。

    哦,这是我的三个哥哥。”少女热情地向他介绍道。

    这是先锋哥哥。”她指着左边那个身穿青色武将戏服,作金刚怒目状的大汉道。

    这是判官哥哥。”说的是中间那位一袭白色文官戏服,一脸冷峻的瘦高个男子。

    最后是进士哥哥。”那是右边那个相貌最怪异的男人。此君矮胖身材,金鱼眼球,朝天鼻孔,还留了一脸蓬草般的络腮胡子,一身皂色戏服不文不武,好似灶王戏里的钟馗打扮。在受到引荐之际,这位钟进士还冲着杜平粲然一笑,果真是笑得比哭还难看,骇得杜平险些打了个寒颤。

    呵呵……”少女掩嘴笑道,“进士哥哥刚才不心心撞到了你,他是在跟你赔不是呐!”

    杜平看明白了,原来自己是遇到了一队腊月里跳傩舞的江湖艺人。仔细想来,第一次见红衣少女时,自己也许已经瞥见了她身边这三个男人,只是当时注意力全在少女身上,是故没来得及看真切。记得当日一女三男同乘一艘乌篷船,照此推想,他们应该也是走水路来到泖县的丐户吧……

    大哥如今怎么称呼?”用一双紫黑色的瞳子盯着他,少女貌似很认真地询问道。

    杜平正犹豫着是否报上姓名,岂料对方突然笑出了声:

    呵呵……总不见得是叫——新郎官大哥吧?”

    啊!原来她认得自己!原来她那时就注意到了自己!原来这么久过去了,她竟还记得自己!这是何等的,难道说是……缘分?!一时间,杜平的心中满满全是幸福。

    学生……杜平……”他强忍着喜悦开口道,“敢问……姑娘,那个……如何称呼?”

    我是小妹。”少女嫣然一笑道。

    啊,那么……敢问尊姓是?”

    小妹就是小妹。”面对这个问题,少女很是不以为然,“既然叫你大哥了,我又如何不是小妹呢?大哥书读得多,应该晓得四海之内是一家,既是一家人,干嘛在乎姓氏呢?”

    是,是……”一听是圣人之言,杜平诚惶诚恐道,“姑娘所言甚是……”

    不是‘姑娘’,是‘小妹’哦!”小妹纠正道,“来,跟我念一遍,小——妹。”

    是,小……妹。”仿佛含着满满一嘴的蜜糖,杜平不无艰难地念出了这二字真言。福至心灵的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今天,他之所以能在这十字街头与小妹重逢,乃是因为他应约去杨家赴会而途径此地,而之所以要去赴会,乃是为了看年轻女子的大脚。天足难道只有杨家的丫头有么?如今不正是“近在眼前”了么?!又何必再去天边找那不知是妍是丑的菊香呢?比起一个扭扭捏捏的婢子来,爽健的江湖儿女是否更容易打交道一些呢?

    鬼使神差下,杜平血气上脑,竟忘了读书人的矜持,径直向眼前的游民少女开口道:

    小妹,那个,学生有一事相求,不知可有得商量?”

    好说,大哥请讲——”小妹道。

    能不能让我,那个……”眼看路上行人稀少,杜平鼓足勇气道,“……看一看你的……脚?”

    话一出口杜平就后悔了,他发觉自己忽略了一个事实:在这位小妹的身后,正站着她的三位兄长,三位壮实的守护者。杜平不敢与眼前人对视,然而在低头之际,视线又不可避免地落在了小妹的一双红靴上。杜平觉得,如今自己就像一个厚颜无耻的恶少,简直就是一头衣冠禽兽。

    你是说,要看小妹我光脚吗?唔……”少女的声音停顿了片刻,旋即又如银铃般响了起来,“——可以呀!”

    啊!真的吗?!”杜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能看吗?”

    当然了,脚是放在外边走路的,又怎会看不得呢?”

    杜平喜不自胜,心中阴霾一扫而光。

    但是大哥,凡事都是有代价的,这是江湖上的规矩。”小妹继续道,“小妹可以把脚给你看,你是不是也能给我们一些东西呢?”

    几位可是……要钱?”杜平记得,出门前自己往怀里揣了大约六两银子,全是朝廷发给他这个生员的廪饩银。

    一闻是言,三个男人纷纷摇起了头。

    钱我们不要。”小妹解释道,“我们兄妹大老远跑到这个县城来,为的是找一艘船。”

    船?”乍一听,杜平很是莫名。

    嗯,只要有了船,大家就能一道回洛阳了。”小妹道。

    回洛阳?照此看来,这班流浪艺人,他们的故乡应该就是北方的洛阳城。也许他们是想走京杭运河回去吧。对了,两个月前,他们不是有一艘乌篷船么?难不成是失掉了?

    大哥,你能帮我们找船么?”小妹提出了真正的要求。

    找船?对于一介书生如杜平而言,这可真是个难题。在泖县,船这种东西虽然常见得很,但具体该上哪里去找呢?究竟要怎样才能把它弄过来,送到这班艺人手中呢?是靠购买呢,还是靠租借?具体要花多少银子呢?杜平又想起了怀中的廪饩银,六两不晓得够不够……

    不着急大哥,船可以慢慢找,毕竟还有好几天呢!”安慰他的同时,小妹笑得很灿烂,“那么,我们不如就——先看脚吧!”

    话音刚落,她便轻巧地脱下靴子,将一双天足直接落在了大地上:

    这样子行吗?”

    猝不及防间,杜平感到了一阵窒息。

    与两月前的那次不同,如今放在他眼前的这双“大”脚,说实话,并不能算是很“干净”,因为在落地的同时,她们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地上的尘土。但奇怪的是,这双尘足并没有引发任何“肮脏不适”的观感,非但不讨人嫌,反倒是透出了一股清新的天然气息,宛如雪白的莲藕生于淤泥之中,相形之下,反而愈发地明艳照人了。寒风中,恍惚间,杜平仿佛是嗅到了梅花的暗香……

    清楚了,终于弄清楚了!原来,令自己恐惧嫌恶的并不是缺乏清洁的脚,而仅仅是小脚本身,仅仅是那种腐败、狭仄、畸形的,裹尸布当中的腌猪蹄子。至于顺其自然、发育康健的少女天足,那简直是——美善到了极点!如何不叫人倍加怜爱呢?

    然而杜平并未在天堂呆多久,在明了自己的本心之后,他立刻感到了失望,深深的失望,宛若置身奈落九渊,深不见底,暗无天日……


你还不是该小组正式成员,不能参与讨论。 现在就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