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智力的结构与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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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会勇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4-3
9787511720382
36.00

第一章 问题提出与研究架构

情绪智力,特别是情绪智力的分数——情商——引起了研究者和公众热烈的讨论。本书也以“百无聊赖”的态度加入其中,试图根据调研证据说一点实话。首先要说的是过去二十多年里情绪智力研究在概念、结构模型、测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籍以引出后续研究的设计和本书的内容。

一、问题提出 (一)概念界定方面的问题概念界定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定义不讲规则,五花八门,却没有抓住本质,或者总是不小心地违反了逻辑规则。

通过梳理文献,我们归纳出七个情绪智力的定义(见第二章)。它们可以归入三类:一是能力取向(称为能力型情绪智力),二是人格取向(称为特质型情绪智力),三是混合取向(称为混合型情绪智力)。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情绪智力的能力取向认为情绪智力的本质是能力;人格取向则认为是人格特质;混合取向则将认知因素与非认知因素,即能力与人格,的混合看作是本质。问题是这三个概括中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

我们以为情绪智力的定义应以能力取向为佳。首先,情绪智力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其职能是概括新的事实,采取的是分析取向,而非综合取向,混合取向显然违背了这样一个出发点。假使混合取向合理可取,那么就会使心理学的概念体系陷入混乱,因此混合取向不足取。其次,将情绪智力看作人格特质,虽然有统一各种情绪特质的优点,却与已有人格概念严重重叠。研究表明这种重叠在语义内容上和统计上都存在。换句话说,人格概念已经足够概括这些事实了,无需新的“标签”。而且,“知觉到的情绪的自我效能”作为一个概念所关心的问题与“情绪智力”所关心的问题相去甚远。因此,人格取向也应该被排除。所以我们认为仍应将能力作为情绪智力的本质。

Mayer和他的同事,将情绪智力界定为一组假定的初级心智能力,包括:知觉和表达情绪、情绪促进思维、理解和分析情绪、以及调控自己与他人情绪等四种能力 。正如有的研究者(如Wang & Liu, 2008 ; 卢家楣, 2005 )已经注意到的,这个定义只是一种描述,并未涉及本质。

总体来看,关于情绪智力的概念,还可以归纳出如下认识:第一、应该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待情绪智力。情绪智力(如果真有的话)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应该应用系统的观点来进行考察。从系统的观点看,情绪智力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系统。

第二、情绪智力主要是解决情绪性问题。这从Mayer等人的界定可以看出来,他们提出的四个维度都是在解决情绪性问题:如何知觉?如何理解和分析?如何运用?如何调控?这些问题都运用到情绪信息(emotion-laden information)。 第三、能力是一种个性特征 。个性特征是能力所属的类。情绪智力就是情绪情感能力,其所属的类也是个性特征。

第四、情绪智力是一组相互关联的基本情绪能力。情绪智力概念要能立得住,必须满足的条件就是,这些初级情绪能力与智力心理学已经识别出来的那些能力不重合 。发展心理学家业已观察到一些与情绪有关的基本能力。个体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至少包括情绪理解能力、情绪表达和情绪调节等与情绪有关的能力;而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情绪调节从靠神经系统的自发反应转变为认知调节 。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情绪智力,是利用情绪性线索解决情绪性问题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可能涉及情绪觉知能力、情绪评价能力、情绪适应能力、情绪调控能力和情绪表现能力等基本能力。

(二)理论模型方面的问题存在两个层次的问题。从能力取向内部来看,研究者的意见不一致。正如前面提到的,有赞同的意见,也有反对的证据。可见,有必要对相关证据进行一个梳理。从全局来看,也可谓众说纷纭。不同取向的模型都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观点成分”。那么如何确定到底是几个维度呢?这涉及更深层次的方法学上的问题。

有的研究者认为当前这种混乱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决定一个理论模型应包含哪些内容(即包括几个维度),就像“奥林匹克运动会应包括哪些运动项目” ,永远都难以达成一致,只要能以此为基础编制情绪智力的调查问卷即可。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理论模型作为测量工具编制的基础,不同于事物本身,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人们认识的发展而不断改进 。

从本质上看,理论模型是一个分类体系(或者是某个更大的分类体系的一部分)。Carroll(1993)就将其提出的三层次智力模型称为一个分类体系(taxonomy) 。“大五人格”则是另一个著名的分类体系。既然分类,就存在分类标准。在进行分类时就应遵循逻辑学上关于分类的相关规定。逻辑学上对分类的规定为:①在一次分类中要坚持同一个分类标准;②类别要相互独立,即内容上不相互重叠;③在一个分类标准上要穷尽所有类别 。由于规定②,有研究者提出拟测量的维度(即心理属性)要“尽可能互斥且单纯(as exclusively and factorially pure as possible)” (p.432)。运用上述分类的规定来观察第一章所回顾的这些理论模型,我们不难得到以下判断。第一、混合模型与特质模型违反了规定②。内容上的重叠,主要不是在内部,而是在外部,即与人格的重叠(见表1.1),这一点已经被广泛注意到。第二、这些模型都没有穷尽所有的类别 。

除了逻辑的分析,要做到穷尽所有的类别,就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积累到一定时候就开始归纳总结。也就是说,此过程是归纳与分析相互交替的辩证发展过程(以后简称归纳——分析原则)。这是心理科学研究在对待演绎逻辑无法起作用的问题时的普遍做法。比如从开始研究人类能力起,到Carroll(1993) 综合出一个涵盖大多数类别的分类体系用了近百年的时间。人格研究的情况也与此类似。Carroll在综合近百年的能力研究(synthesis of ability studies)时所采用的方法是:将源自不同实验室的维度松开(disentangle),在必要的时候剔除其冗余(redundancies) 。心理科学研究者应该严格遵循这些原则,否则将会引起心理学概念体系的混乱。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各种取向的工作都是有用的,因为它们都对这个认识过程某些环节做出了贡献。也由于这个原因,本研究拟从两个层面展开对情绪智力维度结构的研究。首先站在能力取向内部这个层面,看看能力模型在整体上是否得到了证据的支持;其次是站在全局的层面,积极吸收已有模型的合理之处,形成现阶段对情绪智力的相对完整的认识(详见第四章开始部分),并交由数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