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之源

> 善恶之源

保罗布卢姆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3

引 言 卑鄙的我,高尚的我

2005年,一位家住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作家弗吉尼娅·波斯特莱尔(Virginia Postrel)听说,有个她认识的名叫萨莉的人患上了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果没有人为萨莉捐献肾脏,她很快就得靠血液透析机过活了:每周要进行三次血液透析。弗吉尼娅了解了一些疾病知识,和丈夫商量好之后,便启程飞往华盛顿特区,把自己的右肾移植到了萨莉体内。肾脏移植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但是弗吉尼娅和萨莉并没有亲属关系,她们甚至都不算是特别亲密的朋友。但是弗吉尼娅说,她很同情萨莉的遭遇,希望自己能通过肾脏移植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为萨莉提供帮助。还有人做得更“过分”:他们会通过“matchingdonors.com”之类的网站,向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捐献肾脏或其他器官。

有人认为,这种无私的利他行为无疑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因为只有上帝才能在我们的头脑中植入这般高尚的道德原则。很多著名科学家都秉持这样的观点,其中就包括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院长弗朗西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他认为,人类这种甘愿为他人奉献的无私精神,恰恰证明生物进化学说有一个严重不足——它无法充分解释我们何以会产生道德判断、作出道德行为。于是他们试图向神学寻找解释。

虽然人性中有如此高尚的善心,但人性中也存在令人战栗的残忍。今天早晨我在报纸上读到这样一则消息:一个男人被女友甩了,男人就一路尾随,伺机往她脸上泼硫酸。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听说“纳粹大屠杀”事件时的震惊:毒气室、残暴的医生、年幼的孩子被做成肥皂和灯罩。如果我们把人性的善良视为上帝存在的证据,那么人性的残忍是否也能证明魔鬼的存在呢?

人性的善良和残忍,还常常以不那么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自己做过的坏事印象最为深刻。过去曾作出的某些不当选择到现在还令我内心难安,犹如有虫蚁啮咬(如果你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那只能说你是一个比我高尚得多的人——或者比我卑劣得多)。我曾经犯下许多善意的错误,因为我当时深信自己作出的选择是正确的。然而,有些时候,虽然明知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却仍选择背道而驰。正如《星球大战》里的尤达大师所言:“黑暗的力量过于强大。”但尽管我还留着自己的两个肾脏,我也曾经确实为他人作出过牺牲,为我认为正确的事承担风险。所以综合来看,我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

人类的道德问题总让我们深深着迷。我们最喜欢的故事,讲述的往往是善与恶的斗争——不管是虚构的(比如小说、电视剧和电影),还是真实的(比如新闻报道和历史记录)。我们希望看到好人得好报,但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还是坏人遭恶报。

我们对惩罚“坏人”的热爱,可能会让我们走向极端。几年前在英国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只猫走失了,几小时后,人们发现它被关在垃圾桶里。而这条街上有个监控摄像头,碰巧拍到了一切。猫的主人在检查录像带时发现,原来是有一名中年妇女把猫抓了起来,看四下无人,就打开垃圾桶把猫丢进去,然后关上盖子走开了,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猫的主人把这段录像传到了社交网站Facebook上,结果很快就有人认出录像中的那位女士叫玛丽·贝尔。

我们很容易就能明白,为什么玛丽的行为会惹恼猫的主人(当然还有那只猫);但是我们似乎很难解释,为什么成千上万的人在看了那段视频之后都会愤愤不平。他们想让她付出代价、“血债血偿”。有人甚至专门建了一个Facebook页面,名为“玛丽·贝尔去死”(Death to Mary Bale)。玛丽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导致警方不得不出面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如果人们怀疑某人作出不道德行为,他们真的有可能会杀人——过去因此而惨遭暴徒谋杀之人不在少数。而所谓的不道德行为,在另一些人眼里却可能是完全符合道德要求的,比如婚前性行为。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人类的道德本质?可能很多人都会认同柯林斯的观点,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神学问题;还有人相信,我们理解道德的最佳方式,就是揣摩小说家、诗人和剧作家在作品中对人性细致入微的刻画;还有人喜欢从哲学角度思考道德问题,他们不只关心人的思想和行为,还关注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简单来说就是“人应该做什么”)和元伦理学(metaethics,简单来说就是“对与错的本质分别是什么”)。

当然,也有人求助于科学。我们已经可以采用科学方法来研究人类精神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语言、知觉和记忆,我们当然也可以采用同样的办法来探究道德的本质。我们可以比较不同社会的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也可以研究同一社群中人们的道德差异,比如美国的自由派和保守派。我们还可以研究某些特殊案例,比如残酷冷血的心理变态者。有些人可能还会提出疑问:其他生物(比如黑猩猩)是否也拥有我们所谓的道德?因此,我们还能凭借进化心理学的帮助,探索道德感究竟从何进化而来。社会心理学家还会研究外部环境对个人心理造成的影响,比如哪种环境因素能让人变得更善良,或者更残忍。神经学家还会观察大脑活动,研究大脑哪些部位与道德推理有关。

我将会在本书中论及上述全部内容。但我本人是一名发展心理学家,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道德,即婴儿和幼儿身上表现出来的道德意识。我将会带你回顾当代发展心理学研究为我们揭示的无数令人惊讶的事实,让我们对人类的道德生活有更为深入的理解。托马斯·杰斐逊在给朋友彼得·卡尔(Peter Carr)的信里写道:“道德感,或者说良知,就像一个人的大腿和胳膊一样,是他身体的组成部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道德感,只是有的比较强,有的比较弱,就像每个人四肢的力量也有大小之分一样。”他说对了。

杰斐逊认为,我们天生就有道德感。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一些与他同时代的启蒙运动哲学家,比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本书完成之前的那个夏天,我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住了一段时间。就在那时,我发现自己深深迷上了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the Moral Sentiments)。当然,他更为人熟知的作品是《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很多人都是因为这本书才接触到他的思想的。但是亚当·斯密本人认为《道德情操论》写得更好。这本书行文优美、见解深刻,充满人文关怀。他在书中深入探索了想象力和共情的关系、同情的界限、我们对做错事的人施以惩罚的愿望,还有其他许多与人类道德有关的问题。尤其有趣的是,我可以站在亚当·斯密的角度重新审视许多当代的科学发现。因此,我将像个才读过一本专业书籍的本科生一样,在本书中大量引用他的论述。

本书的大部分内容都在阐释以进化生物学和文化人类学为佐证,发展心理学是如何支持杰斐逊和斯密的观念的:我们天生就拥有某些道德本能。我们的道德本能包括:·道德感——我们有一定的区分善意和恶意行为的能力。·共情和同情——我们会因周围人的痛苦而痛苦,进而希望自己能消除他人的痛苦。·原始的公平意识——我们更喜欢平均分配资源。·原始的公正意识——我们渴望看到善行得好报,恶行遭惩罚。

然而,我们先天的善良本性其实相当有限,有时甚至少到令人发指。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1651年指出,“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其实既邪恶又自私。在某些情况下,霍布斯的看法是对的,我将在本书中带你探索一番:我们天生就对陌生人态度冷漠,甚至怀有敌意;我们见解偏狭,而且无法容忍与自己持不同意见之人;我们还有某些本能的情绪反应(其中最值得留意的就是厌恶感),可能会让我们犯下极其可怕的恶行,比如种族大屠杀。

我将会在本书倒数第二章向你证明,为何研究婴儿的道德本能可以让我们从新的角度来审视成年人的道德心理;而成年人的道德心理将会告诉我们,本能偏好又如何把世界划分为家人、朋友和陌生人。我将在最后一章里带你探索,我们如何才能打破自己先天的道德限制——我们的想象力、同情心,特别是智慧,如何让自己拥有更深刻的道德洞察力,推动道德进步,远远超越婴儿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