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相倚“应答性”的重要性
安全感的“应答性”来说,非相倚性是必不可少的。关于这一点,可以考虑一个对象对非相倚的“共有应答性”作出反应。举个例子来说,一个男性声明:只要妻子答应把一个月的家务活全包,妻子的亲戚来访他会很高兴,他不会对此有任何意见或者对此事表示反对。妻子会如何归因丈欢迎她亲戚来访的意愿呢?第一种情况是,她可能会归因于丈夫对自己的关心;第二种情况是,她感到丈夫真正只是想让她做家务。因此,丈夫关心自己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现在从丈夫的角度考虑一下。他如何归因自己在两种情况中的行为呢?自我知觉(self-perception)表明在第一种情况下他会把自已看做是有爱心的,在第二种情况中他可能把自己看做是精明的、操控的、自私的。前一种情况〔而非后一种情况)的结果会使妻子有被爱的感觉,而丈夫也意识到对妻子的爱。
如上所述,对于促进积极性归因有助于解释为什么非相倚“应答性”是如此重要的,但同样还有另外的原因。非相倚“应答性”的初始动力是潜在接受者的需要及渴望。然而,相倚“应答性”最重要的动力常常是给予者渴望得到回报或者类似于“欠债还钱”。结果,伙伴的需要常被忽视,甚至可能得到不需要的或是伤害性的“利益’。
关于关爱和关怀的“应答性”的非相倚接受
对支持的非相倚接受也是‘共有关系”的一个重要属性。简单地说,它是指一个人愿意接受伙伴的不必回报的“共有应答性”,行为,也不感到必须有回报。必须得到他/她的回报。毫无疑问。愉快地接受应答。就等于发出信息:这个人对此姿态感到舒服,并且欢迎、渴望这样的关系。坚持回报或者表现出不舒适,表明这个人可能希望“共有关系”不存在(或者程度较轻)。另一方面,在我们看来,表达感恩或者感谢通常也是一种重要的接受方式。的确,当给予者不确定“应答性”是否适合“共有关系”的强度时,这样的表达对于确认此姿态受欢迎是很重要的。
硬币的另一面:诱发“应答性”
幸福感。有时,这是明显的。因为情境是一条有力的线索。一个人走在路上,散落了一捆纸。并慌忙想把它们收拾起来,那么他现在需要的帮助是非常明显的。但是,通常伙伴的需要、渴望、目标和担优都不明显。因此,在以高水平的“共有应答性”为特征的关系中,成员必需意愿自由地表达他们的需要、目标、渴望和担忧。这可以通过自我表露(self-disclosure)来实现。
要在关系中建立一种爱的感觉,“应答性”是关键的。但是,伙伴要作出应答。他或她必须知道怎样做才能提升对方的需要多少“应答性”?应该表露出多少需要?
有多少“应答性”才能使人们认为这是一段涉及爱的关系呢?我们假设对不同的伙伴的幸福有着不同层次的责任度。克拉克、米尔斯和他们的同事把责任度称为其共有关系的强度(Mills, Clark & Johnson, 2004)。人们有共有关系的内隐层次,并且与陌生人的关系固定了此层次的基础。(大多数人甚至对陌生人都有一点“共有应答性”;例如,告知陌生人时间而不期望回报。)他们通常与熟人和邻居有较强的“共有关系”,与朋友有更强的“共有关系’(与最好的朋友还会更强一些)。而与孩子和浪慢伴侣的“共有关系”最强。在共有关系中层次越高的人,人们对他们的幸福有更多的责任感,与共有关系中层次较低的人的需要相比,层次越高的人的需要拥有优先权。
人们从每一个“共有伙伴”那里期待的责任感也有内隐层次,他们更可能向处于最高层次的人们自我表露并寻求帮助。在这两个层次中的关系常常是对称的,意味着人们感到的对伙伴的责任感和期望的伙伴对自己的责任感常处于同一层次。然而,共有关系的强度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通常父母对孩子幸福的共有责任感要远远大于孩子对父母的责任感。
回到“是什么促成了一段爱情关系”的问题上,我们感到当关系超越了某些共有强度的内隐阈限时,“爱”与“亲爱的”这两个词用来指一段共有关系。然而,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到一个人对以爱为特征的共有关系的感觉,例如以高层次“共有应答性”为特征的特殊关系的时间长度以及对高层次“共有应答性”持续时间的期待。
考虑什么促成了一种爱的感觉,再看我们的观点是有趣的,即“共有关系”不需要在强度上呈现对称。如上所述,相对于孩子对父母的感受,父母对孩子的幸福会感到有更多的责任感。然而,这是否意味着父母对孩子的爱比孩子对父母的爱更多呢?未必。理由很简单,无论是对一个人强烈的共有责任感还是感到一个人对自已的共有责任感,都能促成一种爱的感觉(不论关系对称与否)。因此,尽管一段关系以不对称的共有强度为特征,它并不以双方所感到的不对称的爱的多少为特征(虽然可能是这样)。
“共有强度”的那些阈限——过去的长度、期望的共有强度和在层次中的相对位位置——肯定会影响到“爱”这个词的使用。毫无疑问,人与人在这方面是不同的。这可能取决于他们自已的过去经验以及由此产生的他们对关系中预期的“应答性”设置的比较水平。
确定感的重要性
共有关系的不同之处不仅体现在强度和其他共有关系中个人层次的安排上。而且对关系共有本质的确定性感觉也是不同的(Mills & Clark, 1982)。我们对一段给定关系的共有强度的层次可能非常确定、比较不确定或者完全不确定。许多因素导致确定感。其中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共有关系存在的时问长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共有关系存在的时间越长,确定感就越强。一个人在其他共有关系中的经历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她对现在这段关系强度的确定感。一段失败的共有期望的历史,可能会延续并影响一个人对现有关系的确定感。伙伴的“应答性”随时间的变异也是影响确定感的一个因素,越大的变异会导致越强的不确定感。最后,伙伴为“应答性”而牺牲他/她自我利益的程度能增强其确定感( Holmes & Rempel, 1989 )。对共有关系强度的不确定感会削弱关系中爱的感觉。【1】
【1】有趣的是.有些把爱情定义为带标签的唤醒(如Dutton & Arom,1974;Berscheld & Walster,1974)。不确定感与变异性可能与较强的焦虑和唤醒相关,因此,焦虑和唤醒与这类爱情有关,但不适用于本章讨论的爱的感觉。
自我在一个人共有层次中的位置
人们并不只对伙伴的需要表现出“应答性”,他们对自己的需要也有责任感。他们把自己放在其共有关系的层次中,大多时候都把自己放在顶点或接近顶点的位置上,因为大多数人都感到对自我有巨大的责任感。我们认为自我在层次中的摆放位置有关爱的感觉的潜在意义,它包括自我对伙伴爱的感觉,以及伙伴对自我的爱的感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将自我放在个人层次的最高点,尤其是自我摆放的位置远远高于伙伴,那么即使最强的共有伙伴的需要也永远不会优先于自我的需要。这时我们不会对伙伴做出牺牲,也不太可能宽恕伙伴对自己的背叛行为。虽然,自我在这样的关系中有一些爱和关怀感,伙伴有一些被爱的感觉,而事实上自我的幸福则是优先于伙伴的幸福,这给双方形成一个相当强的信号,即爱的感觉并不十分强烈。这种将自我高于所有其他人的摆放位置可能是极大削弱爱的感觉的一个因素。
如果把自己放在与伙伴同等的层次上(就像许多夫妻那样),或者把自己放在低于同伴的层次上(就像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中经常做的那样),情况则大相径庭。在这样的情况中,自我会做出牺牲,伙伴的需要有时或者经常(如果自我的位置低于伙伴)优先于自我的需要,宽恕就会经常发生等等。少数符合这一类别的关系通常被看作具有爱的感觉的关系。我们相信。相对于伙伴的自我位置是对此强有力的决定因素。【2】我们也相信,这就是为什么牺牲自我利益而对伙伴作出应答能促进关系中共有本质的确定性(Holmes & Rempel,1989)。
【2】一个重要的附加说明是一些人在“绝对融通”(unmitigated communion)特质上得分很高(Helgeson & Ftitz,1998)。他们把伙伴的需要置于自己之上,忽略自己的需要,也无法让伙伴注意到自己的需要。我们认为一个人有这样的特质是因为他的低自尊,感受不到关爱的价值,或者有强烈的渴望赢得别人,取悦别人。这一特质既不能促进最佳的“共有应答性”,也不能促进相互的关爱感。
不同层次中“共有应答性”的数量
里斯等人(Reis et al., 2004 )表明通常根据共有强度的层次来排列共有关系,当以这祥的层次排列时,它们倾向于形成金字塔,众多低强度的共有关系为塔底,较少的关系居于中间,极少且高强度的关系则位于塔尖。
在人们(通常大体上)共有关系的三角形定势中,处于不同层次共有强度中人们的数量可能会影响一个人岌关系的感觉。作为共有关系众多人中的一员与作为同层次中的唯一一员或少数人中的一员,这两种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关系层次中处于绝对高的位置,他可能会有被宠爱的感觉。突然必须在一个人层次中与他人共享一个位置(例如,一个孩子有了弟弟或妹妹),会引起这个人质疑对方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