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司法心理学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了。心理学空间~`rzS)i@
%?G7FI&v^s0 通过对长期以来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
所谓”五听”,即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最早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 ~5^{#`4} E9uh0 汉代郑玄先生曾对此做了解释:心理学空间j/f:zn(PXH)?`
”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就是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语言表达,如果语无伦次,说明所言非实。心理学空间Z%n Ty@ F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