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最大的卑鄙就是追求光荣,然而这一点本身又正是他的优异性的最大的标志,因为无论他在世上享有多少东西,享有多少健康和最重大的安适,但假如他不是受人尊敬,他就不会满足。他把人的理智尊崇得那么伟大,以致无论他在世上享有多大的优势,但假如他并没有在别人的理智中也占有优势地位,他就不会惬意的。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位,无论什么都不能转移他的这种愿望;而这就是人心之中不可磨灭的品质。”
——帕斯卡
自恋最初来源于古希腊的神话,指美少年那喀索斯(narcissism)迷恋自己的水中倒影,最终不能自拔而落水溺死,并幻化为一朵美丽的水仙花(narcissism),从此,人们就开始用自恋(narcissism)来形容这种非正常的自我专注。
1898年,性心理学家霭理士开始在自己的论文中探讨自恋的病理现象,自恋这一概念从文学形象引申入心理病态的临床描述,使自恋开始作为精神病学、心理病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对象。首次比较系统地论述自恋问题的是弗洛伊德。他在1914年出版的《论自恋》一文中认为自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幼童最初都是将爱的力比多倾注在自己自己身上,这种力比多的自我投注即为原始自恋;而当幼童开始辨认除了自我以外的客体后,作为第一抚养者的女性总是被幼童认为是可以投注爱的对象,但是当这种投射遭遇到了挫折,力比多就折返回自身,这种状况即为继发性自恋,也就是临床所研究的病理性自恋。弗洛伊德一贯看重人的生物本能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他对自恋的态度也秉承了他的内驱力模式,但是在主流心理分析学的内部,对自恋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这一水平上。
1921年至1960年期间,出生于维也纳的儿童心理分析师梅兰妮·克莱因(Melanie Klein )扩展了弗洛伊德客体和客体关系概念的内容,使心理分析进入了一个逐步脱离经典驱力模式的阶段,自恋在客体关系理论中也由弗洛伊德本能概念的无客体或客体特殊性不分的状态下释放了出来。正是克莱因的追随者发展了第一个关于病态自恋的现代理论,自恋者将自己的自身完全投射到他所关注的客体,否认自己与客体分开;他们具有极其理想化的自身形象并否认任何对这一形象的诋毁;自恋的客体关系是一种自我情感保护的机制,因此自恋是死亡本能的最初在精神的表达。(童俊,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