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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脱离自我
为了实现理想的自我,心理症患者不自觉地产生了强迫性的要求与需要,在此种强迫性驱力的驱策下,他们更深地陷入了幻想的国度,为了逃避那种理想的自我与真我间的冲突,于是他不得不舍弃真我,而丧失了生命的自发力……
本书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真我的重要性,真我乃是我们自己活力的、唯一的、人格的中枢;是唯一“能够”而且“想要”成长的部分。我们发觉到不幸的环境从一开始就阻碍了人性的顺利发展,嗣后,我就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霸占了个人精力且导致自负系统形成的此种力量上。这种自负系统是自主而不受人的意志所支配的,它具有着残暴与破坏性的力量。
其后本书将注意力由真我转到理想化的自我及其发展方面,这正与心理症患者由关心某一件事物而转到另一件事物的现象相符。但不像心理症患者,现在我们依旧对真我的重要性保有清澈的洞察力,因此我们仍要将注意力转回到真我上,同时用比以往更有系统的方式,来说明真我之所以会被舍弃的理由以及这种现象对人格所造成的损失。
就“魔鬼的协定”而言,自我的舍弃就如同一个人的灵魂被出卖一样。以精神医学的术语而言,我们称此为“脱离自我”,这术语主要用于人们失却其本身感觉的特殊情况下,譬如健忘与自我感之消失等等。这些情况往往会引起普遍的好奇;这是很奇怪甚至是骇人听闻的:一个人并没有入睡,也不曾发生脑部的官能变化,但却不晓得他自己是谁,他置身何处,或他正在做的或已做好的事。
然而,如果我们不将他们视为孤立的事件,而知道他们是一种脱离自我较不明显的形式,对此便不会感到迷惑。在这些形式中,自我感与定向作用并没多大损失,但对意识经验的一般能力却有所损伤。譬如,有些心理症患者就恍若在五里雾中一般,没有一件事情对他而言是清楚的,不只是对他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如此,甚至于对别人以及任何情况的含意都是感到同样地迷惑。此外,这也与限于心灵内的过程状况有关。有些人看来像是比别人更为机敏的观察者,他们能够很清晰地衡量思想的状况或倾向;但各种经验(有关于他人,或实况等等)却无法渗入他们的情感内,而且他们内在的感受也无法渗入知觉之中。这些心态并不会与那些偶而苦于“对某些内在或外在的经验,感到部分不解或全然不知”的正常人毫无相关。
所有这些“脱离自我”的形式与“物质之我”【像其他注解一样,我大约是遵循威廉·詹姆斯的看法,此段的引话乃摘自他的著作《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其中,“自我的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Self)这一章。】大有关系──肉体与所有物。心理症患者对于自己的肉体几无感觉,甚至于他身体的知觉也都麻木了。譬如,问他的脚冷不冷,他必需经由思考的过程方式才知道自己觉得冷。当他无意地由镜中看到他自己时,他也许会认不出他自己。同样地,他可能没有“他家就是他的家”的感觉──家对他而言,可能就如同旅馆房间一样,不具人格的特质。其他心理症患者,可能不晓得他们所有的钱乃是属于他们的,尽管那些钱是他们凭劳力所挣来的。
这些只是我们所能适当举出脱离实我后的一些变异,所有个人的实况以及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于包括他现在与过去生活的关系,以及对于他生活的这种连续性的感觉,可能都会被遮蔽或被搞混了。在每个心理症患者中,这种过程的某些部分乃是内在的;有时病人会发觉出存在这种状况中的障碍,譬如,有个病人将自己描述为是根街灯柱,顶端有个脑袋。但他们很少知道何以会产生这种想法的演变过程,尽管这些过程是何其广泛,而他们也只在分析中方才会逐渐显露出。
此种脱离实我的迹象,虽然极其严重但却较不可触知。它乃是代表心理症患者远离了自己的情感、愿望、信仰及精力,它代表他已丧失了生活中主动决定力的感觉,是它使他失去“自身是个有机整体”的感觉。这些依次表示着我们脱离了自己最具生命力的中枢,即我所谓之真我。引用威廉·詹姆斯的话,以更能完全地阐述它的特性:它带来“颤动的内在生活”;它产生了自发的情感,不管是喜悦、渴望、爱慕、生气、恐惧或失望。它也是自然兴趣与精力的泉源──“努力与专心的泉源,意志的诫令由此而发”;是愿望与意志的能力,它乃是我们希冀扩展、成长以及完成它本身的一部分。它产生了对我们自己情感与思想的“自发反应”与“接受或反对、据为己有或不承认为己所有、奋斗或抗争、承认或否认”。这些都表示当我们的真我变得强烈且积极时,须使我们有能力做决定且为决定而负责。因此,它导致真正的统合整与整体及个人的显著感觉。不只是身心、行为和思想或感觉的相互调和,而且他们可在并严重的内心冲突下发生作用,这与那些用来使我们自身协和的人为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只当真我薄弱时,其重要性方才会增加),这情形很少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随之而来的压力。
哲学史显示了我们可就很多有益的观点来讨论自我的问题,然而处理此一问题的每个人似乎都发觉难于描述他的特殊经验与兴趣。就临床应用的观点而言,我一方面将区别实我或依“凭经验的自我”【“凭经验的自我”这术语乃是威廉·詹姆斯所倡用的。】与理想化的自我,而另一方面则将区别实我与真我之不同。实我乃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所拥有或表现的一切总称:身体的或心灵的、正常的或心理症的。当我们说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时,譬如,我们想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时,我们心目中所想的乃是实我。理想化的自我乃是存在于无理“想像”中的影像,或按照自负体系之指使我们所应该成为的影像。我已定义过好几次的真我,乃是一种趋向个人发展与成就的“原始”力,藉着此种力量,若能免于心理症的桎梏,则我们可再次达成完全的认同。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想要找寻我们自己时,所提到的就是真我,就此意义而言,它也是(对所有心理症患者亦然)一种可能的自我──与理想化的自我相反,这是不可能达成的。由此角度观之,它似乎是三种自我中最具思索性的。有个接近心理症患者的人,能够分别小麦与杂草,且说道:这就是他的可能的自我。然而心理症患者的真我或可能的自我却是抽象的,不过它仍可被感觉出来,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它的任何一眼都能感到要比看其他事物来得更为真实、更确定、更肯定;在经过某些锐利的洞察,而解除某些强迫性的需求的支配后,我们可以在我们自己或病人中观察到此种特性。
虽然,一个人无法永远精巧地区别究竟是与实我脱离或与真我脱离,后者将是我们以下所讨论的焦点。自我之丧失,齐克果称之为“致死之病”【齐克果的著作《致死之病》,为1941年普林斯顿大学所印行。】;它是一种绝望──对于不觉得有个自我存在的失望,或对不满我们自己而感失望,但它是一种既不喧嚣也不尖叫的失望(仍依齐克果的说法)。这种人继续生活着,一若他们依旧与这个颇具生命力的中枢保有密切的关系,任何其他的损失──工作、发言权或小腿──都可唤起他更大的关心,齐克果的此种说法,正与临床所见的相符合,姑且不谈先前所提的病症变化状况,它的丧失并不直接或严厉地侵害的眼睛;但来求医的病人却会诉苦着头痛、性障碍、工作上的禁制、或其他的症状;通常,他们不诉苦说他们已与他们精神生活的重心失去了联系。
不用详细深究,现在我们已可完全了解促进“脱离自我”的一切力量,一部分乃是整个心理症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心理症中所有的一切强迫性所形成的。所有这些强迫性即意味着“我是被驱使而非驾驶者”,关于此点,各项强迫性的因素不论是因为他人的关系而产生(如顺从、报复、脱俗、离群等等)或因对自我而产生的(如自我理想化),都无所谓。这些驱力的强迫性必然会完全剥弃了个人的自主性与自发性。譬如,当他那种“被人人喜爱”的需要──成为强迫性行为时,他情感的真实性与分辨力亦随之而消失;当他一被驱策去做一件为求获得荣誉的工作时,则他对于此件工作本身的自发兴趣必因之而降低。此外,冲突的强迫性驱力也会破坏了他的统一性及他的决定与管理能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心理症的“伪解决”在统一性上虽扮演了努力尝试的角色,但也会剥夺他的自主性,因为他们已变为生活中的强迫性方法。
其次,“脱离”亦经由一种酷似强迫性的过程而被加强,此种过程可被描述为远离真我的积极步骤,为求荣誉的一切驱力都是属于此种步骤,特别是因心理症患者决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所没有的型态而引起的。他感到他所认为应该感觉的、希冀他应该希冀的、喜欢他认为应该喜欢的。换言之,“应该”之暴行狂乱地驱使他去做与他所有的或所能的相违背之事。而且在他的想像中,他现在已大不相同了──真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于他的真我更为褪色或苍白。对自我而言,心理症的要求乃是意味着自然精力储藏的一种舍弃。譬如心理症患者不靠自己的努力(有关人际关系而言),却坚持别人应该迎合他;不努力工作,却觉得有权教别人为他做;不自己做决定,却坚持别人应该为他负责。由于他不去利用他那建设性的能力,因此他现在变得愈来愈不是他自己生活中的决定因素了。
心理症的自负使他更远离他自己,因为如今他已对目前的自己感到可耻──对他的情感、机智和作为──他主动地从自己撤消兴趣。这整个“外移作用”(表现)的过程乃是远离真我与实我的另一积极步骤。这是令人惊异的,这种过程与齐克果所谓的对于“不想成为自己”之失望正相符合。
最后,就像在自恨中所表现的,有种反抗真我的积极步骤存在。好比说,当一个人放逐了真我时,他会变成一个受责备的罪犯,因“破坏”而被轻视被威胁,甚至连“做个自我”的想法都会变得极其可厌与恐怖。这种恐惧有时会公然地呈现,譬如当病人想到:“这就是我”时就会感到恐惧,有时当她对于“我”与“我的心理症”所做的明确区别开始崩溃时,这种现象也会发生。心理症患者利用“使自己消失”以抵抗此种恐慌,他对于“对他本身不具清澈的知觉”此种情况具有潜意识的爱好──喜好使自己变得宛若耳聋、哑巴与眼盲。他不只使对自己的诚信变为模糊,而且对此具有既定的爱好──这种过程消减了他对于本身内在的或外在的知觉。虽然他有时会因模糊而诉苦,但他却喜好保有此种模糊;譬如,他常联想到Beowulf【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之一史诗,主角Beowulf曾杀Grendel及其母,后君临Geats,晚年与一火龙相斗,斗单而卒。】传奇中的火龙,在夜间由湖中出现以使他的自恨象征化,他曾恨说:“如果有一重雾,火龙就看不见我。”
所有这些步骤的结果都会造成“远离自我”,当我们利用此一术语时,应该知道它只集中于某一种现象上。它的正确表示,乃是“从他本身被移去”此种心理症患者的主观感觉。在分析中,他可能会了解他所说的有关他自己的明智之事,事实上与他自己的生活并不连贯,这些事是有关一些与他少有关系的人或有关这些人的有趣,但无法应用于他生活中的发现。
事实上,此种分析的经验可使我们直捣问题的核心,因为我们必须牢记着病人并不会谈论天气或电视:他谈论他最密切的个人生活体验,虽然这些体验已不具人格的意义。而且正因为他会谈论他自己而“不置心于他自己中”,所以他会工作、会交朋友、散步或与女人同床共枕而不置心于其中,他与自己的关系已变成非人格化;即或他与他的整个生活的关系亦然。如果“自我感消失”这个名词犹未具有特殊的精神医学意义,那它该是用来表示脱离自我的最好术语:它是一种使自我感消失而且使生活力减低的过程。
我已经说过,除了(只就心理症而言)在自我感消失、陷入空幻的情感或健忘的状态中,“脱离自我”是无法直接而显著地像其所暗指的意义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情况也都是暂时性的,他们只发生在与自我远离的人们身上。引起空幻情感的诱因通常是自负的严重伤害,再另上自卑的急速增加远超过了个人所能忍受的程度。反之,不管治疗与否,当这些情况消失时,他的“脱离自我”本质上乃并未改变。它只是有限的再次被克制而已,因此他能够不失其定向力而继续正常生活。在其他方面,一个经过训练的观察者一定能够察觉脱离自我所表现的一般症状,如两眼无神、非人格的先兆、机械动作般的行为。像卡缪(Camus)、马匡德(Marquand)、沙特(Sartre)等作家已经很巧妙地描述过这些症状了。一个人能无心而工作得相当好,始终是令分析者大感惊讶的原因。
脱离自我对于个人的人格与生活有何影响呢?为了获得清晰易解的答案,我们将连续讨论有关他的感情生活、精力、支配生活的能力、对自我负责及其统合力的态度。
欲谈论那些就心理症而言是真的感觉能力,并不简单,首先必得认识其情感。有些人在快乐、狂热或痛苦上表现得过于情感;而有些人却会显得过于冰冷,或者无论如何必躲在冷漠的墙后;此外,有些人的情感似乎已失去了强度、而变钝变平。不管变化何其繁多,任何程度的心理症必都具有一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情感的知觉、情感的力量与种类,主要仍由自负系统所决定。自我的真正情感变成了沮丧而顿然削减,有时甚至于消失不见。简言之,自负支配了情感。
心理症患者易于忽视与他个人自负背道而弛的情感,而过分强调那些足以增加自负的情感。如果在他的自大中,他觉得他高高地凌驾于他人之上,则他不允许自己去羡慕他人,他那潜在禁欲主义内的自负将会覆盖过他快乐的情感。如果他以他的报复心自傲,则报复性的愤怒将会深深地被感觉到。然而,要是报复被荣誉化或合理化为“正义”时,他将不会这样地产生报复的愤怒,虽然这种表现是如此的奔放以致他人对此毫不怀疑。绝对忍耐的自负,会抑制了任何痛苦的感觉,但如果痛苦在自负系统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时──因而变为表现愤怒的媒介或心理症的要求的根基──则痛苦不只在他人面前会被强调到,实际上他也会更深刻地感觉到。“怜悯”的感觉若被认为是懦弱的,则此感觉将被放弃,但若被认为乃是神圣的品德,则会形成得更为完全。如果自负主要集中于自足上,而觉得不需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时,则他会认为任何情感或需求就像是“无法忍受地卑伏着通过窄门……要是我喜欢某人,他就会支配我……要是我喜欢某些事物,则我将会变得非依赖它不可。”
有时,我们在分析中可直接观察到自负是如何地干扰了情感。甲可能会以一种自然而友善的方式来回报丙友善的亲近,虽然他常因自负受损而痛恨丙。但过不多久他内心马上就会自语道:“你是个被友善作弄的人。”因此友善的感觉也就因之而消失了;或虽然某种景像唤起了他温暖而炽热的狂热,但当他自己想到:“没有人会赏识这种景像”时,自负又损毁了这种狂热。
谈到此处,我已了解自负之作用形同一种检查,用以鼓舞或禁止情感变为知觉。但它可能会以更基本的方式来支配情感;自负愈占上风,则个人愈只会凭其自负而情感地生活,仿佛他已将真我隔离而开在一有隔音设备的屋内一般,他只听到自负的声音。于是他感到满意、沮丧或得意以及对人们之喜爱与否主要都是自负的反应。同样地,他意识上所感觉到的痛苦主要是他的自负的痛苦。表面上这并不明显,但当他苦于失败或感到罪恶、孤独、失恋时,他就会觉得这相当真实,他的确就这么觉得。但问题在于“谁在受苦呢?”在分析中我已判明这乃是他的“自负的自我”。他受苦,因为他感到他已无法达成最后的成功、无法将事情做得极度完美、无法引入注目、无法使人人都喜爱他。或者他会因他自觉有权成功,得人缘等等,但却无法如愿而受苦。
只当自负系统仍未获得解决时,他才会开始感到真正的痛苦;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对这个受苦的自我感到同情,这种同情可促使他去做某些对他富有建设意味的事。以前他所感觉的自怜,更正确地说乃是“自负的自我”感到被虐待所表现的易于伤感之痛苦。他尚未经历过此种变异的情况,可能会耸肩而想到“痛苦就是痛苦”与自我乃是不相干的。但它确是一种真正的痛苦,足以加深我们情感的激怒,或让我们更能怜悯他人的痛苦。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曾描述过当他不因自负受损受苦,而开始经历真正的痛苦时,所感觉到的这种释放。
有时心理症患者甚至于只能经由他人来体验他自负的反应。他可能不会因朋友的自大或忽视而感觉到屈辱,但对于他的兄弟或同事之所以将此视为屈辱的这种想法却会感到羞耻。
当然,自负支配情感的程度必有差异,即使是个情感深受损伤的心理症患者,他也会具有某些强烈而真诚的情爱,譬如,对于大自然或音乐的情感,这一些情感则并未被他的心理症所伤害。一个人或许会说他的真我被付给了这种偌大的自由,或者纵使他的喜欢与不喜欢主要是因自负而定,然而其中必也存有真正的元素。不过,就如这些倾向的结果一样,在心理症中情感生活的普遍贫乏,可表现于削减的真诚、自发性以及深部的情感方面。
一个人对于此种障碍的意识态度各有不同,他一点也不将他情感的贫乏视为是一种障碍,反而过分地引以为傲。他会严重地关怀那与日渐增的“情感衰败”(emotional deadness),譬如,他知道他的情感逐渐变成只是一种“反应”的特性,如果不对友善或敌意有所反应,则他的情感仍将是不活动且静寂的。他内心无法直接去感受一幅画或一颗树,因此它们对他而言,并无意义。他也许会对某位朋友有关险境的主动诉苦有所反应,但却无法主动地去观察而认识另一个人的生活状况。或者,他可能会惊慌地知觉到他甚至连这种反应的情爱也变钝了。吉恩·保罗在《理性的年代》一书中描写*特烈的一项个性时写道:“如果他至少已经在他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虽然谦逊、活跃,但却真确的微少情感,则……”。
最后,他也许并未察觉到任何贫乏,只有在梦中发现自己呈现为一座人像的模型、大理石的雕像、平面纸板上的图像、或是一具酷似裂开双唇欲笑的尸体。在后面这些例子中的自欺仍是无法理解的,因为表面上现存的“贫乏”可被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所掩饰住。
有些心理症患者会表现出闪烁的愉悦与虚假的自发行为。他们易于变得狂热或沮丧,易于激起喜爱与愤怒的情感。但这些情感并非来自内心深处,并不存在他们心中。他们生活在自己所想像的世界中,表面上看来,他们对于任何足以捕捉他们的幻想,或伤害他们自负的事物仍会有所反应。通常最引人注意的,乃是他们之需要博取人们的印象,他们的脱离自我使得他们能够根据情势的需要而改变他们的人格。就像善变的人一样,他们在生活中扮演了自己所不知道的角色,因此他们看来很真实,不管他们扮演的是世界上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对音乐或政治有浓厚兴趣的人,或是个辅助的朋友,这对分析者而言仍是一种欺骗,因为在分析中这种人扮演着一种病人的角色,极想闻悉有关他们自己的事以便改变他们自己的方式,此地必需处理的问题乃是他们易于装成某一种角色而又会马上换成另一个角色──正如一个人穿上了某一件衣服,然后又立刻换成另一套衣服般那么容易。
另外一些人,会将奋不顾身地追求性消遣或阴谋或死命的驰骋,以及兴奋地参与一些活动误以为是情感的力量。但是相反的,这种刺激与兴奋的需要,乃是存在因空虚而引起痛苦的确切表现。对于这种人,只有这种不寻常的锐利刺激,才会让他们不活跃的情感引起反应。
另外还有一些人似乎具有相当确实的感觉,他们似乎知道他们所感觉的,以及他们的情感能与情况相一致。然而,不只是他们情感的尺度有所限定,而且他们的表现都十分低沉,好似他们已全面被缓和了似的。更精密的知识显示这些人依据他们内心的指使而自主地感觉到他们认为应该感觉到的。或者他们也许只会对他人所期待于他们的情感有所反应。这种观察当个人的“应该”与人文的相符合时,则更具欺骗性;无论如何,我们应该考虑情感的全貌,以免导致错误的结论。由我们内心而发的情感具有自发性、深度与真诚;如果缺乏这些特性中的某一种,则我们最好要再查验一下潜在的动力变化为何?
在心理症中,精力的可用性从广泛的惰性,经散发的间断怒力,到一贯的甚至是夸大的精力发挥,其等级分别有所差异。我们无法说“心理症”本质上使心理症患者比正常人变得多少更具精力。但此种说法只当我们就“量”来考虑精力,而不涉及其动机与目的时才告成立。心理症的主要特征之一,我们也已特别阐释过了。乃是将精力由发展真我所具的潜能转移至发展理想化的自我此一虚假能力上。我们愈了解此一过程的意义,则愈不会对精力抒发之不调和感到迷惑。此地我将提及两种含义。
消耗于自负系统的精力愈多,则那些可用以趋向“实现自我”的建设性驱力之精力就愈少。用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受野心驾驭的人,会表现出惊人的精力以求得到卓越、权力与魅力,但另一方面,他在人格生活与人性的发展上却会显得没空、没兴趣或没精力。事实上,这不只是在他的人格生活或人格发展中发生“没剩余的精力”的问题。即使他有剩余的精力,潜意识里他也不会为了真我而去应用它们。不然将会违反他自恨的意旨,因为自恨乃在于压制真我。
另一含意为:心理症患者并不拥有自己的精力(亦即他不觉得他的精力是他自己的),他觉得在他自己的生活中,缺乏一种动力,在不同的心理症人格中,有不同的因素促成此种缺陷;譬如,当一个人觉得他必须去达成人家所期望他做的每一件事时,实际上他就是因他人之推拉,或他人之说明他应该如此做才去做的。当他离开了他自己的机智,他将呆立如一电池已耗尽的汽车。或者,如果某些人已惊吓于他本身的自负系统,而在他的野心(或壮志)上建立起禁忌时,则他必须否定──对他自己──在他行为中的主动参与。即使在这世界上他已为自己谋得一立足之地,但他并不觉得他已有所作为,而只觉得“它曾经发生过”如此罢了。然而除了这些促成因素外,在他自己生活中缺乏动力的这种感觉。就更深的意义而言,乃是真实的;因为他的确不是被他的愿望与渴求所推动,而是被他自负系统的需求所推动。
无疑地,我们生活过程的一部分是由超过我们能力所能左右的因素所决定,但是我们仍具有“方向”的感觉,我们能够了解我们在生活中所希冀作为的,我们有奋斗以求的理想,以及为明辨是非的决定所根据的理想。这种“方向感”在很多心理症患者中明显的有所缺乏,他们的“指引力”之减弱与脱离自我的程度成为了正比,这些人的行为转变并无计划与目的,只随他们的幻想所任意支配。无益的白日梦将取代有方向的作为,希望渺茫的“机会主义”将取代真诚的奋斗,犬儒主义将扼杀了理想,犹疑不决阻止了任何有意义的行动。
第六章 脱离自我
为了实现理想的自我,心理症患者不自觉地产生了强迫性的要求与需要,在此种强迫性驱力的驱策下,他们更深地陷入了幻想的国度,为了逃避那种理想的自我与真我间的冲突,于是他不得不舍弃真我,而丧失了生命的自发力……
本书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真我的重要性,真我乃是我们自己活力的、唯一的、人格的中枢;是唯一“能够”而且“想要”成长的部分。我们发觉到不幸的环境从一开始就阻碍了人性的顺利发展,嗣后,我就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霸占了个人精力且导致自负系统形成的此种力量上。这种自负系统是自主而不受人的意志所支配的,它具有着残暴与破坏性的力量。
其后本书将注意力由真我转到理想化的自我及其发展方面,这正与心理症患者由关心某一件事物而转到另一件事物的现象相符。但不像心理症患者,现在我们依旧对真我的重要性保有清澈的洞察力,因此我们仍要将注意力转回到真我上,同时用比以往更有系统的方式,来说明真我之所以会被舍弃的理由以及这种现象对人格所造成的损失。
就“魔鬼的协定”而言,自我的舍弃就如同一个人的灵魂被出卖一样。以精神医学的术语而言,我们称此为“脱离自我”,这术语主要用于人们失却其本身感觉的特殊情况下,譬如健忘与自我感之消失等等。这些情况往往会引起普遍的好奇;这是很奇怪甚至是骇人听闻的:一个人并没有入睡,也不曾发生脑部的官能变化,但却不晓得他自己是谁,他置身何处,或他正在做的或已做好的事。
然而,如果我们不将他们视为孤立的事件,而知道他们是一种脱离自我较不明显的形式,对此便不会感到迷惑。在这些形式中,自我感与定向作用并没多大损失,但对意识经验的一般能力却有所损伤。譬如,有些心理症患者就恍若在五里雾中一般,没有一件事情对他而言是清楚的,不只是对他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如此,甚至于对别人以及任何情况的含意都是感到同样地迷惑。此外,这也与限于心灵内的过程状况有关。有些人看来像是比别人更为机敏的观察者,他们能够很清晰地衡量思想的状况或倾向;但各种经验(有关于他人,或实况等等)却无法渗入他们的情感内,而且他们内在的感受也无法渗入知觉之中。这些心态并不会与那些偶而苦于“对某些内在或外在的经验,感到部分不解或全然不知”的正常人毫无相关。
所有这些“脱离自我”的形式与“物质之我”【像其他注解一样,我大约是遵循威廉·詹姆斯的看法,此段的引话乃摘自他的著作《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其中,“自我的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Self)这一章。】大有关系──肉体与所有物。心理症患者对于自己的肉体几无感觉,甚至于他身体的知觉也都麻木了。譬如,问他的脚冷不冷,他必需经由思考的过程方式才知道自己觉得冷。当他无意地由镜中看到他自己时,他也许会认不出他自己。同样地,他可能没有“他家就是他的家”的感觉──家对他而言,可能就如同旅馆房间一样,不具人格的特质。其他心理症患者,可能不晓得他们所有的钱乃是属于他们的,尽管那些钱是他们凭劳力所挣来的。
这些只是我们所能适当举出脱离实我后的一些变异,所有个人的实况以及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于包括他现在与过去生活的关系,以及对于他生活的这种连续性的感觉,可能都会被遮蔽或被搞混了。在每个心理症患者中,这种过程的某些部分乃是内在的;有时病人会发觉出存在这种状况中的障碍,譬如,有个病人将自己描述为是根街灯柱,顶端有个脑袋。但他们很少知道何以会产生这种想法的演变过程,尽管这些过程是何其广泛,而他们也只在分析中方才会逐渐显露出。
此种脱离实我的迹象,虽然极其严重但却较不可触知。它乃是代表心理症患者远离了自己的情感、愿望、信仰及精力,它代表他已丧失了生活中主动决定力的感觉,是它使他失去“自身是个有机整体”的感觉。这些依次表示着我们脱离了自己最具生命力的中枢,即我所谓之真我。引用威廉·詹姆斯的话,以更能完全地阐述它的特性:它带来“颤动的内在生活”;它产生了自发的情感,不管是喜悦、渴望、爱慕、生气、恐惧或失望。它也是自然兴趣与精力的泉源──“努力与专心的泉源,意志的诫令由此而发”;是愿望与意志的能力,它乃是我们希冀扩展、成长以及完成它本身的一部分。它产生了对我们自己情感与思想的“自发反应”与“接受或反对、据为己有或不承认为己所有、奋斗或抗争、承认或否认”。这些都表示当我们的真我变得强烈且积极时,须使我们有能力做决定且为决定而负责。因此,它导致真正的统合整与整体及个人的显著感觉。不只是身心、行为和思想或感觉的相互调和,而且他们可在并严重的内心冲突下发生作用,这与那些用来使我们自身协和的人为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只当真我薄弱时,其重要性方才会增加),这情形很少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随之而来的压力。
哲学史显示了我们可就很多有益的观点来讨论自我的问题,然而处理此一问题的每个人似乎都发觉难于描述他的特殊经验与兴趣。就临床应用的观点而言,我一方面将区别实我或依“凭经验的自我”【“凭经验的自我”这术语乃是威廉·詹姆斯所倡用的。】与理想化的自我,而另一方面则将区别实我与真我之不同。实我乃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所拥有或表现的一切总称:身体的或心灵的、正常的或心理症的。当我们说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时,譬如,我们想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时,我们心目中所想的乃是实我。理想化的自我乃是存在于无理“想像”中的影像,或按照自负体系之指使我们所应该成为的影像。我已定义过好几次的真我,乃是一种趋向个人发展与成就的“原始”力,藉着此种力量,若能免于心理症的桎梏,则我们可再次达成完全的认同。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想要找寻我们自己时,所提到的就是真我,就此意义而言,它也是(对所有心理症患者亦然)一种可能的自我──与理想化的自我相反,这是不可能达成的。由此角度观之,它似乎是三种自我中最具思索性的。有个接近心理症患者的人,能够分别小麦与杂草,且说道:这就是他的可能的自我。然而心理症患者的真我或可能的自我却是抽象的,不过它仍可被感觉出来,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它的任何一眼都能感到要比看其他事物来得更为真实、更确定、更肯定;在经过某些锐利的洞察,而解除某些强迫性的需求的支配后,我们可以在我们自己或病人中观察到此种特性。
虽然,一个人无法永远精巧地区别究竟是与实我脱离或与真我脱离,后者将是我们以下所讨论的焦点。自我之丧失,齐克果称之为“致死之病”【齐克果的著作《致死之病》,为1941年普林斯顿大学所印行。】;它是一种绝望──对于不觉得有个自我存在的失望,或对不满我们自己而感失望,但它是一种既不喧嚣也不尖叫的失望(仍依齐克果的说法)。这种人继续生活着,一若他们依旧与这个颇具生命力的中枢保有密切的关系,任何其他的损失──工作、发言权或小腿──都可唤起他更大的关心,齐克果的此种说法,正与临床所见的相符合,姑且不谈先前所提的病症变化状况,它的丧失并不直接或严厉地侵害的眼睛;但来求医的病人却会诉苦着头痛、性障碍、工作上的禁制、或其他的症状;通常,他们不诉苦说他们已与他们精神生活的重心失去了联系。
不用详细深究,现在我们已可完全了解促进“脱离自我”的一切力量,一部分乃是整个心理症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心理症中所有的一切强迫性所形成的。所有这些强迫性即意味着“我是被驱使而非驾驶者”,关于此点,各项强迫性的因素不论是因为他人的关系而产生(如顺从、报复、脱俗、离群等等)或因对自我而产生的(如自我理想化),都无所谓。这些驱力的强迫性必然会完全剥弃了个人的自主性与自发性。譬如,当他那种“被人人喜爱”的需要──成为强迫性行为时,他情感的真实性与分辨力亦随之而消失;当他一被驱策去做一件为求获得荣誉的工作时,则他对于此件工作本身的自发兴趣必因之而降低。此外,冲突的强迫性驱力也会破坏了他的统一性及他的决定与管理能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心理症的“伪解决”在统一性上虽扮演了努力尝试的角色,但也会剥夺他的自主性,因为他们已变为生活中的强迫性方法。
其次,“脱离”亦经由一种酷似强迫性的过程而被加强,此种过程可被描述为远离真我的积极步骤,为求荣誉的一切驱力都是属于此种步骤,特别是因心理症患者决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所没有的型态而引起的。他感到他所认为应该感觉的、希冀他应该希冀的、喜欢他认为应该喜欢的。换言之,“应该”之暴行狂乱地驱使他去做与他所有的或所能的相违背之事。而且在他的想像中,他现在已大不相同了──真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于他的真我更为褪色或苍白。对自我而言,心理症的要求乃是意味着自然精力储藏的一种舍弃。譬如心理症患者不靠自己的努力(有关人际关系而言),却坚持别人应该迎合他;不努力工作,却觉得有权教别人为他做;不自己做决定,却坚持别人应该为他负责。由于他不去利用他那建设性的能力,因此他现在变得愈来愈不是他自己生活中的决定因素了。
心理症的自负使他更远离他自己,因为如今他已对目前的自己感到可耻──对他的情感、机智和作为──他主动地从自己撤消兴趣。这整个“外移作用”(表现)的过程乃是远离真我与实我的另一积极步骤。这是令人惊异的,这种过程与齐克果所谓的对于“不想成为自己”之失望正相符合。
最后,就像在自恨中所表现的,有种反抗真我的积极步骤存在。好比说,当一个人放逐了真我时,他会变成一个受责备的罪犯,因“破坏”而被轻视被威胁,甚至连“做个自我”的想法都会变得极其可厌与恐怖。这种恐惧有时会公然地呈现,譬如当病人想到:“这就是我”时就会感到恐惧,有时当她对于“我”与“我的心理症”所做的明确区别开始崩溃时,这种现象也会发生。心理症患者利用“使自己消失”以抵抗此种恐慌,他对于“对他本身不具清澈的知觉”此种情况具有潜意识的爱好──喜好使自己变得宛若耳聋、哑巴与眼盲。他不只使对自己的诚信变为模糊,而且对此具有既定的爱好──这种过程消减了他对于本身内在的或外在的知觉。虽然他有时会因模糊而诉苦,但他却喜好保有此种模糊;譬如,他常联想到Beowulf【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之一史诗,主角Beowulf曾杀Grendel及其母,后君临Geats,晚年与一火龙相斗,斗单而卒。】传奇中的火龙,在夜间由湖中出现以使他的自恨象征化,他曾恨说:“如果有一重雾,火龙就看不见我。”
所有这些步骤的结果都会造成“远离自我”,当我们利用此一术语时,应该知道它只集中于某一种现象上。它的正确表示,乃是“从他本身被移去”此种心理症患者的主观感觉。在分析中,他可能会了解他所说的有关他自己的明智之事,事实上与他自己的生活并不连贯,这些事是有关一些与他少有关系的人或有关这些人的有趣,但无法应用于他生活中的发现。
事实上,此种分析的经验可使我们直捣问题的核心,因为我们必须牢记着病人并不会谈论天气或电视:他谈论他最密切的个人生活体验,虽然这些体验已不具人格的意义。而且正因为他会谈论他自己而“不置心于他自己中”,所以他会工作、会交朋友、散步或与女人同床共枕而不置心于其中,他与自己的关系已变成非人格化;即或他与他的整个生活的关系亦然。如果“自我感消失”这个名词犹未具有特殊的精神医学意义,那它该是用来表示脱离自我的最好术语:它是一种使自我感消失而且使生活力减低的过程。
我已经说过,除了(只就心理症而言)在自我感消失、陷入空幻的情感或健忘的状态中,“脱离自我”是无法直接而显著地像其所暗指的意义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情况也都是暂时性的,他们只发生在与自我远离的人们身上。引起空幻情感的诱因通常是自负的严重伤害,再另上自卑的急速增加远超过了个人所能忍受的程度。反之,不管治疗与否,当这些情况消失时,他的“脱离自我”本质上乃并未改变。它只是有限的再次被克制而已,因此他能够不失其定向力而继续正常生活。在其他方面,一个经过训练的观察者一定能够察觉脱离自我所表现的一般症状,如两眼无神、非人格的先兆、机械动作般的行为。像卡缪(Camus)、马匡德(Marquand)、沙特(Sartre)等作家已经很巧妙地描述过这些症状了。一个人能无心而工作得相当好,始终是令分析者大感惊讶的原因。
脱离自我对于个人的人格与生活有何影响呢?为了获得清晰易解的答案,我们将连续讨论有关他的感情生活、精力、支配生活的能力、对自我负责及其统合力的态度。
欲谈论那些就心理症而言是真的感觉能力,并不简单,首先必得认识其情感。有些人在快乐、狂热或痛苦上表现得过于情感;而有些人却会显得过于冰冷,或者无论如何必躲在冷漠的墙后;此外,有些人的情感似乎已失去了强度、而变钝变平。不管变化何其繁多,任何程度的心理症必都具有一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情感的知觉、情感的力量与种类,主要仍由自负系统所决定。自我的真正情感变成了沮丧而顿然削减,有时甚至于消失不见。简言之,自负支配了情感。
心理症患者易于忽视与他个人自负背道而弛的情感,而过分强调那些足以增加自负的情感。如果在他的自大中,他觉得他高高地凌驾于他人之上,则他不允许自己去羡慕他人,他那潜在禁欲主义内的自负将会覆盖过他快乐的情感。如果他以他的报复心自傲,则报复性的愤怒将会深深地被感觉到。然而,要是报复被荣誉化或合理化为“正义”时,他将不会这样地产生报复的愤怒,虽然这种表现是如此的奔放以致他人对此毫不怀疑。绝对忍耐的自负,会抑制了任何痛苦的感觉,但如果痛苦在自负系统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时──因而变为表现愤怒的媒介或心理症的要求的根基──则痛苦不只在他人面前会被强调到,实际上他也会更深刻地感觉到。“怜悯”的感觉若被认为是懦弱的,则此感觉将被放弃,但若被认为乃是神圣的品德,则会形成得更为完全。如果自负主要集中于自足上,而觉得不需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时,则他会认为任何情感或需求就像是“无法忍受地卑伏着通过窄门……要是我喜欢某人,他就会支配我……要是我喜欢某些事物,则我将会变得非依赖它不可。”
有时,我们在分析中可直接观察到自负是如何地干扰了情感。甲可能会以一种自然而友善的方式来回报丙友善的亲近,虽然他常因自负受损而痛恨丙。但过不多久他内心马上就会自语道:“你是个被友善作弄的人。”因此友善的感觉也就因之而消失了;或虽然某种景像唤起了他温暖而炽热的狂热,但当他自己想到:“没有人会赏识这种景像”时,自负又损毁了这种狂热。
谈到此处,我已了解自负之作用形同一种检查,用以鼓舞或禁止情感变为知觉。但它可能会以更基本的方式来支配情感;自负愈占上风,则个人愈只会凭其自负而情感地生活,仿佛他已将真我隔离而开在一有隔音设备的屋内一般,他只听到自负的声音。于是他感到满意、沮丧或得意以及对人们之喜爱与否主要都是自负的反应。同样地,他意识上所感觉到的痛苦主要是他的自负的痛苦。表面上这并不明显,但当他苦于失败或感到罪恶、孤独、失恋时,他就会觉得这相当真实,他的确就这么觉得。但问题在于“谁在受苦呢?”在分析中我已判明这乃是他的“自负的自我”。他受苦,因为他感到他已无法达成最后的成功、无法将事情做得极度完美、无法引入注目、无法使人人都喜爱他。或者他会因他自觉有权成功,得人缘等等,但却无法如愿而受苦。
只当自负系统仍未获得解决时,他才会开始感到真正的痛苦;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对这个受苦的自我感到同情,这种同情可促使他去做某些对他富有建设意味的事。以前他所感觉的自怜,更正确地说乃是“自负的自我”感到被虐待所表现的易于伤感之痛苦。他尚未经历过此种变异的情况,可能会耸肩而想到“痛苦就是痛苦”与自我乃是不相干的。但它确是一种真正的痛苦,足以加深我们情感的激怒,或让我们更能怜悯他人的痛苦。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曾描述过当他不因自负受损受苦,而开始经历真正的痛苦时,所感觉到的这种释放。
有时心理症患者甚至于只能经由他人来体验他自负的反应。他可能不会因朋友的自大或忽视而感觉到屈辱,但对于他的兄弟或同事之所以将此视为屈辱的这种想法却会感到羞耻。
当然,自负支配情感的程度必有差异,即使是个情感深受损伤的心理症患者,他也会具有某些强烈而真诚的情爱,譬如,对于大自然或音乐的情感,这一些情感则并未被他的心理症所伤害。一个人或许会说他的真我被付给了这种偌大的自由,或者纵使他的喜欢与不喜欢主要是因自负而定,然而其中必也存有真正的元素。不过,就如这些倾向的结果一样,在心理症中情感生活的普遍贫乏,可表现于削减的真诚、自发性以及深部的情感方面。
一个人对于此种障碍的意识态度各有不同,他一点也不将他情感的贫乏视为是一种障碍,反而过分地引以为傲。他会严重地关怀那与日渐增的“情感衰败”(emotional deadness),譬如,他知道他的情感逐渐变成只是一种“反应”的特性,如果不对友善或敌意有所反应,则他的情感仍将是不活动且静寂的。他内心无法直接去感受一幅画或一颗树,因此它们对他而言,并无意义。他也许会对某位朋友有关险境的主动诉苦有所反应,但却无法主动地去观察而认识另一个人的生活状况。或者,他可能会惊慌地知觉到他甚至连这种反应的情爱也变钝了。吉恩·保罗在《理性的年代》一书中描写*特烈的一项个性时写道:“如果他至少已经在他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虽然谦逊、活跃,但却真确的微少情感,则……”。
最后,他也许并未察觉到任何贫乏,只有在梦中发现自己呈现为一座人像的模型、大理石的雕像、平面纸板上的图像、或是一具酷似裂开双唇欲笑的尸体。在后面这些例子中的自欺仍是无法理解的,因为表面上现存的“贫乏”可被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所掩饰住。
有些心理症患者会表现出闪烁的愉悦与虚假的自发行为。他们易于变得狂热或沮丧,易于激起喜爱与愤怒的情感。但这些情感并非来自内心深处,并不存在他们心中。他们生活在自己所想像的世界中,表面上看来,他们对于任何足以捕捉他们的幻想,或伤害他们自负的事物仍会有所反应。通常最引人注意的,乃是他们之需要博取人们的印象,他们的脱离自我使得他们能够根据情势的需要而改变他们的人格。就像善变的人一样,他们在生活中扮演了自己所不知道的角色,因此他们看来很真实,不管他们扮演的是世界上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对音乐或政治有浓厚兴趣的人,或是个辅助的朋友,这对分析者而言仍是一种欺骗,因为在分析中这种人扮演着一种病人的角色,极想闻悉有关他们自己的事以便改变他们自己的方式,此地必需处理的问题乃是他们易于装成某一种角色而又会马上换成另一个角色──正如一个人穿上了某一件衣服,然后又立刻换成另一套衣服般那么容易。
另外一些人,会将奋不顾身地追求性消遣或阴谋或死命的驰骋,以及兴奋地参与一些活动误以为是情感的力量。但是相反的,这种刺激与兴奋的需要,乃是存在因空虚而引起痛苦的确切表现。对于这种人,只有这种不寻常的锐利刺激,才会让他们不活跃的情感引起反应。
另外还有一些人似乎具有相当确实的感觉,他们似乎知道他们所感觉的,以及他们的情感能与情况相一致。然而,不只是他们情感的尺度有所限定,而且他们的表现都十分低沉,好似他们已全面被缓和了似的。更精密的知识显示这些人依据他们内心的指使而自主地感觉到他们认为应该感觉到的。或者他们也许只会对他人所期待于他们的情感有所反应。这种观察当个人的“应该”与人文的相符合时,则更具欺骗性;无论如何,我们应该考虑情感的全貌,以免导致错误的结论。由我们内心而发的情感具有自发性、深度与真诚;如果缺乏这些特性中的某一种,则我们最好要再查验一下潜在的动力变化为何?
在心理症中,精力的可用性从广泛的惰性,经散发的间断怒力,到一贯的甚至是夸大的精力发挥,其等级分别有所差异。我们无法说“心理症”本质上使心理症患者比正常人变得多少更具精力。但此种说法只当我们就“量”来考虑精力,而不涉及其动机与目的时才告成立。心理症的主要特征之一,我们也已特别阐释过了。乃是将精力由发展真我所具的潜能转移至发展理想化的自我此一虚假能力上。我们愈了解此一过程的意义,则愈不会对精力抒发之不调和感到迷惑。此地我将提及两种含义。
消耗于自负系统的精力愈多,则那些可用以趋向“实现自我”的建设性驱力之精力就愈少。用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受野心驾驭的人,会表现出惊人的精力以求得到卓越、权力与魅力,但另一方面,他在人格生活与人性的发展上却会显得没空、没兴趣或没精力。事实上,这不只是在他的人格生活或人格发展中发生“没剩余的精力”的问题。即使他有剩余的精力,潜意识里他也不会为了真我而去应用它们。不然将会违反他自恨的意旨,因为自恨乃在于压制真我。
另一含意为:心理症患者并不拥有自己的精力(亦即他不觉得他的精力是他自己的),他觉得在他自己的生活中,缺乏一种动力,在不同的心理症人格中,有不同的因素促成此种缺陷;譬如,当一个人觉得他必须去达成人家所期望他做的每一件事时,实际上他就是因他人之推拉,或他人之说明他应该如此做才去做的。当他离开了他自己的机智,他将呆立如一电池已耗尽的汽车。或者,如果某些人已惊吓于他本身的自负系统,而在他的野心(或壮志)上建立起禁忌时,则他必须否定──对他自己──在他行为中的主动参与。即使在这世界上他已为自己谋得一立足之地,但他并不觉得他已有所作为,而只觉得“它曾经发生过”如此罢了。然而除了这些促成因素外,在他自己生活中缺乏动力的这种感觉。就更深的意义而言,乃是真实的;因为他的确不是被他的愿望与渴求所推动,而是被他自负系统的需求所推动。
无疑地,我们生活过程的一部分是由超过我们能力所能左右的因素所决定,但是我们仍具有“方向”的感觉,我们能够了解我们在生活中所希冀作为的,我们有奋斗以求的理想,以及为明辨是非的决定所根据的理想。这种“方向感”在很多心理症患者中明显的有所缺乏,他们的“指引力”之减弱与脱离自我的程度成为了正比,这些人的行为转变并无计划与目的,只随他们的幻想所任意支配。无益的白日梦将取代有方向的作为,希望渺茫的“机会主义”将取代真诚的奋斗,犬儒主义将扼杀了理想,犹疑不决阻止了任何有意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