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 看了《赵氏孤儿》,发誓再也不被陈凯歌骗了,因为在孩子出生以后,待在电影院里真的是一种煎熬,我真的体会到了那个抚养孤儿长大的苦大仇深的葛优的心情了,啥时候才是个头啊,情节毫无味道,近乎儿戏。我知道陈凯歌的心思,搞个大玩意一直是他的追求,企图表现他内心某种终极思考式的伟大命题,他是为了伟大命题而活着的,只是可惜他的伟大的内心无法通过作品而表现出来。也许他可以做一个沉迷于哲学的老师,但他的确没有能力将他的思考化为故事呈现给我们,于是我们只能看到枯燥的说教和干巴巴的剧情。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它的难处在于,只有一个世界级的大师才能驾驭如此深刻的内容。当我们提到莎士比亚的时候,我们会想到哈姆雷特,当我们说到弗洛伊德,我们会想到俄狄浦斯情结,当我们说到圣经,会想到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而要求他将儿子作为祭祀……
哈姆雷特也好,好莱坞的《狮子王》也好,都说的是一个为死去的父亲报仇,而杀死一个抚养自己的父亲的故事;俄狄浦斯的故事则更直接,说的是希腊神话中忒拜(Thebe)的国王拉伊奥斯(Laius)和王后约卡斯塔(Jocasta)的儿子,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圣经的故事中也出现了这种为了更高的理想和信仰而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的情节。
而我们的《赵氏孤儿》则是集杀子、杀父、杀父的仇人兼自己的养父这样题材。这是只有莎士比亚这样的级别的大师才能真正驾驭的内容,凯歌同学想驾驭,实在是有些吃力了。
不过有趣的是,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俄狄浦斯,说的都是一个男孩如何面对一个既是杀父仇人又是养育的恩人爱恨情仇的纠结过程,哈姆雷特为了这种纠结几乎发疯,而陷入了崩溃的边缘。
而亚伯拉罕面临的是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父亲——上帝,而牺牲掉自己的孩子,其实也是一种自戕的痛苦,他做出了选择,但这个选择所造成的伤害则很难消除。
我们的《赵氏孤儿》在元杂剧创造之初篡改了司马迁的故事的原意——程婴的确换了孩子,但是用别人家的孩子换的,可是在元杂剧时期的《赵氏孤儿》变成了将自己的孩子掉包——为了突出政治正确的主流意识形态。
很多人都说陈凯歌这个作品中似乎让人很难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我试图了解的是,他没法说清楚,因为他自己试图为这场悬案提出一个结论,可是他无法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千古谜题,怎么能给出一个答案?
这是一个什么命题?
第一个命题就是父与子之间的攻击性与融合。
科学家发现,孩子在出生后的一两周内,面相会长得非常像父亲,然后才会开始有“自己”的面相发展趋势,从生物学上,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幼小的生命一出生就像父亲一样,那么会减少因为被父亲怀疑不是自己的子嗣而被消灭的危险。
在儿子开始的人生中,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和母亲融合——继续他们在娘胎里与母亲一体的状态,但是慢慢地他们会发现父亲会分享自己的母亲,母亲因而无法时时关注自己,也无法完全属于自己,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生存的威胁,于是他们对父亲就会有愤怒的感受。
毁灭的冲动会在两个争夺女人的男人和男孩中慢慢萌生,但是这种萌生往往是无法表达的,因为首先孩子也能发现父亲的爱,同时也能发现父亲对于自己的妻子必须分神而照顾孩子而对孩子有了一些恨意;而且力量对比的巨大反差也让儿子对父亲的攻击性潜抑下来。
这时候,他往往会羡慕父亲的力量和权力,而试图认同父亲,希望自己也会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渴望和父亲融合,但最终的冲动是取而代之。
在第一次自我意识觉醒期(3——5岁)无法完成的任务往往会在青春期时候再次需要完成,那时孩子已经有了成人的力量,开始试图反抗父权的压抑尝试寻求自我表达。
第二、杀死还是超越。
一个无法在精神上超越父亲的人,或者说颠覆对父亲的权威崇拜的人,是无法真正长大的。然而毁灭绝不是超越,因为毁灭只是一种伤害和灭绝,一个人是无法在一片废墟中建立自己的家园的,父亲是无法被毁灭的,因为我们来自父亲,我们的血液和我们的精神都有父亲的痕迹,毁灭他就等于毁灭自己。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它的难处在于,只有一个世界级的大师才能驾驭如此深刻的内容。当我们提到莎士比亚的时候,我们会想到哈姆雷特,当我们说到弗洛伊德,我们会想到俄狄浦斯情结,当我们说到圣经,会想到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而要求他将儿子作为祭祀……
哈姆雷特也好,好莱坞的《狮子王》也好,都说的是一个为死去的父亲报仇,而杀死一个抚养自己的父亲的故事;俄狄浦斯的故事则更直接,说的是希腊神话中忒拜(Thebe)的国王拉伊奥斯(Laius)和王后约卡斯塔(Jocasta)的儿子,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圣经的故事中也出现了这种为了更高的理想和信仰而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的情节。
而我们的《赵氏孤儿》则是集杀子、杀父、杀父的仇人兼自己的养父这样题材。这是只有莎士比亚这样的级别的大师才能真正驾驭的内容,凯歌同学想驾驭,实在是有些吃力了。
不过有趣的是,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俄狄浦斯,说的都是一个男孩如何面对一个既是杀父仇人又是养育的恩人爱恨情仇的纠结过程,哈姆雷特为了这种纠结几乎发疯,而陷入了崩溃的边缘。
而亚伯拉罕面临的是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父亲——上帝,而牺牲掉自己的孩子,其实也是一种自戕的痛苦,他做出了选择,但这个选择所造成的伤害则很难消除。
我们的《赵氏孤儿》在元杂剧创造之初篡改了司马迁的故事的原意——程婴的确换了孩子,但是用别人家的孩子换的,可是在元杂剧时期的《赵氏孤儿》变成了将自己的孩子掉包——为了突出政治正确的主流意识形态。
很多人都说陈凯歌这个作品中似乎让人很难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我试图了解的是,他没法说清楚,因为他自己试图为这场悬案提出一个结论,可是他无法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千古谜题,怎么能给出一个答案?
这是一个什么命题?
第一个命题就是父与子之间的攻击性与融合。
科学家发现,孩子在出生后的一两周内,面相会长得非常像父亲,然后才会开始有“自己”的面相发展趋势,从生物学上,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幼小的生命一出生就像父亲一样,那么会减少因为被父亲怀疑不是自己的子嗣而被消灭的危险。
在儿子开始的人生中,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和母亲融合——继续他们在娘胎里与母亲一体的状态,但是慢慢地他们会发现父亲会分享自己的母亲,母亲因而无法时时关注自己,也无法完全属于自己,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生存的威胁,于是他们对父亲就会有愤怒的感受。
毁灭的冲动会在两个争夺女人的男人和男孩中慢慢萌生,但是这种萌生往往是无法表达的,因为首先孩子也能发现父亲的爱,同时也能发现父亲对于自己的妻子必须分神而照顾孩子而对孩子有了一些恨意;而且力量对比的巨大反差也让儿子对父亲的攻击性潜抑下来。
这时候,他往往会羡慕父亲的力量和权力,而试图认同父亲,希望自己也会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渴望和父亲融合,但最终的冲动是取而代之。
在第一次自我意识觉醒期(3——5岁)无法完成的任务往往会在青春期时候再次需要完成,那时孩子已经有了成人的力量,开始试图反抗父权的压抑尝试寻求自我表达。
第二、杀死还是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