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及心理治疗咨询中的“价值中立”原则
作者: 丛 中 / 8517次阅读 时间: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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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x-~_AeE0价值,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心理学空间P/a4W LDf

wf1jX~ D0 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中,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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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中,劳动者作为商品在出售,他的价值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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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G[4e`vQ0 劳动力的价值(成本)心理学空间1` ?~e.P['E Y
人是父母交配后孕育出生的,并由后来的养育人付出人类劳动而培育成人的。在其养育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人类劳动(养育成本),而在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中,他也要吃饭穿衣(日常消耗成本),结婚生子,养家糊口要有消耗(人力再生产的成本)。
J2|sQd(E0 劳动者是有成本的,劳动管理部门雇佣工人(购买劳动力)的时候,其工资不能少于劳动者自身的成本。心理学空间 Zhr0jlG-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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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价值(价格)心理学空间1TxF7W.j4wh C
人在被雇佣之后,他通过劳动,生产出产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卖。就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来看,人类劳动的产品,大大超过了劳动力的成本消耗(否则哪里有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呢?!)。如果他的劳动有很多的创造性,他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的成本,或者能够生产出更能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该产品就能以高于其它产品的价格出售,就能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如,某技术工人通过技术改造,使生产效率提高了很多倍,这样就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高了收益,老板就可以给该技术工人加薪;或者,某个设计者,通过他的创造性思维,设计了一个新型的产品,如彩屏带摄像头的手机,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人的需要,时常出售的价格就高于其它手机。心理学空间4p;b{kr;vi#bf
此时,雇佣者给他的工钱(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不仅要高于他的劳动力成本(日常消耗的成本和成长养育的成本等),而且要对他的创造性劳动有所体现。
;edqe |o5N0 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劳动力是有成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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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4d-uwR0 所谓“劳动创造价值”,是说,从原材料到成品,到出售的商品,其中凝结着商品制造者的人类劳动。心理学空间8]?)U,v;]}y
劳动产品之所以能够成为商品,是因为这些通过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对别人有用,即表明:劳动者在制造商品过程中的劳动行为对他人是有用的。这里强调了“人的行为对他人的有用性”。这种人的行为对他人的有用性,我们可以称作“人的社会价值”。所谓“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的价值就越大”就是指个体行为对社会、对他人的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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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QU;KK0{0 其实,人的行为不仅是对他人有用(人的社会价值),还对自己是有用的。比如,通过劳动,可以挣钱,可以吃饱穿暖,养家糊口,还可以消遣娱乐,旅游观光,让自己活得高兴。包括他在劳动过程中,也可以体会到劳动的快乐。这些都是“人的行为对自己的有用性(人的自我价值)”。人的自我价值即是经济学范畴的(包含劳动力的成本),同时也是伦理学范畴的(他有权利让自己生存和快乐)。心理学空间gI0PBuam
无论是人的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是通过人的行为来取得的。这些都可以叫做“人的行为价值”,或者叫“自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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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难道除了其成本价值、行为价值,就没有别的价值了吗?心理学空间_U E}t&_:S

)f%~qNQ e0 孩子刚出生,哭了一声,他没有行为能力去做有利于他人的事情,只能让别人照顾他。他有什么价值呢?当一个人脑外伤后,成了“植物人”,躺在床上不能动,这时,他自己没有什么快乐,也无法对社会做出贡献,只有消耗。这样的植物人有什么经济学价值呢?我们是否可以掐死他呢?当一个罪犯得了病,我们能因为他是罪犯,就不给他看病吗?我们可以随便抽他嘴巴吗?不能,坚决不能!可是为什么不能呢?你肯定会说:别管他有没有能力为社会、为他人做事,首先他是一个人!对,人类生命之存在,本身就应该受到尊重,这是生命存在的价值。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人的“自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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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GEb0 人的自在价值,不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是一个纯粹伦理学范畴的概念。人的自在价值是人类伦理所赋予每个人的伦理价值,它完全超出了人作为劳动力的市场经济学价值。人是有目的的动物。人的有意识的目的性行为,是人类生存的手段,而人的自在价值,是人类行为的目的。我们强调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但是,我们更强调人作为目的的自在价值应该得到根本的、充分的承认和尊重。以人为目的,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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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H n0eR0 孩子刚出生时,人见人爱,都会逗他玩。可是等孩子长大后,如果他特别听话,总是能够按照别人的要求做事,其行为总是能够对他人和对自己有好处,大家都会喜欢他,在家父母夸他“乖”,在学校老师表扬他是好学生,在单位被评为“先进”,或者发奖金。而如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别人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听话了,他总是不按照他人的意志去行为,而总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事,而且所做的事情经常是他人所不喜欢的,或不是别人所期待的,这时,人们会感到这个孩子(包括长大后的成人)就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受别人喜欢了,不再那么可爱了。当他伤害了别人的时候,就被认为是一个“坏人”,被社会、被他人贬低歧视,甚至会给他以很多惩罚。心理学空间a[w"A,Q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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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社会或他人很注重这个孩子的行为价值(特别是行为的社会价值),而容易忽视孩子,作为一个生命,他的生命的存在价值(自在价值)和他行为的自我价值。这是儿童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也是儿童教育失败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我们是否可以说,我们当前的中国文化,无论是对待孩子还是对待成年人,都太强调、太注重人的行为价值了,太注重行为价值中的社会价值了,而忽视了人的行为的自我价值,根本上不太尊重人的自在价值!这样的文化,对于中国人的人性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心理学空间G/Gh(?:EF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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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治疗中,尊重来访者,是我们的职业基本要求。那么,我们尊重来访者,是尊重他的哪一部分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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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心理治疗,非常注重一个人的行为价值(把人当成动物来训练),而精神分析(虽然也经常把人与动物相类比)、人本主义的或存在主义的心理治疗,则更加注重来访者的自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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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qU_d cA-hw0 当我们在心理治疗与咨询过程中,我们喜欢或讨厌某个来访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扪心自问:我究竟为什么喜欢/讨厌他?我喜欢/讨厌他什么?喜欢/讨厌他作为人的自在价值还是其行为?是喜欢/讨厌他的自我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如果我们完全是被来访者不良的社会价值行为所左右,那我们就不是一个好的治疗师或咨询师,因为我们失去了对来访者作为人的尊重!心理学空间g6Z Y n]p/[

SAiM(a/x0 心理咨询和治疗中,我们特别强调“价值中立”原则。所谓“价值中立”,是说,咨询师或治疗师不对来访者进行价值评判,也不强迫使来访者服从治疗师或咨询师的价值观念,而是要求治疗师对来访者所持的价值观念给予完全的接纳和充分的尊重。因此,我建议最好把“价值中立”原则改为“价值接纳和尊重”原则为好。我们所接纳和尊重的是来访者作为人的自在价值,把来访者当人,而不是把他当作一个需要修理和改造的行为。而且,在这样的尊重原则的支配下,我们的心理治疗与咨询,重点不是使来访者的成长如何变得对社会有利,而是帮助他如何发挥他的个人潜能,如何适应当前的社会,如何在不给自己和他人添乱的同时,最大程度上满足他自己的需要,快乐而有意义地去生活。心理学空间Ud J.B Z5V9w3VQa-O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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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的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与社会学家共同关心以人为本,都是以人为目的。但是,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是以来访者个人为中心的,而社会学家是以代表群体利益的社会为中心的。从宏观上说,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是统一的。但是,我们本身作为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首先应该让自己始终站在“以来访者为中心”的立场上,只有这样才是一个真正人性化的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心理治疗与咨询如果离开了尊重和发展人性的根本点,其心理治疗或咨询的专业技术就会变成残害来访者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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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专家作客搜狐网,在线话说“性骚扰” 丛中
《丛中》
有多少人存在抑郁症?»

 丛中

丛中

丛中,主任医师,教授,中国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中国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副主任,精神医学博士,先后师从我国著名精神病学家许又新教授、沈渔村院士.现主要从事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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