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成都)培养精神分析家的独特性
2008-8-25 20:46:00
1 2002年11月在我于巴黎的逗留期间,一些巴黎精神分析家在听了我关于成都精神分析情况的报告后,就常对我说:“瞧,这很奇怪,中国精神分析不是始于精神病学*A1。它不同于弗洛伊德所在的奥地利,拉康所在的法国以及自我心理学所在的美国。”这样的反应让我思考在我们这里培养精神分析家的独特性, 如果它的存在如同人们已指明的那样。
2 当我于1994年从巴黎回到成都(我出生的城市,也是四川省的首府。四川位于中国西南,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的省,其面积与法国相当,人口却是法国的两倍)时,面临一个选择:我是在一个国家机构工作,还是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者,如同大多数法国精神分析家那样独立于国家机构之外?显而易见,独立于国家机构是分析家的最佳处境,也是精神分析的合理境地。
3然而,考虑到私人企业仅仅在最近十年来才渐渐被中国政府接受,我似乎觉得在人们逐渐获得的极其有限的经济条件下,如果我以完全私人的方式来从事精神分析,而这一职业又恰恰是建立在言说自由观念的基础之上的,这对于我和这一职业都太冒险。 与此相反,如果我在一个国家机构里工作,不仅可以获得学术保护,还可以利用一些有利条件, 比如说 : 老师和学生更容易进入分析 ; 我所教授的课程会成为精神分析创立者的文本的阅读课程。 但是,如果我要进入一个公共机构,又是哪一个呢?这样,我又得作出第二个选择。
4我或是在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精神病科工作,或是在综合性大学的哲学系工作。(现在,医学院已合并到我们的大学里)。然而考虑到拉康一直坚持这一事实DD弗洛伊德所创立的精神分析实践是一个言说的实践,这一实践完全与精神病学的实践相对立,尽管这二者共同处理着某些精神症状 *S1,因此我想为了显示出相对于精神病学而言精神分析应具有的纯粹而独立的位置,我去一个人文科学的系会更好一些。否则,中国的精神分析将有可能象它在美国那样,被作为药物和精神病学的辅助治疗*A2/*S2;否则,中国在引入精神分析的同时就暗示着其将来的失败。
另外一个有利条件也很重要, 即若我在精神病学服务部门工作,我就没有权利开一个私人诊所,而这对于实践精神分析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A3。相反,若我在一个象哲学系这样的社会科学系工作,我则能有一个私人诊所,而不直接冒犯法律,因为这些法规只针对医生或医学教师, 而不对非医生的教师。
5在我精神分析的最初实践中,分析是在我向四川大学哲学系租借的一间哲学系办公室里开始的。 当我后来得到学校分给我的一套房子, 我就把分析室搬到了这套房子里。在我倾听我的第一批分析者的第一次分析(在自由联想下的言说)*S3时,我非常高兴。分析者包括心理学和哲学教师以及学物理、生物、哲学、外语、甚至广告的学生等等。因为我透过他们的话语完全听到了与我同样的欲望和同样的问题,尽管每个人的症状都是独特的。这同样的欲望即是:去认识自己欲望的欲望。 这同样的问题是:为什么要通过自己在分析中的自由言说而不是通过在大学里获得的知识*S4来认识自己的欲望。正是对我们从孩童时期就在做的所有事情的一个小小的怀疑无意识地驱使我进入分析,同样也无意识地驱使他们进入分析。说“无意识”是指这一丁点小疑问完全是处于无意识中的,直到分析的最终,我们才能意识到*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