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和光临床心理学研究院
在二十世纪下半叶,无人比赫伯特•罗森费尔德在对自恋与自恋障碍的精神分析理解上所作出的贡献更大。他精彩的临床描述影响了众多人,他的关于自恋障碍本质的观点被很多精神分析师吸收到他们自己的思考中。
弗洛伊德的“原初自恋”的概念视为一种原发性的客体关系;他描述了利用投射性认同来创建与他人的一种自恋性客体关系,他也描述了人格内部“自恋组织”的发展。在他1971年关于“自恋的攻击性特征”的论文中,他阐述了“破坏性自恋”的概念—一种源自于或体现了死本能的力量。鉴于本章的目的,我想重点强调他的一些观点。
他在1964年建议说,也许最好将1.罗森费尔德认为自恋障碍发生于偏执-分裂心位中好与坏原始分裂的失败。涵容(比昂)或抱持(温尼科特)的缺乏增加了这方面的危险性。
2.自恋病人逐渐建立起全能自体和(被其全能性地创造出来的)客体的幻想,客体常常被人格化为一个好友或权威。除非分析师与此共谋,否则即被视为对这种关系的威胁。
自我破坏性超我”的产生描述为婴儿期涵容失败的结果(Bion 1959: 107)。最近,Edna O'Shaughnessy(1999)与我(Britton2003)更为详细地撰文探讨了自我破坏性超我的概念,Leslie Sohn在最近尚未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强调在一些谋杀性的个体身上这部分(指的是,自我破坏性超我。译者注)的重要性。
3.后来他补充说道,“潜藏在全能[自恋]结构之中的是一个嫉毁的(envious)、破坏性的超我”(Rosenfeld 1987: 88-9)。比昂早些时候曾将“意识到有必要将自恋组织与隐藏在这些自恋组织之后的一种隐秘的死一般的力量作区分。他把这种力量形容为通过谋杀性意图和对死亡理想化的方式呈现。他描述了在分析之中它表现为过度专注于对分析师的谋杀企图(1987:133)。
4.1987年,罗森费尔德写道,他现在5.罗森费尔德认为把以力比多为主的自恋状态和以破坏性为主的自恋状态区分开非常重要。
虽然他提出了这些总体思路,但他首要关注的还是个体案例,并且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些他认为在临床上具有紧迫性的任务。一个任务是必须区分力比多自恋与破坏性自恋;另一个任务是必须弄清楚创伤在自恋障碍中所起的作用。他的工作给我们留下了一些需要去思索的问题,我将在本篇论文中尝试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我们说的自恋指的是什么?在力比多自恋与破坏性自恋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差异?自恋在自恋障碍中起着什么作用?
我们说的自恋指的是什么?
在精神分析文献中也许没有哪个领域比自恋这个领域所涉及的文献更为丰富而又令人困惑不解。此外,不同的发展模型使得任何关于自恋的讨论变得复杂化,这种困惑由于这个词在不同上意义上的使用而进一步加剧。因此,在做任何考虑之前,我想澄清一下我对这个术语的使用。
在我看来,术语自恋在文献中有三种使用方式。首先,代表临床上的自恋现象,从对外部客体的兴趣转向自我关注。其二,这个词用来指一组人格功能失调的特定群体,称作自恋障碍。其三,自恋用于描述人格中存在的一种力量,它抵抗除了与自体以外的任何客体的关系。我认为这是一种破坏性本能,被用来抵抗与任何明显分离的客体的关系;我称其为一种灭族性本能,很多同事把它纳入到“死亡本能”名下。
精神病综合症、轻微障碍和日常生活中都有存在。在本章中,我想暂不考虑这部分,而集中于这种内在力量,我们称作自恋,以及这种临床状态,我们称作自恋人格障碍,以便对自恋在自恋障碍中起着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临床上的自恋在严重神经症与精神病两部分的分类构成了挑战。我们现在把它们称为边缘人格、自恋或分裂样人格组织”(1979: 484)。有着这些不同综合症的患者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不能,至少在最初的时候,在分析中以通常的方式行使功能,因为他们不能形成一种正常的移情关系。在他们的移情性依恋中,一些人冷漠、疏离, 其他人则粘着、喧嚣和具体,但是在这两种情境中分析师都不会被感受为重要和分离的。
Henri Rey把这些症候群描述为“一种人格障碍,对分成为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我将首先简要回顾这个概念的历史。
自恋概念的发展
力比多自恋与破坏性自恋之间区分的源起可以在自恋概念的发展史中得以发现。自其产生之日起,两个主题以对位的方式贯穿于对临床自恋的论述之中。一个主题是——自恋是对不利的客体关系的一种防御;另一个主题是——自恋是对客体关系的一种基本敌意的体现。即使有关纳西索斯的原始神话都存在着两种版本:一种是唯我论,另一种是创伤论。在Ovid的版本中令人熟知的说法是纳西索斯拒绝了除他自己以外的所有人,并为此付出了代价,但是在Pausanius搜集的另一个版本中,纳西索斯失去了一个孪生姐妹,并误把他的倒影当成了他失去的那个孪生姐妹(Radice 1973)。
我们可能会得出一个有用的,尽管还不精确的推论,即弗洛伊德的观点把我们引领向力比多自恋的概念,而亚伯拉罕的观点把我们引领向破坏性自恋的概念。弗洛伊德表明他把继发性自恋看作是一种保留或修复爱的手段,当客体爱看起来是不可能的时候。而亚伯拉罕强调的是对移情性客体怀有的敌意,移情性客体可在自恋障碍中发现。弗洛伊德认为在自恋障碍中自爱取代了母爱,而亚伯拉罕认为嫉毁促进自恋,并阻碍客体爱。
从一开始,亚伯拉罕就把它与“否定论”联系起来:“早发性痴呆的违拗症是对移情最为完全的对立”,他在第一篇精神分析论文阐述这一主题时写道(1908: 71)。最初亚伯拉罕在写给尚未谋面的弗洛伊德的一封信中提出了该建议。亚伯拉罕提出,与癔症不同,“早发性痴呆破坏了个体性欲移情的能力,例如客体爱”(ibid.: 69)。亚伯拉罕的观点是有着这种障碍的个体从所有爱的客体中撤出,返回到自体性欲。弗洛伊德显然对此印象深刻,并确信亚伯拉罕的理论正确。
弗洛伊德接纳并发展了Paul Nacke和Havelock Ellis(Freud 1914)的术语自恋,他们描述了某种人把自己的身体当做性客体的态度。弗洛伊德自己对自恋的独创性贡献开始于他在1910年对他的“性学三轮”添加的一条脚注,他在其中描述了自恋性客体关系。就男同性恋所作的理论说明,弗洛伊德写道:
儿童期最早那些年,[他们]经历了对一位女性的一个短暂鲜活但又非常强烈的固着(通常是他们的母亲)。在经历了该阶段之后,他们与一位女性认同,并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他们的性客体。换句话说,他们从一个自恋性基点出发,然后寻找一位与他们自己相像的年轻男性,他们可以像他们的母亲爱他们一样爱他。
在他们(1905, 脚注: 144-5)
在他1914年“论自恋”一文中,弗洛伊德把他的关于渴望理想化母婴之爱的观点做了进一步呈现。通常来说,坠入爱河,在他看来,耗尽自体以使客体受益,而客体给予的对等的爱是补偿这种力比多严重流失的唯一手段。那些发现所付出的爱得不到回报的不幸的人们,被以此方式剥夺了自尊,还有他人的爱。然而,关于继发性自恋,弗洛伊德认为只有在由于内部原因使得满足客体爱存在某些障碍的情形下才会发生。他写道:
对爱的满足感变得不可能,而且只通过力比多从它的客体撤回的方式对自我再强化。客体力比多返回到自我并转换成自恋,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再度获得了一种快乐的爱;而在另一方面,事实上,真正快乐的爱与原始状态相一致,在这种状态中无法区分客体力比多与自我力比多。
(1914: 99-100)
弗洛伊德在最后这句话中出乎意料地向我们呈现了这个概念,即绝对的力比多自恋者以其他人可能会“爱上”另一个人的方式爱上他自己。但如果“快乐的爱与原始状态相一致,在这种状态中无法区分客体力比多与自我力比多”,真的是另一个人吗?在这段文字中,弗洛伊德暗示着这种“原始的”—“快乐的爱”—本质上是自恋性客体爱,无论是在外部世界追求他人,还是在内部世界中爱上自体。在这两种情境中,无论爱上的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客体,这种正性关系以消除差异为条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自恋状态”不是简单地从外部客体撤回以转向一个内部客体,而是转向一种特定类型的客体关系。在我看来,类似于这样的表述,存在于自体与自我之间的理想化关系置换了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关系:通过自恋性的爱合并在一起的孪生内部灵魂使得自我对获得来自超我的爱的需要变得多余,这在弗洛伊德看来是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自恋状态是否是对超我的一种回避?自恋性客体关系是否替代了对超我的爱?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可能是由于恐惧怀有敌意的超我或不具接纳性的超我,或是由于嫉毁强大的、无懈可击的超我所导致的吗?我认为我在临床上接触到了所有这些可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