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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d论幽默
Humour(SE XXX,159-66)
Der Humor GW XIV 383-9
《标准版全集》编者按:这篇译文是发表于1950年译文的修订本。
弗洛伊德在1927年8月第二个星期的五天中写成的(见琼斯《弗洛伊德传》1957)。9月1日,在因斯布鲁克的第十次国际精神分析学会议上,安娜·弗洛伊德代表他宣读了这篇文幸。同年秋季,此文首次发表在精神分析学的“年鉴”上。
本文是本文是与《开玩笑及其与无意识的关系》一书(1905)的出版相隔了二十多年之后,又回到了该书的最后一章所讨论的主题。现在,弗洛伊德用崭新的关于人类精神结构的观点来对它进行了考察。一些有趣的心理玄学观点在文章后部分的几页中显露了出来,我们第一次发现,超我具有一种和蔼可亲的情绪。
实际上,我在题为《开玩笑及其与无意识的关系》(1905)一书中仅仅从感情消耗的节约的角度考察了幽默。我的目的是要发观从幽默中获得快乐的源泉,我认为我当时只能够说明幽默的快乐的产生,是出于感情消耗的节约,幽默的发生通过两条途径。第一条途径,它可以发生在一个采取幽默态度的个人自己身上,同时由另一个人担任观众或听众,从幽默过程中获得愉快;或者,第二条途径,它可以发生在两个人之间,他们之中的一个人完全不介入幽默过程,但是被另一个人作为幽默意图的对象。举个最粗浅的例子(第一条途径的例子),在星期一,一个被人带到绞刑架前的罪犯说:“哦,这个星期开始得多美。”这时他自己就创造了幽默;幽默过程完成于他自己的身上,并且明显地向他提供了某种满足感。我,作为一个听众,仿佛受到罪犯的这个幽默行为的感动;我也许象他一样感到产生了幽默的快乐。
再说第二条途径的例子,即当一个作家或者一位叙述者以幽默的方式描绘真人或想象中的人的行为时,幽默就产生了。那些真人或想象中的人自己并不需要表现出任何幽默,幽默态度仅仅是那个把他们当作他的对象的人的事;并且,正如在前一个例子中一样,读者或听众分享到幽默的愉快。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幽默态度,不管它存在于什么之中——或者针对主体自己,或者针对其他人,都可以认为它给采取幽默态度的人带来了快乐;并且,类似的快乐也被不介入的旁观(听)者所分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