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30年前出版的中国心理学史教材,舍人文主义而取科学主义的研究范式,使得中国古代心理学 史的研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悖论:一方面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源自完全与西方科学文化异质的伦理文化,另一方面却坚持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研究模型。潘菽教授避开 了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研究困境,提出了判断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是否具有科学性的方法——"一致性原则",即检验该思想是否合乎人的心理实际。西方心理学一向 重视研究认知,而不重视情感的研究。现代西方心理学开始大力研究以情感为核心的精神心理活动,这个转向为解决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结合的对象问题提供了很好的 契机。收起
出版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第3期(3):110-117
关键词一致性原则 / 中西方心理学体系 / 精神性
【内容提要】 近30年前出版的中国心理学史教材,舍人文主义而取科学主义的研究范式,使得中国古代心理学史的研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悖论:一方面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源自完全与西方科学文化异质的伦理文化,另一方面却坚持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研究模型。潘菽教授避开了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研究困境,提出了判断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是否具有科学性的方法——“一致性原则”,即检验该思想是否合乎人的心理实际。西方心理学一向重视研究认知,而不重视情感的研究。现代西方心理学开始大力研究以情感为核心的精神心理活动,这个转向为解决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结合的对象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关 键 词】一致性原则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精神性
近30年前,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我国第一本中国心理学史教材,据此教材编写组的主要学术领导者潘菽教授介绍:“编写组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怎样把前后两部分联系起来,统一起来。”(潘菽,1985,第1页)在这本教材中,潘菽实际上提出了一条有关科学性的判断原则,本文称之为“一致性原则”。原文是这样表述的,中国心理学史“应该从那些有关心理学问题的思想有没有合乎人的心理实际或能不能恰当地说明这种事实的见解作内容。”(潘菽,1985,第2页)这是一个不太被人注意但极重要的见解,因为它一举抓住了“科学性”问题的关键。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心理活动,任何关于人的心理活动的恰当解释或见解才是科学心理学的合理内容,这才是衡量一种心理学理论或思想是否具有科学性的基本标准,也是决定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与现代西方心理学体系能否结合的逻辑前提。
“一致性原则”回答了中西方心理学体系能否结合为一体的大问题。根据一致性原则,只要以那些“合乎人的心理实际”或“能恰当地说明这种事实的见解作内容”,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的结合就可以实现。现在的问题是,中西方心理学体系是否存在共有的“内容”?对此存在两种基本看法:一是认为中西方心理学体系完全异质,没有共同的内容,无法结合,称为“异质说”;二是认为两者有同有不同,通过求同存异或异中求同,可以结合,称为“求同说”。
一、“异”与“同”: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的结合观
社会心理学家Michael Bond说过这样的话:“心理学不幸是由西方人创建的,结果,西方的心理学研究了太多的变态心理和个性行为。如果心理学是由中国人创建的,那么它一定是一门强调社会心理学的基础学科。”(彭凯平、钟年,2004)这里的“不幸”、“如果”似乎就有这样的意思。
“异质说”认为中西方文化起源不同、发展的时间不同,形成的特点不同,由此孕育的心理学体系显然“貌异神离”,无法结合。“异质说”认为,不同已是事实,而且还由于先来后到的历史原因,现代心理学已经形成了以西方心理学为主流的学科体系,除此之外很难再存在另外的独立的心理学体系。对此表达最为明确的是港台的本土心理学开拓者们。杨国枢教授认为:“如果是在各自独立发展的情形下,诸国的科学心理学都应该是原生性本土心理学。但时至今日,却只有西方国家拥有本土心理学,非西方国家则已失去了发展本土心理学的历史契机,剩下能做的只有努力发展本土化心理学。”(杨国枢,2008,第14页)杨中芳博士也说:“心理学不是中国人最先发明的。一些历史及文化因素,使我们比许多地区较迟开始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这个无法挽回的劣势使我们本身已经是西方主流心理学的副产物。”(杨中芳,2009,第23页)
大陆的中国心理学史研究也基本持此观点,如中国心理学史教材编写中的外在逻辑研究思路(郭斯萍、陈四光,2011)。在具体研究中,外在逻辑原则体现为不能辩证看待现代心理学的西方文化的本土局限性,缺乏对中国古代富于人文特色的心理学体系的意识与自信,也缺乏对未来的科学心理学体系的宏观与战略眼光,包括文化心理学的眼光,这样就更多地只能是为挖掘而挖掘,不仅在中国特色的心理学理论方面难有建树,甚至有成为西方心理学的附庸的危险。“它以西方心理学框架来整理古代思想总给人一种错觉,即西方心理学理论具有普适性,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只是为之提供经典例证。”(彭彦琴,1999)这种“重理轻文”的取向在该教材20年后的第二版中依然没变:“继续贯彻以现代心理学的体系框架为参照来组织材料即以科学主义取向为主来取舍材料,而基本不考虑人文主义取向。”(杨鑫辉,2005,第3页)由于中国心理学史教材的实际编写依然坚持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研究框架,没有照顾中国传统心理学体系的人文特色,因此对于解决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结合的对象问题也就难有见效了。
由于“异质说”无视中国传统心理学体系的人文特性,导致中国心理学史学科缺乏独立的地位,对于结合的对象问题,也不能求同存异或异中求同,只承认除了为西方心理学提供例证外,最多还可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如杨中芳博士说:“将来中国本土心理学与现有的西方主流心理学最大的不同之处,可能会是在社会、性格及发展的范畴里。……与欧美心理学比较,本土化后的‘中国心理学’可能会在社会心理学方面最为不同。”(杨中芳,2009,第21页)杨鑫辉教授也指出:“可将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与中国近现代心理科学的结合点定在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心理学领域上,即广义的社会心理学(含管理心理学和司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军事心理学和养生心理学等上面。”(杨鑫辉,2002,第48-49页)
“异质说”取消了西方心理学之外的其他本土文化心理学的独立可能,因而无论是外在逻辑研究还是本土“化”的追求,无论付出了多么辛苦的努力,收集到了多少的研究成果,由于无法看到或找到自己的合法研究对象,最终也只能是一片散沙。虽然我们看到了新学科“创建”的不断宣布(燕国材,2009),却始终不能建立一门科学性与人文性统一的中国心理学史学科。中国心理学史有过“竖写”(如常见的按历史朝代为经的研究),也有过“横写”(如以范畴理论为纬的研究),但还没有“活写”,即还没有按照中国文化的内在逻辑与生命力,整理出合乎中国人心理实际的内容与体系。只有“活写”的中国心理学史才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本真反映,也是中国人意识行为的内在依据。中国心理学史可以与西方心理学进行比较性研究,也可以为其提供例证,但不能被其吞并或阉割。它最终还应该有与其悠久文化相匹配、与西方心理学相一致的研究对象,共同为未来心理学科学体系的建立做出贡献。
关系应该是彼此平等、求同存异的科学同盟军。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独具特色的心理学科学体系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这是与绵延不断的中国文化本身的“独具特色而又自成一体”的既成事实一致的,一部客观的中国心理学史就必须是这个“既成事实”的反映。中国心理学史既可以提供西方心理学有关理论的例证,还应该能够与西方心理学一道,为未来的科学心理学大厦不仅添砖加瓦,而且提供重要而有力的理论支撑。
“求同说”不赞成“异质说”的看法。即不认同以西方文化为背景的现代心理学体系就是世界各文化心理学的“盟主”,更不认同以发展时间的先来后到为依据来取消其他文化心理学的独特地位。例如,从中西方文化各自的发展特点与巨大影响来看,中西方心理学体系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潘菽的一致性原则不失为“求同说”的理论依据。即解决中西心理学体系的结合问题,关键应该看中西心理学体系的有关理论是否与人的“心理实际”一致。只要是关于人的心理实际的真实反映,就无论时间的早晚、理论的中西,都在科学的范围之内,不应该存在结合的难题。
那么,中国本土心理学的“实际”是什么呢?众所周知,中国文化具有明显的情感性,是不同于西方科学文化的伦理文化。“西洋哲学总是一个知(智)的系统,儒家哲学,始终是一个仁的系统。”(熊十力,1996,第7-8页)仁就是指人的伦理情感。所谓伦理就是关于人际情感的理论,“中国文化是一个非常重视感情的文化。看似矛盾地,它既重视压抑感情,又经常以感情为交往准则,因此可谓是研究情感的温床。”(杨中芳,2009,第78页)可见,关于情感的研究就是中国传统心理学体系的逻辑起点与主要内容。
相反,过去的西方心理学更重视认知,不重视情感研究。导致中国心理学的情感性本土特色无法与其对应比较,只有在自己不擅长的认知上亦步亦趋。“过去数年间,欧美心理学家,如Maccaby(1982)和Zajonc(1983)等,均批评西方心理学在过去二十年,有过分强调认知研究的现象。在他们的大力推动下,这几年已有逐渐转向重视感情研究的趋势。”(杨中芳,2009,第78页)
二、从意识到精神:西方心理学研究的人性回归
近年来,西方心理学界关于精神性的研究逐渐增多。美国心理学家杂志2003年、2004年的杂志指出,精神性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之前对精神性研究的忽视主要是由两个设想导致的:一个是觉得精神性不能科学地加以研究,另一个是精神性不应该对之加以科学研究,这两个假设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William, 2003)精神性是可以加以科学研究的,美国心理学家协会36分会、行为医学协会等专家团队已开发大量研究工具和仪器开始应用于对宗教变量以及精神性的研究,其中有些已有了良好的心理测量学标准的工具,这些工具已经开始应用于大范围的研究。(Hill & Pargament, 2003)
西方心理学对精神性的关注可以追溯到美国心理学之父William James(1842—1910),他认为宗教是一种感觉、实践、一种当个体独处时的神圣的体验。可见,William James把宗教更多地等同于与人的心理相关的灵性、精神性等等,而不是制度上的宗教。(Hauerwas, 2001, p. 42)整个20世纪,William James以及其他的学者把精神性、灵性与一个人的性格、个性、性情相联系,通常强调一个人的社会和情感方式以及他的生活风俗。显然,人们的生活经历是了解人的精神性的主要因素。William James关于主体我的概念也有此意味。早期的人格心理学家如Gordon Allport和Gardner Murphy,也是宗教心理学的先锋。
后来较明确与系统的研究则要算人本主义与超个人心理学等学派,虽然精神分析也有相关的论述,如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以及之后的新精神分析的理论中,宗教心理同样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超个人心理学尤其以对于精神性的研究热情为其特色,在这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精神性在人格发展中的力量和在人格构架中的地位得以彰显,认为完整的人格发展至少应当涵盖身体、心理、灵魂、精神四种基本水平;在这四种水平中,精神处于首要地位,正是精神性为自我的整合提供了支撑性的构架。由于超个人心理学更多地从远离现实的神圣途径去研究人的精神性,与宗教意识纠结不清,因而受到心理学界的批评与抗拒。如1986年由于Rollo May(1909—1994)的反对,超个人心理学进入美国心理学学会的努力失败了(郭永玉,2002,第222页)。
精神性研究在心理学中的遭遇令人深思。就像意识研究的遭遇一样,在过去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把持下,意识以及认知无一不被荒唐地逐出科学研究的大门。现在同样,虽然人们都相信精神因素及其力量或作用的客观存在,但由于其主观性特色,尤其是由于它与宗教难分难解的关系,极大地妨碍了心理学有关研究的科学信心。虽然心理学史上不乏一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探险者,但大多数心理学家还是受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影响,不愿蹚此“浑水”。从意识到精神性,这种明知其存在且相信其巨大影响力,但又不能或不愿研究的现象在心理学科中屡见不鲜。心理学研究史中的这种现象在精神性研究上特别明显,这也说明精神性是一个比意识更值得关注的心理学问题。
精神性一词“spirituality”源自拉丁语spiritus,中文有时也翻译为“灵性”。原始含义为“呼吸”,指“内部自我”的活动。到12世纪,精神性有了心理功能之意,主要与“有形的、物质的”相对而言。(David, 2003)之后,精神性更多被用于宗教中,直到20世纪90年代,精神性才开始引起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研究者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