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儿童的父母养育方式探讨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3年1月第18卷第1期
杨世昌 张亚林 郭毅 黄国平
【摘要】
目的 探讨受虐儿童的父母养育方式。
方法 采用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和一般资料问卷,随机抽取湘潭某工厂子弟中学二年级学生282名完成本次研究。对86名近1年内遭受虐待的儿童(CA)与196名近1年来未曾遭受虐待行为儿童(NCA)的父母养育方式进行对照研究。
结果 CA与NCA的养育方式中CA组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分值低于NCA组;惩罚严厉、拒绝、否认及过度干涉与保护的分值均高于NCA组,均存在著性差异。
结论 CA与NCA的父母养育方式存在明显不同,增加对子女理解及感情交流,减少惩罚、严拒、拒绝、否认会减少儿童虐待的发生。
【关键词】儿童 虐待 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 家庭暴力
【中图分类号】R72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515x(2003)01-0016—02
儿童虐待是家庭暴力的一个类型,长期、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1】。由于形成的原因复杂,本文对86名遭受虐待的儿童(CA)与196名未曾遭受虐待行为此童(NCA)的父母养育方式进行量化研究,探讨两者的差异,以期减少儿童受虐的发生。
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随机在湘潭某工厂子弟中学初二年级9个班中抽取6个班,共计295名学生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295份,收回295份,剔除填写项目不全13份,填写完整的282名为研究对象。男126名,平均年龄14.40±0.54岁;女156名。平均年龄14.27±0.56岁。根据WHO的儿童虐待定义【2】及家庭暴力的发生方式【3】为依据,其中符合CA者86例为研究组,NCA者196倒为对照组。
二、方法
量表【4】及自行设计的家庭一般资料和儿童受虐筛选表,对被试者进行集体施测。前者包括父亲养育方式的6个因子,母亲养育方式的5个因子,共计11个因子,它们分到是FFI(父亲情感温暖与理解)、FF2(父亲惩罚、严厉)、FF3(父亲过分干涉)、FF4(父亲偏爱被试),FF5(父亲拒绝、否认)、FF6(父亲过度保护),MFI(母亲情感温暖与理解)、MF2(母亲过度干涉、过度保护),MF3(母亲拒绝、否认),MF4(母亲惩罚、严后)、MF5(母亲偏爱被试)。后者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学习成绩、家庭结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是否发生受虐及发生时间等。谓查前向被选班级的班主任说明调查的目前及意义,并由班主任以考试形式发放,按指导语填写,不明白的问题由专业人员解释,为保证资料的可靠性,规定可以不填姓名。
采用瑞典Perris等编制的、由我国岳冬梅等人修订的中文版父母养育方式评价三、统计方法
应用统计学分析软件包SPSS11.0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秩和检验等。
结果
一、一般资料
CA组86名,男47例,平均年龄14.26±0.56岁,女39例,平均年龄14.28±0.56岁;单亲家庭3例,夫妻独子女56例,夫妻多子女10例,多代大家庭6例,重组家庭11例,幼年丧父者2例,故EMBU问卷中父亲方为84例(FF4、MF5两因子除外,因有兄弟姐妹者共15例,其中1例丧父)。对照组196例,男79例,平均年龄14.48±.53岁,女117例,平均年14.26±0.56,单亲家庭10例,夫妻独子女139例,夫妻多子女28例,多待家庭9例,重组家10例,幼年丧父者2例,幼年丧母者1例,故EMBU问卷中父亲方为194例,母亲方195例(FF4,MF5俩因子除外,因有兄弟姐妹者共44例)。两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父母受教育程度、职业及儿童的学习成绩无显著性差异,P>0.05。
二、两组父母养育方式比较
见表1。从表1可见,CA组FF1、MF1分值均低于NCA组,差异具有显著性;CA组FF2、FF3、FF5、FF6、MF2、MF3、MF4分值高于NCA组,差异具有显著性;而FF4、MF5的分值无显著性差异。
表一两组的父母养育方式比较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