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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en 系统家庭的理论及治疗要点简介
北京大学心理系 (100871) 易春丽 钱铭怡 章晓云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4年第18卷
Murray Bowen是系统家庭理论的奠基人,他最初是精神分析取向的治疗师,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他在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中对家庭关系的作用产生了兴趣。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期他对精神分裂症的家庭进行的深入的研究,Bowen的系统家庭理念逐渐完善。Bowen理论有两个最主要假设:其一,家庭成员间过度的情感联系和家庭功能失调有着直接的联系,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是家庭成员必要的成长目标。其二,在一代没有解决的问题趋向于传给下一代,即多代传承理论(Multi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1] 。下面几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构成了Bowen系统家庭理论的基础。
一、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
自我分化的概念是Bowen系统家庭理论的核心概念。分化关注的是个体,强调人们在面对外界要求保持紧密性 (togetherness)的压力时,由于不同的个体对压力的敏感程度不同,且他们在压力下所维持自治能力的水平也不同,这使得他们有着不同的内在分化程度[2]。
内在的分化是指个体有能力将情感与理智区分开来。未分化的个体几乎不能将理智从情感中分离出来;他们的智力被情感所淹没,以致于他们几乎没有能力客观地进行思考[3]。分化程度高的个体不是只有理智而没有情感的冷血动物。他/她能够平衡情感与理智的关系,即他们既能够产生强烈的情感和自发性的行为,同时也能够自我克制并且客观地看待事物,因此有能力抵制情感冲动对自身的影响。
焦虑或者他人的情感需要的反应上,也不需要建立在其他人对自身情感歪曲的感受之上。孩子的"自我”不是迫于为了得到接受或赞许这种情感压力,而自动地按照家人的信念、价值观等行事。与此相反,信念、价值观和信心是来自于自己的理智,并且彼此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能够作为家庭的一部分正常成长,但可以和家庭达到正常的心理上的分离[4]。
孩子生活在不同分化水平的家庭中其心理成长是不同的。在情感紧密性(togetherness)压力较低的家庭中,即分化水平较高的家庭中,孩子的自我形象不是建立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