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学报》-1998年2期;
综述
非常意识状态(non一ordinary state of consciousness,以下简称NOSC)或变换意识状态(altered state of consciousness)指一类与“正常的、理性的清醒意识状态”不同,具有短暂性和自愿性特征的意识状态,不包括睡眠和由疾病或反常社会处境所致的精神障碍催眠状态,出神状态,销魂状态,附体体验,分离状态,入静,禅定,中邪等均是以此有关的专业或非专业概念。NOSC是一种跨文化现象,存在于几乎所有民族的疗病手段或宗教、精神生活中。70年代一项报告称,在所调查的全球488种社会中,系统化、有组织引发NOSC者占90 %,其余10%有散在、自发的形式。
心理治疗共性的研究,有助于发展规范但又有文化适用性的心理治疗技术;这一领域的研究有方法学的困难,易被误认为搞“神秘主义”。专业人员之间缺乏共识,而非专业人员则乘虚而入,大搞真正的神秘主义。例如,在一波又一波的民间健身热潮中,存在着滥用NOSC的现象,产生了大量临床问题,迫使我们面对这个一直刻意回避的领域;(3)有助于理解滥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药源性NOSC的心理学特征。
研究NOSC的意义在于:(1)既往对非常意识状态的跨文化研究偏重于与文化相关的特殊内容方面,较少注意千差万别的表现后面是否存在共性。对NOSC共性的研究,其实也是对近现代的西方科学并不总是排斥对NOSC的研究。上世纪初,类似于我国气功热潮,麦斯默的“生物磁性疗法”在欧洲大行其道。随着对其机理的探讨,诞生了明确的“催眠”的概念,甚至继而催生了精神分析学说。
本世纪初,提出“意识流’,概念的实用主义哲学家、心理学家威廉澹姆斯指出:“我们所称的正常清醒的理性意识只是意识的一种特殊类型。透过一层薄而透明的筛网,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潜在的意识形式。我们也许终身都不会察觉它们的存在,但运用合适的刺激,它们就会一触即发,以其全然的完整性出现,成为也许在某些方面具有运用性和适应性的、确定无疑的精神形式。
精神病学家、精神药理学家来推动的。国内近年有受过科学训练的气功研究者,运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概念研究中国气功中的心理操作问题,开辟了陌生而新奇的领域。
现代的NOSC研究,主要是由催眠治疗师、跨文化以下从意识的统一性与多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NOSC的发生机制和现象学、与现代心理治疗的关系几个方面作一综述。
1。意识的统一性与多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
当代最重要的催眠治疗家当推美国的M H Erickson。他很早就认识到,个体的意识是具有多重性的同一体。他发展了在多个意识层面上与患者进行交流的心理治疗方法。JG Hilgard在斯坦福大学用实验室方法证实了几种不同的认识结构系统在一个个体同时共存的现象,认为意识分离并非“全或无”的现象。
为了说明统一性与多重性的关系,J O Beahrs将人的意识比做交响乐团的运作,不同层次、部分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共演一道主旋律。他用三种心理过程意志、知觉和认知的连续谱来说明催眠状态与非催眠状态的区别(表1)。他强调,非催眠相与催眠相各处在三个维度的两端,但是互相连续过度,并无明显界限。就认知维度上出现第三级思维过程而言,他同意Arieti的说法,认为催眠状态下的精神活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扩展性;现实检验能力看似消失,其实只是隐藏了起来。在经典的精神分析理论中,如果一些心理操作的发生没有被意识本身体验为随意控制的,就被说成是由潜意识干的,实际上它们仍是自我的一部分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可以说,所有催眠性行为都是清醒的行为,反之亦然。有时,不能轻易地定义催眠是一种改变了的意识状态。只有当催眠状态与非催眠状态或其它不同类型的NOSC状态之间无连续性(即持续地紧靠各维度右端时),才能认为是“入静(或出神)状态”(trance)。即便如此,trance在严格意义上也属于清醒状态(图1)。这一点提示,我们既往对所谓“清醒状态”的理解显得过于狭隘,对很大的一块领域视而不见。
对于是否人人都有“可催眠性”(佛教中有“人人皆可成佛”之说),以及可催眠性是人格特质还是技巧的问题,Erickson派的催眠师认为,“特殊意识状态”之“特殊”只是相对而言;可催眠性是普通存在的,但个体之间有程度的差异,可催眠性更多地是一种可以学习的技巧。他们将只有很低可催眠性的病人的症状也视为意识的不同层面所使用的“语言”,并与之直接“沟通”,从而引起变化,达到变“问题”(problem)为“技巧”(skill)的目的。
2。NOSC的发生条件
很多因素可诱导出现NOSC,总结起来有以下几大类。
2。1 药物理性刺激-致幻剂及拟精神病药物